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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企业邮销售代理管理办法6-1新浪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1.定义和解释1.1新浪:在本规定中指新浪网指定的正式注册公司。1.2新浪企业邮箱:指新浪利用其强大的技术以及品牌影响力,以租用方式为企业及政府提供专业的企业级邮件服务(以下简称“企业邮箱”)。企业邮箱是新浪提供的有偿技术服务,企业须为其享受的服务支付相应的费用。1.3代理商:指与新浪签署《新浪企业邮箱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称《代理合同》),代理新浪企业邮箱产品销售的单位。2.企业邮箱类型及价格2.1新浪企业邮箱按照每年为用户提供的邮箱空间大小计算,最小为10Mb,最大没有限制。2.2新浪企业邮箱的市场零售价格见。3.代理价格3.1代理商享有其与新浪签署的《代理合同》规定的代理折扣价格。代理商在向最终用户销售时必须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九折进行销售,否则新浪有权对代理商采取警告、从货款中扣除2000元罚款、从货款中扣除问题定单5至10倍金额罚款及解除代理合同的处罚措施。新浪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代理商的价格执行情况。3.2新浪有权随时根据需要调整企业邮箱产品的销售价格,但应当提前10天在发货平台或电子邮件通知代理商。代理商如不同意新浪调整后的价格,有权提前终止双方的代理合同,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新浪。4.业务流程4.1代理商必须为合法的公司,并在签约时提供本年度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股东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传真件。4.2对签约并完成预付款交纳的代理商,新浪在1-2个工作日内为其开设企业邮箱发货系统代理商平台。4.3新浪将给每个代理商提供独立的企业邮箱发货系统的帐号和密码,代理商对于其帐户和密码应严格保密并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第三方;同时,为确保系统安全,代理商应定期更改密码。如因代理商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任何损失,代理商应承担全部责任。4.4代理商在向企业进行销售过程中,应向客户如实告知新浪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报价等,负责审查其所代理企业的真实、合法性。4.5代理商在代理商平台中提交的发货定单,在代理商平台发送电子卡号成功后即视为该定单已销售完成。4.6代理商按照新浪规定的价格体系,来支付相对应新浪企业邮箱空间总量的费用,新浪将根据代理商交纳的货款并在代理商管理平台中添加对应金额的货款。如果代理商不能提交,即后台剩余货款小于最后提交的订单金额时将不能提交,代理商需再次交纳一定量的货款方能继续开展业务。新浪对于代理商所付款项出具技术服务发票。4.7企业购买企业邮箱后,代理商必须向企业提供企业邮箱开通的支持服务,帮助企业开通企业邮箱,并提供故障出现时一定的技术支持。5.代理模式新浪企业邮销售代理管理办法6-25.1企业邮箱销售代理为区域分销代理模式。代理商按照地域分省(含直辖市)、市两级,代理商分为核心代理商、金牌代理商和授权代理商。5.2核心代理商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独家享有本地“新浪企业邮箱客服中心”的称谓。企业邮箱在任何区域的非核心代理商都不具有排他性,只要符合新浪企业邮箱代理商的发展条件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交纳相应的费用,在同一区域新浪会发展两家以上的非核心代理商。5.3在核心代理商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所有地区内新增客户只能由本地代理商提交并服务,不允许地区外的代理商跨地区进行销售。本地代理包括:所有与新浪签订区域内企业邮箱代理合同的各级代理商。5.4在2005年1月15日前购买新浪企业邮箱的客户,在服务期满前续费可以由原代理商续费,不受代理商地域限制,服务期满后续费必须由本地代理提交并服务。5.5代理商从第一次定购起,每次所交纳的预付款必须于三个月内提货销售完,否则取消返货,直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每次定购后三个月到期时代理商管理平台将其未提货售出的邮箱货款自动清零并记入当月收入,视为代理商已销售。5.6销售指标规定:销售指标指新浪给代理商作出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的销售企业邮箱空间的数量和新增用户的数量。具体的销售指标由双方在《代理合同》中约定。5.7新浪将对代理商进行季度考核,但是每月对代理商进行月度检查,如果代理商连续一个季度完不成相应的指标,新浪将不予退还其所交纳预付款余额并有权不再进行返货奖励直至取消代理商销售代理的资格。根据各区域市场实际的销售情况,新浪有权就最低销售额度标准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代理商并进行充分协商。5.8代理商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但其所发展的子代理商享有的权利不得超出代理商所拥有的权利。代理商可以代理新浪企业产品增值业务,并遵照相应产品对应的管理办法执行。6.代理费用的支付6.1代理商必须严格按照其与新浪签署的《代理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付款。6.2如果代理商逾期不交费,新浪除要求其及时结款外,将按日收取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周新浪有权停止其所有企业邮箱代理销售业务,逾期超过一个月,新浪有权取消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停止企业邮箱代理销售业务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和损失由代理商负责。6.3新浪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代理模式,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代理商不同意变更后的代理模式的,有权提前终止双方的代理合同,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新浪。7.代理商奖励措施7.1新浪将在新浪自有网站资源上为代理商做不定量的推广和宣传,上述推广和宣传的主页或链接的存续时间随代理期限终止而终止。7.2在代理商完全遵守《代理合同》及本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如代理商完成《代理合同》中规定的销售指标,新浪将予以返预付款奖励,所有返货金额在返货后3个月内有效,过期新浪有权予以取消。返货执行时间为每季度第二个自然月的月末执行上一季度的返货,新浪为获得返货的代理商单独开设企业邮箱发货系统返货专用帐号。7.3季度时间约定:同新浪财务结算制度,即按照2004年12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为第一季度,2005年3月26日至2005年6月25日为第2季度,依此类推,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结算单位月。7.4完成销售指标的返货奖励:返货数量为上一季度代理商在代理平台中所销售邮箱总金额的2-6%,具体约定见《代理合同》中相关条款规定。7.5完成新客户指标的返货奖励:核心及金牌代理商完成新客户发展数量指标,按照上一季度新客户销售总空间(以新浪代理平台统计数据为准),新浪提供0.5元/Mb年的返货奖励。7.6每季度结算返货一次,其中返货金额的50%必须用于新浪企业邮箱的市场推广活动,同时返货的销售业绩不计入任何业绩考核范围。7.7代理商的市场推广活动事先向新浪报备,由新浪与其共同确定活动方案,事后向新浪提供证明及相关活动的发票复印件,如其相关发票总金额低于市场返货价值,将不予执行此次返货奖励。