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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及治理:(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1、废水的排放及治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装修时施工废水。(1)生活污水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施工人员无食宿,主要污染物为SS、COD及氨氮等。工程施工人员约为8人,用水量按80L/人·d计,则总用水量0.64m³/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4m³/d。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鑫和中微创业园区污水管网由鑫和中微创业园区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河。(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区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泥砂,并带有少量的油污,悬浮物浓度较高,pH值呈弱碱性。治理措施:排入鑫和中微创业园区原已建预处理池(50m³/d)处理后排入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2、废气的排放及治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装修废气。项目在装修时会因为表面刷粉、油漆、喷涂等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涂料中主要挥发物质为有机物,为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装修时采用的装修材料不同,产生的污染物成分和浓度也不同,对周围环境的影较难预测,在装修期间,应加强通风换气。治理措施:为防止涂料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须使用无毒无害的环保节能建筑材料,其环保型油漆、涂料及装修材料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选购,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卫生部2001年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限值要求。3、噪声的排放及治理项目在装修、车辆运行、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4、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及治理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装修时和设备安装时产生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1)施工垃圾施工生产的装修垃圾,如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2)生活垃圾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置;调试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8人,每人产生生活垃圾量为0.2kg/d,则每天产生的垃圾量为1.6kg/d,应经过袋装收集至鑫和中微创业园已建生活垃圾房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可做到清洁处置。(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1、废气产生途径: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烘炒、过筛、冷却、蒸熟及熟化中产生的油烟异味和天燃气废气,过筛、粉碎及搅拌中产生的粉尘,配送产生的扬尘和尾气。1)锅炉废气本项目锅炉主要用于加热自来水,产生的蒸汽用于红薯蒸熟工艺。项目锅炉为0.065t/h燃气锅炉,用于产生热水,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由燃气公司供气。本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约为15m³/h,每天使用时间约为3h/d,年运行天数为350d,则年用天然气约为1.575万m³.燃气锅炉主要污染物NOx、SO2和烟尘,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等相关统计资料,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其中天然气含硫量按《天然气》(GB17820-2012)中二类气200mg/m³计;同时烟尘取《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P73中的产污系数,即1.2kg/万m³。根据计算,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为6.3kg/a,氮氧化物为29.468kg/a,烟尘1.89kg/a;实际的排放浓度二氧化硫为30.17mg/m³,氮氧化物为141.1mg/m³,烟尘为120mg/m³;排气筒高度为22m(楼顶高1m处)。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以及排气筒高于8m,《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120mg/m³的要求。治理措施:根据《“邛崃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项目锅炉需安装低氮燃烧器,最终废气引至楼顶(离地面22m高)烟囱达标排放。2)产生的油烟异味和天燃气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烘炒、过筛、冷却、烘干、蒸熟及熟化产生少量的油烟异味和天燃气废气。天然气废气:滚筒炒锅、烘干机采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燃气,产生少量污染物NOx和SO2。滚筒炒锅消耗天然气量为20方/h、烘干机消耗天然气量为25方/h,滚筒炒锅及烘干机均为每天运行8h,每年运行350d,则滚筒炒锅及烘干机天然气年耗量为12.6万m³。李先瑞、韩有朋、赵振农合著《煤、天然气燃烧的污染物产生系数》一文指出,每1万m³天然气燃烧产生SO2约为1.0kg,NOx约为6.3kg,烟尘约为2.4kg。则项目滚筒炒锅及烘干机燃烧天然气产生SO2约12.6kg/a,NOx约79.38kg/a,烟尘约为30.24kg/a。油烟异味:项目油烟主要为榨油及滤油产生,异味主要为烘炒、筛分冷却、蒸熟及熟化产生。项目有1台滚筒炒锅、1台蒸煮器、2台熟化机,则预计为9个基准灶头,每天加工8小时。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1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及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可知,项目规模为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85%。项目烘炒、筛分冷却、蒸熟及熟化工序中不添加油,产生的油烟含量很少,废气中基本为异味。