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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ECC/监理业务操作手册第一篇监理管理制度施工阶段监理管理制度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江苏分公司2目录1、工程建设监理交底制度42、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8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2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145、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176、工程设备、材料质量验收制度197、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228、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25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2710、不符合项处理管理制度3011、工程师指令单联系单签发制度3412、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制度3613、工程统计报表和施工计划报表的报送及工程付款管理制度3914、施工索赔管理制度41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4516、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917、施工现场管理制度5518、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5919、施工道路管理制度6220、施工水源管理制度6421、施工电源管理制度662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023、监理岗位责任制度73325、现场监理例会制度7726、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804工程建设监理交底制度一、总则监理交底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监理开展规范化工作的基础。监理工作的效果如何,监理目标能否实现与监理交底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密切相关。坚持在开工前由总监理进行监理交底,在监理交底的同时,向建设方工地代表、项目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发书面交底要点,阐述监理的思路和工作要求,严格按交底要点进行监理,是建设各方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的基础,因而作好监理交底工作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规范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首要环节。为此建立监理交底制度。二、监理交底的形式监理交底一般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由总监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体监理人员,建设方驻工地代表,被监理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安全员、与计价有关的人员等。监理交底会议形成纪要,由各方签字,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是制约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也是监理方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三、监理交底的内容:l、向参加会议各方明确国家建设法规授予监理的权限。《建筑法》授予监理的权限有:1.1代表建设单位对粮库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权。1.2裁定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1.3“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符合规范规定及标准的施工作5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授予监理的权限有:1.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1.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1.6“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1.7“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1.8“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入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政府授予监理的权力,监理执行不好或不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就要追究监理的责任。1.9监理委托合同授予监理的权限。2.向交底方明确监理、建设方、被监理方、设计之间的关系。2.1监理与建设方是合同关系。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平等互利的关系;双方应围绕工程项目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建设法规的规定,齐心协力管好工程。2.2监理与被监理方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平等关系。监理依据建设方的授权,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的权力和义务。被监理方一般不再直接与建设方交往,而转向与监理方直接联系,并接受监理单位对自己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2.3监理与设计的关系。目前,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与设计没有直接的联系。监理要与设计打交道必须通过建设方。但监理应当6对相关问题提出监理意见或建议,协助业主落实处理。3、明确监理委托合同中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建设方对监理的授权范围,监理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以便被监理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接受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监理。4.明确监理依据4.1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4.2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材料设备的订货合同、协议。4.3设计文件及施工图。4.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以及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的监理细则。4.5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施工规范以及业主关于项目建设的文件、管理程序等。5.向承包商介绍进驻工地监理机构的人员。专业结构、各岗位责任人、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及廉政承诺,以便建立联系,提高工作效率。6.明确监理人员监理工作及施工管理程序。7.明确各类报表的格式、填写要求、上报时间,对施工方解疑。8.明确材料报验制度。严格材料见证取送样制度,执行材料监理批准进场、同意使用的原则,履行原材料报验手续。9、明确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严格进行隐蔽工程、工序检查。隐蔽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查、填表,按隐蔽工程检查程序要求通知监理和本单位的质检员共同检查、整试。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后方可隐蔽。10、明确工地协调会议制度。并形成现场会议纪要,共同遵守。11、明确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送月报表。11.1本月(累计)完成合格工作量、换算工程量、资金价值;711.2本月投入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设备台数;11.3本月监理发现问题、整改结果;11.4下月计划施工分项、分部,工作量;11.5三控分析,质量改进措施、赶工措施。12、明确项目监理的信息流通渠道。建设各方发的各种文字联系、指令等必须签收并答复,以保证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13、明确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办法。14、明确监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办法,奖惩措施。8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一、总则为了使承建单位与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设计意图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国家设计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自己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系统的设计技术交底(简称设计交底)。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具体要求,避免返工浪费,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也可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遵循的原则1、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成套图纸到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2、在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看图,初步审查,准备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单位工程图纸,必须经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交付施工。三、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组织91、时间: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在该项目施工开工之前进行,开会时间由业主或监理单位决定并通知。2、地点: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在施工现场进行。参加人员:参加的单位与人员,除监理工程师外,还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3、会议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可由业主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含分包单位)分别填写会审记录,由监理单位汇总,提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会签。四、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1、介绍: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2、提问: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3、答疑:设计单位根据各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4、会审:各单位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写出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五、图纸会审的结论记录与存档1、图纸会审应由总包单位做出详细记录,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字同意后,该纪要即被视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抄送有关单位,并予存档(纪要可采用表格形式)。六、图纸会审中对设计修改的处理1、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总承包合同附件的设计原则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2、当通过协商各方意见仍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由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商议后作出决定,重大问题则应报请业主批准。103、设计修改的程序: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提出修改设计,一般性问题经监理工程师和总包单位审定后,交施工单位执行;重大问题报业主批准。七、设备制造厂家的图纸会审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视情况由订货单位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并请业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院的代表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八、图纸会审的重点内容1、设计单位资质情况,是否无证设计或超级设计;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等级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2、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现场实际。3、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明确,座标、标高、图纸尺寸、管线、道路等交叉连接是否相符;图纸内容、表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是否已经具备。4、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是否落实。5、土建结构布置与设计是否合理,是否与工程地质条件紧密结合,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要求。6、几个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之间有无相互矛盾;各专业之间、平立剖面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是否安全、准确;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图是否表示清楚;各类管沟、支吊架(墩)等专业间是否协调统一。7、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一致。8、图纸技术要求与规程要求是否一致;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是11否符合承包合同确定审定的原则。9、设计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检修需要。10、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11、建筑与结构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导致质量、安全及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12、防火、消防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要求。九、图纸会审的确认形式施工单位拟开始的一切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图纸会审,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据以施工;已经会审的施工图以下达会审纪要的形式作为确认,并由业主或监理单位在图纸上加盖“供使用”章。12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前言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或发现设计问题,或由于施工、材料采购等原因要求变更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以联系单形式发往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核定后,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运行程序应遵守本管理规定。二、要求设计进行变更的条件1、设计图纸有差错;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客观条件有变化;3、施工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5、业主的要求。三、设计变更的类别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下列三类: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不影响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更正、材料等强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等。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施工及设计单位核签后,报监理工程师,在3日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后执行。2、较大设计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总包合同已确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或设计13变更要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及施工单位分别核签后,报监理工程师,在5日内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原合同确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工艺系统与主要结构布置的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
本文标题:施工阶段监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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