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宪政国家与有限政府首先,“宪政国家”与“有限政府”是两个既有紧密联系同时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宪政国家”,如果按照字面来理解,应该是以一部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来统领一切行政行为的国家,然而事实上宪政的含义要比这深刻得多。因为“宪政”在今天早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学概念,而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念,甚至可以说,是当今最为有效最为科学最为合理也最为人性的一种治国理念。在陆幸福教授的《宪政诠释》一文中,总结了以下一些学者的观点,他们对宪政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1]张友渔在《宪法与宪政》一文中说:“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受应享受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的一种政治状态。”[2]李步云认为,“宪政是国家依据一部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宪法进行治理,以实现一系列民主原则与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厉行法治为基本保证,以充分实现最广泛的人权为目的的一种政治制度。宪政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民主、法治、人权。民主是宪政的基础,法治是宪政的重要条件,人权保障则是宪政的目的。”[3]董和平认为“宪政就是民主政治,就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按照宪法所规定的民主和法制原则健康运行的秩序。”[4]阿兰·S·罗森鲍姆认为,“宪政逐渐引申出这样一种含义:以法律来约束与公民有关的政府的正当权力。它蕴涵的原则是:在基本法的架构内,政府对人民或者人民的合法代表负有责任,以更好地确保公民的权利。这项原则所依据的原理是:对于什么符合(或者不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是最好的裁断者。”[5]莱斯利·阿穆尔认为,“宪政主义----人们可以安全地过自由生活,只要他们同意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某些规范的限度之内。”[6]在《宪政:美国及其它》一文中,格雷格·罗素写道“宪政,或者说法治,意味着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机构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这些限制可以通成文的程序得到实施。作为一套政治或法律思想,宪政指的是,政府既为社会全体谋利益,也维护个人的权利。”从以上这些观点中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即宪政的目的,在于维护每个公民自身的权利,宪政的手段在于通过法律来限制政府保障民权维护民主,宪政的根本,在于维护法的尊严和完善制度,使宪政框架之下的每一个公民也好每一个官员也好都遵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个人认为,宪政说到底,乃是针对专制集权的弊端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分权理念。正因为专制集权之下,君主或者精英统治阶层对于权力的独享,进而膨胀到恣意妄为的程度,严重损害了普通公民的权利,从而引发社会动荡,最终导致所有成员的利益都受损害。于是在西方,逐渐形成了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律契约为保障的这么一种制度,来平衡各个政治主体之间的权利,使其相互制约,同时又协调各个政治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其相互妥协。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该制度最后将其覆盖面扩展到了每一个公民身上,于是在这个体系中,人人都是参与者,既充分享有权力,也要完整的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着重要强调的,就是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行事,乃是一切公民最基本的义务,亦是政府的义务。因为法律乃是这一制度的基石,或者说,宪政的基石就是以宪法为最高统领的法律体系。接下来我们说说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应当是与“宪政”相辅相承的一个概念。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宪政的要求之一就是政府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换言之,政府的行为不得逾越法律,如此这样的政府既可以说便是“有限的政府”。说得更深刻一些,政府不仅不能违反法律,同时还要受到其他各方面的制约。比如说,政府不得享有立法权,否则“政府行为不得逾越法律”便是一句空话(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政府拥有立法权,那么政府做出任何一项违法的行政行为,只要重新立法使其合法化便可);由此,同理政府亦不得享有司法权,这便是三权分立的要求——以权力来制衡权力。于此同时,政府还应当接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唯有这样,政府才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行政权力必须正当行使,任何滥用权力和扩大行政权力的行为都将不被允许。因为,历史已经无数次告诉人们,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不受限制的权力最终的结果就是由所有公民来承担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公民和人民不同,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而公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不论对于宪政国家抑或有限政府,公民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意义。公民是指承担了一定政治责任,同时又享有一定权利的政治主体,所有的公民都必须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负责,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以求取得一定谅解与支持,同时也了解其他政治主体的意见,以求达成妥协,最终在社会中求同存异,共同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与权利。不懂得这个道理的人,或者寄希望于有青天来主持公道,或者将自己的权利毫无保留的交给某个独夫,或者完全不顾他人利益诉求自私自利,这样的人都将与宪政的思想格格不入,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是自身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公民应当是有限政府治下的政治参与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断监督政府行使权力,遵守法律,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与冲突,最终以妥协来求得平衡。关于中国现在是否是一个宪政国家,私以为还不是,至少不完全是。理由有三点:第一,从公民意识而言,中国的公民目前既没有积极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也不完全享有监督政的权利,更没有与其他政治主体达成妥协进而实现平衡的意义。第二,从法律角度而言,中国虽有宪法,但有名无实,而在这部有名无实的宪法的统领之下,更多的法律法规本身就显得苍白无力,许多重大关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宪法之名,着实难符。第三,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所享有的权力过于宽泛和庞大,在党领导政府以及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下,我国的人大实质上并未起到该有的作用,以权力制约权力本身成了空谈,强势的政府也缺乏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监督,如此之下,有限政府很难实现。至于如何推进宪政国家和有限政府的建设,我认为同样需要从以上三点入手:第一大力培养公民意识,而不是臣民意识;第二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法治是宪政和有限政府的必要条件和必由之路,无法一切皆空谈;第三则是要改革现有的政治制度,理顺党和人大的关系,让人大正真发挥自己代表人民的作用。这就是我对宪政国家和有限政府的一些认识,谢谢大家!严歌苓说,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从陌生进展为熟识,从熟识走向陌生,同样是正常进展。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牢固,也许前一秒钟还牵手一起经历风雨,后一秒就说散就散,所以,你要懂得善待和珍惜。人与人相处,讲究个真心,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给予真情,我还你真意,人心是相互的。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有人主动,但主动久了,就会累,会伤心,心伤了就暖不回来了,凡事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多一份忍耐和谦就,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怨气和误解,也少了一些擦肩而过。做人不要太苛刻,太苛无友,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重在包容。包容是一种大度,整天笑呵呵的人并不是他没有脾气和烦恼,而是心胸开阔,两个懂得相互包容的人,才能走得越久。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多的爱。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就如那句,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人这一生,遇见相同的人不容易,遇见正确的人更不容易,只有选择了合适的相处方式,带上真诚与人相处,才会走得更长,更远更久。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多的爱。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就如那句,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本文标题:宪政国家与有限政府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240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