治理措施:项目的生产车间为密封车间,将生产车间产生的天然气废气及油烟异味通过排气筒抽取至楼顶处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可选用等离子高效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去除率为85~95%、异味去除率可达95%以上,风量按3000m³/h),经处理后由楼顶高1m排气筒(排气筒具地面约22m)排放。对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同时排气筒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高效油烟净化器未能处理该废气直接排放,即有组织排放量SO2约10.08kg/a,NOx约63.504kg/a,烟尘约为24.192kg/a,排放浓度为SO2约1.2mg/m³,NOx约7.56mg/m³,烟尘约为2.88mg/m³,无组织排放量为SO2约2.52kg/a,NOx约15.876kg/a,烟尘约为6.048kg/a。3)过筛、粉碎及搅拌中产生的粉尘过筛产生粉尘:主要为芝麻酱工艺中过筛冷却时产生的粉尘,可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谷物过筛和清理粉尘产生系数(2.5kg/t)计,芝麻油和芝麻酱生产线使用的芝麻原料为240t/a,则粉尘产生量约为0.6t/a;粉碎产生粉尘:根据业主原龙泉驿宏川食品厂经验,糯米加入粉碎机后封盖粉碎,粉尘溢散量很少,约为原料的1‰,糯米年用量为60t/a,即粉碎时粉尘产生量为0.06t/a;搅拌产生粉尘:搅拌产生的粉尘主要为加入玉米淀粉、木薯淀粉及面粉时产生的粉尘,其后加水搅拌不产生粉尘,根据业主原龙泉驿宏川食品厂经验,粉尘产生量量约为原料的2‰,玉米淀粉年用量为25t/a、木薯淀粉年用量为5t/a、面粉年用量为25t/a,即搅拌粉尘产生量为0.11t/a。由此可知,项目粉尘产生总量为0.77t/a。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粉尘的设备(1台振动筛机、2台相邻粉碎机、2台相邻和面机)所在车间均为密封车间,于该车间设置抽放口将粉尘抽取至布袋除尘器(风量为1500Nm³/h)处理后楼顶5m处排放。收集率为80%,布袋除尘器效率为99%,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2t/a,排放浓度为1.4667mg/m³,无组织排放量为0.154t/a。4)汽车扬尘和尾气项目营运期间每天需要对产品进行配送,汽车在启动及停车时产生少量汽车尾气和扬尘,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无组织排放。2、废水产生途径:根据表1-6、图1-2,本项目营运期间生产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废水总量为5.545m³/d。1)生活污水生产期间项目劳动定员为28人,年工作350天,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2138-2016)中表5四川省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可知城市居民中城市居民中中、小城市(非农业人口<50万)的用水定额为110L/(人·d),则项目生活用水为:每天使用新鲜水量为3.08m³/d,年用量为1078m³/a;污水产生系数以0.9计,污水产生量为2.772m³/d(970.2m³/a),排入鑫和中微创业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2)生产污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分为生产中的原料(芝麻及红薯)清洗用水、设备(含包装瓶)清洗用水、物料用水、检验用水及锅炉用水。根据业主原龙泉驿宏川食品厂经验,原料清洗用水使用量为1t原料/1m³水,则原料清洗用水为370m³/a,用水损耗约为10%,则产生废水量为333m³/a;设备每天清洗一次,使用量约为2m³/d,即700m³/a,用水损耗约为10%,则产生废水量为630m³/a;搅拌时用水全加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检验用水约为20L/d,则年用量为7t/a,用水损耗约为10%,则产生废水量为6.3m³/a;锅炉用水0.065m³/次,三个月清洗更换一次,则产生废水量为0.26m³/a。即生产废水产生量共计2.77m³/d、969.56m³/a。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3、废水污染物排放分析本项目日废水产生量约为5.545m³/d,年废水量约为1939.76m³/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鑫和中微创业园区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外排至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同时项目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根据《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2011)中表2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艺的污染物去除率设计值可知,工业废水去除率为COD:60~90%、BOD5:70~95%、氨氮:50~80%、SS:70~90%。参考《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内表1饮食业单位含油污水水质可知COD:800~1200mg/L、BOD:400~600mg/L、动植物油:100~200mg/L、氨氮:0~20mg/L、SS:300~500mg/L。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原料(芝麻及红薯)清洗废水、设备(含包装瓶)清洗废水、检验废水及锅炉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由鑫和中微创业园区已有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邛崃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一)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对地下水主要污染途径是污水预处理设施渗出液渗入土层中造成的。为保护该区地下水,要求该项目采取以下措施:①生活垃圾、废料及时清运,禁止露天堆放;②加强生产管理,项目生产管理由专人负责,杜绝事故发生;加强项目地面硬化、污水处理设施地面防渗措施;强化原料库、贮存间等防雨、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污染地下水。项目的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房屋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内主要地下水污染源分区防渗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本项目将重点防渗区域确定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要求采用先铺设三合土,再铺设不小于20cm的抗渗混凝土,最后在硬化的混凝土面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系数≤10-10cm/s)进行地面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域确定为:清洗间、洗瓶间、制油间、油渣间、磨制间、炒制间、更衣室、男卫、女卫及一体化处理设施,一般
本文标题:污染物排放及治理(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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