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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综述题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研究学生姓名所在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专业及班级分析化学完成日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第2页共11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研究摘要:民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不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的大局,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本论文首先对“民生”一词得由来和内涵进行了阐述;然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进行理论探索,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的重要性进行了总结;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在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指导下的中国民生建设路径,最后对几个常见的民生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着力展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研究。民生问题的解决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关键词:民生,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0.前言“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就是百姓的意思。而《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就是“人民的生计”,政治学理论文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在现代社会中,民生和民主、民权相互倚重,而民生之本,也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从其原本的意义上说,民生问题主要是百姓的生活生存问题,比如: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应当说,民生问题首先表现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从1847年《哲学的贫困》到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是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的展开而达到成熟的重要时期。马克思大力进行理论研究工作,着重从哲学理论的高度全面总结无产阶级运动的历史经验,并以此为基础详细论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对理想民生实现的价值指向、解决之途径均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发。《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正式宣告了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也集中代表了马克思在这个时期民生理论思考的最高成就,因而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走向成熟的标志。民生问题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不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而且影响到执政党执政绩效的提升、执政资源的获取和执政基础的巩固。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民生问题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民生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不仅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第3页共11页乡居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但是,这些成就的取得并不意味着我国民生问题已经得到全面解决。当前,由于教育机会不均等、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劳动关系的失衡、传统户籍制度带来的歧视问题、以及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扩大化等负面因素的影响,我们面临的民生问题比前一个时期的民生问题更深刻、更全面、更复杂,已经不再是老百姓流离失所,吃不饱饭的问题,而是老百姓如何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就业、教育、分配、社保、医疗等方面得到更公平的待遇问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任务。民生问题的解决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已经取得的民生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我国存在的主要民生问题,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是党和政府面临的重大任务。在中国目前的体制政策环境下,从政治视角理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民生问题及其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民生问题解决与否以及解决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健康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我们党执政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关系到党长期执政、稳定执政的基础;再者,民生问题的产生以及民生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来说不全然是一个经济的问题,还应该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从政治的层面来解决。1.民生内涵的研究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民生问题越来越关注,有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民生的内涵进行了诠释。吴忠民教授在《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中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民生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民生概念是指,凡是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都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狭义上的民生概念主要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等。”[1]他论证民生取的是狭义的概念,并把民生问题分成由低到高、呈现出一种递进状态的三个层面的具体内容:第一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第二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第三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从现实的操作逻辑看,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具有一种逐层递进的关系。郑功成教授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民生和民主、民权相互倚重,而民生之本,也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2]他认为,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柳礼泉教授认为:“民生既是一个关涉民众的生存、生活、生计的概念,又是一个与人权、与需求、与责任有关的概念。”[3]邓伟志教授认为:“民生是指民众的生存、生活、生计。具体说,就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从人的生活横断面讲是衣食住行;从人的一生的纵断面看就是生老病死。不过,这个传统的说法并不完善,各缺一个方面,应当是衣食住行用、生长老病死。”[4]马秀贞、于慎澄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背景对民生问题进行了概括,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生问题是要满足人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包括基本营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第4页共11页基本教育、基本住房、基本保障和基本职业等。”[5]曹文宏从政治学的角度对民生进行了诠释,“民生,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生活、生计问题,它包括民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内容。民生构成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内容,也是国家和社会组织活动的重要目的。民生问题,则指的是民生领域中的突出矛盾,是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不和谐的表现。”[6]在充分吸收现有民生概念的基础上,结合人权保障的含义,我认为,民生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有效保障的状况。对于这个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民生实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能够有尊严地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权利。民生涉及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实质上是人民群众的最基本权利。(2)生存权的保障是民生的基础内容所谓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7]生存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要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生存问题是民生问题中的首要问题,生存权的保障是民生的基础内容。(3)发展权的保障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好地生存在人权系统中,发展权是一项比较新的权利。第一个明确提出发展权概念的是塞内加尔法学家卡巴·穆巴依(Keba·MBaye)。他于1972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人权研究院演讲时指出:“发展,是所有人的权利,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并且,每个人都有生活得更好的权利,这项权利就是发展权,发展权是一项人权。”[8]1977年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第六届人权委员会上正式提出了将发展权列入人权范畴的建议。在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呼吁下,发展权的基本人权性质和地位在1986年联合国大会第41∕128号决议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中获得认可。(4)保障民众能有尊严的生活是民生应达到的标准民生的保障水平应使每一个人不至于因为生存之忧而丧失尊严、不至于因为没有获得符合时代要求的发展而被边缘化,即保障每一个人能够有尊严地生活。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民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背景下展开的。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GDP总量只有3645.2亿元人民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81元人民币,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9]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至一九七八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困状态。”[10]因此,摆脱贫穷过上温饱生活,这是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所面对的最大民生问题。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政治家的思维和胆识,立足我国当时的基本国情,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以解决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第5页共11页群众的温饱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在不断突破改革开放以前关于民生问题错误认识和做法的基础上,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改善民生,走出了一条不同以往的民生建设之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途径。民生问题是一个伴随着人类生存和发展全过程的基本问题。民生问题解决得不好会严重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此,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须切实有效地解决民生问题。民生建设是指在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下,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不断解决民生问题的思想与实践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普遍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在发达资本主义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不同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也不同于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前搞的超越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民生建设的修饰语,其主要含义是指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在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进行民生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定义可以概括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运用政策措施和法治保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使每一个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保障的思想与实践活动。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必须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在运用政策措施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法治保障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应该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的伟大意义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将人民的幸福作为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让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尽可能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改善民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所包含的本质内涵之一就是社会公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途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直接的就是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党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目前,贫富差距扩大,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问题等比较突出。要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改善民生这一关键环节着手,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
本文标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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