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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劳动保障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的实际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严格考勤办法。二、考勤实行指纹机上、下班签到、签退,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考勤情况,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出勤情况与评优挂勾,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旷工一次以上的取消评优资格。并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三、实行外出办事审批制度。因公出差或外出公务活动、及外出公务活动不能到岗签到、签退的,应事先办理外出办事审批手续,未办理的按迟到、早退、缺勤处理。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请假半天内的由股长批准,一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病假、事假按规定办理手续,事假5天以上取消评优资格。五、国家法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政和县劳动保障局2007年2月22日
本文标题:政和县劳动保障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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