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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入学通知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与普及制义务教育的要求,及凌源市教育局关于学生入学管理规定,为规范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准确信息基础,对学生入学工作特规定如下:1、凡新生入学必须持入学通知书。本学区学生,学校接到小学学生毕业开学名册后,适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注明具体入学时间及相关事项。流动适龄人口进入本校就读须持有教育局开具的入学通知书。2、学生按通知书规定按时到学校报到注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3、学校接到入学通知书,要认真组织接收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同时将入学通知书存收。4、入学通知书必须格式规范,书写清晰,入学须知明确,要求具体,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非本学区学生进入本校就读,须持有转学证明、借读证明及相关学籍材料,并由其监护人到校办理入学手续。6、入学通知书遗失,须持有小学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籍材料,考试成绩单,入学前录取学校补办,否则责任自负。凌源市第四初级中学2009年8月20日
本文标题:学校入学通知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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