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五、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现状六、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成就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起:1.合作医疗制度是在上世纪40年代萌芽的,以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医药合作社为标志。2.1955年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实行了“医社结合”,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社出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集体医疗保健制度。随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3.当时国家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定义:“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按照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村社区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辉煌:1.1965年6月26日,毛主席发表了著名的“六·二六”讲话,要求“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此后,毛主席的讲话在“文革”中被当作最高指示全面贯彻,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遍地开花,覆盖率超过90%,迎来了农村医药卫生大发展时期。2.到七十年代末,我国已成为拥有最全面医疗保障体系的国家之一,80—85%的人口基本享有医疗保健,在世界上赢得广泛赞誉,被尊称为“中国模式”。世界卫生组织还将其作为发展中国家解决低收入群众医疗保健的典范而向世界推介。3.当时农村的流行语是:“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医有药”、“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赤脚医生”成为那个年代受人景仰的职业,屡屡被宣传,甚至登上中国邮票。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1.随着80年代初中国取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的农村合作医疗快速走向解体、停办。2.1989年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自费医疗再次成为在农村占主体地位的医疗制度。3.这种状况给我国农村带来了两大不良影响:一是造成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影响了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忽视了公共防疫措施,导致寄生虫病和传染病的回升。三、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与发展:1.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在加大投资改造公共卫生保健设施和整顿医药市场的同时,寄希望于改革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1991年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农业部、人事部、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指出要“稳步推行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人人实现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3.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针是,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由此拉开了各地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的序幕。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第二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六章改善农村面貌第四节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类别指标2005年2010年年均增长属性公共服务人民生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23.580[56.5]约束性注:带[]的为五年累计数。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我们已经朝着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一、国家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2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2006年)《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2009年)二、国家法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6年)《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2008年)《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9年)《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财政资助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审核监督操作规程》(2004年)《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的意见》(2004年)《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年)《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2007年)《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指导意见》(2008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2008年)《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2008年)《卫生部关于在省级和设区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2005年)《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2006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7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9年)三、我省具体方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07年)三、我省法规条例:《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程序的通知》(2007年)《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加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见》(2007年)《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2008年)《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2009年)《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2006年)《湖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2007年)《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修订版)》(2008年)《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2006年)《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07年)《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4年)《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2005年)《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合作医疗风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2007年)《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委托代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一、核心概念: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是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中划转的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的专项储备资金。3、根据各地试点经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主要有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三种模式。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是指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设立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对门诊费用进行补偿。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通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大病统筹是指仅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主要包括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等内容。5、新农合二次补偿是指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对已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的再次补偿;是针对统筹基金结余过多,在调整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前采取的临时性调控措施,不作为常规补偿模式,不得在年初新农合基金分配时预提。二、基本目标: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
本文标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10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