如代理商存在任何违反《代理合同》或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则在该违反行为存在期间内,新浪有权不给予新浪企业邮销售代理管理办法6-3任何奖励。8.代理合同8.1新浪和代理商均必须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任何一方违反该合同(含合同附件)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8.2如代理商不能完成与新浪约定的企业邮箱代理销售指标,新浪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代理商负责。9.代理商权利义务9.1代理商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浪企业邮箱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在其《代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新浪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但所有使用需事前在新浪备案。9.2核心代理商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浪企业邮箱本地客服中心字样和统一标识,在其《代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新浪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但所有使用需事前在新浪备案。9.3新浪向代理商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代理商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9.4代理商可获得新浪企业邮箱栏目中某些资源用于代理商的宣传,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传统媒体中进行一定的宣传。新浪提供代理商进行客户销售必要的宣传资料和销售材料的支持。9.5代理商可根据客户反馈意见对新浪企业邮箱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于新浪产品改进。9.6代理商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新浪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服务条款,代理商的客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代理商的行为,新浪将直接向代理商追究责任。9.7代理商必须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新浪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9.8对于代理商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代理商与客户自行解决,新浪不介入代理商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10.代理商业务限制10.1代理商必须首先立足于代理区域市场进行业务拓展。经新浪书面同意,代理商可在代理区域以外的区域开展业务,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如果代理商在《代理合同》规定代理区域之外,并且是其他核心代理商与新浪合同规定的代理区域内,提交新客户和过期续费客户定单,新浪有权对代理商采取警告、从货款中扣除2000元罚款、从货款中扣除问题定单5至10倍金额罚款及解除代理合同的处罚措施。10.2代理商销售给客户的新浪企业邮箱的服务期,从客户开通邮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400个自然日,代理商必须如实告知客户,并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服务期超过400个自然日的新浪企业邮箱。如果新浪以任何形式发现代理商违反此规定,新浪有权对代理商采取警告、从货款中扣除2000元罚款、从货款中扣除问题定单5至10倍金额罚款及解除代理合同的处罚措施。10.3代理商必须按照客户真实信息在代理平台提交发货订单。新浪有权随时以任何形式对代理商所提交的客户信息进行抽查或普查,如果代理商所提交的客户信息存在任何虚假或错误内容,新浪有权对代理商采取警告、从货款中扣除2000元罚款、从货款中扣除问题定单5至10倍金额罚款及解除代理合同的处罚措施。10.4核心代理商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新浪搜索引擎销售指标,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11.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11.1代理商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浪企业邮箱授权销售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代理商不得以新浪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新浪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新浪新浪企业邮箱等与新浪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新浪等引人误解其为新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代理商不得做出任新浪企业邮销售代理管理办法6-4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代理商是新浪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11.2在履行《代理合同》期间,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新浪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代理商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代理商在使用新浪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合作双方在《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代理商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新浪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新浪,并获得新浪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新浪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11.3代理商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代理合同》期间及在《代理合同》期满后不对新浪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新浪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代理合同》期间代理商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11.4代理商承诺,若与新浪终止、解除《代理合同》后未经新浪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新浪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新浪代理商。若因违反上述保证,且给第三人或者新浪造成损害的,代理商同意承担一切责任。12.代理的终止12.1新浪有权在下列任何
本文标题:新浪企业邮箱金银牌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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