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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地测安全办公例会与矿“一通三防”同时召开,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但应提前通知,各参加会议单位要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2、会议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矿各单位、矿建公司及外包单位负责人。3、地测安全办公会由矿长主持.。听取地测部门关于“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汇报,要抓住重点,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精心缇致地布置,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4、“地测防治水”会议要对本矿发生“地测防治水”方面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2-制定防范措施。5、地测安全办公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地质测量生产安全联系制度凡与地测部门有业务联系的单位,一律采用正规业务联系书或委托书书面联系,否则不予提供资料和现场放线。1、设计部门所需地质资料必须以书面委托形式,并经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签字,方可按规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委托书应简要说明设计方案,明确设计范围、主要巷道设计位置、开采煤层等情况.2、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3、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4、回采工作面所需要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3-五天内提交。5、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6、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7、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资料通知施工单位。8、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质测量部门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质测量部门的数字为准.9、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测量的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10、地质和水文预报、临时通知书必须提前下发有关单位,并有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签字。11、凡与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必须由单位技术员或技术主管填写业务联系书,提前一天与测量人员联系,否则不予放线。12、技术部门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将设计图纸提供给地测部门,由测量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闭合校算,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调整方案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否则不予放线。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4-13、基建巷道一律按设计图纸延挂中腰线,无图纸一律不予挂线,如变更设计,设计部门需提供变更设计图或提供经总工程师签字的联系书,否则不予放线。14、岩巷贯通前15~20米,煤巷贯通前20~30米,快速掘进提前2天,测量负责人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分管副总、生产办、调度室、安监科、通风科、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15、巷道在透或过老巷、老塘、老墟等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应按贯通工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提前书面通知生产办、施工单位及有关领导和部门。开采程序的压茬、破坏关系,井巷及地面建筑物的塌陷或保护测量人员应及时掌握,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16、巷道中所有的测量控制点和中线点,施工单位应妥加保护,严禁敲动或用测量桩点栓挂重物,锚喷巷道喷浆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测量加以遮护。对破坏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7、工作面回采前,地测部门应在工作面上,下巷施放收尺点。以便回采单位掌握工作面调斜和掘进度,其它部门或其它用途的标志,应与测量收尺点相区别。18、回采工作面的收作线,根据各煤层的开采关系和周围巷道的使用情况,由生产技术部门、地测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报总工程师审定后,由测量人员现场标定,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5-更改,回采单位应严格遵守.19、各类保护煤柱,应由技术办与生产办有关人员,根据《三下开采规程》的规定,结合本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共同确定,设计经总工程师审定后报公司批准。地测办公例会会议制度1、地测办公会,原则上每月20日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一天,提前或推迟由单位负责人通知与会人员。2、会议参加人员:地质、水文、测量、绘图等专业。3、地测安全办公会由地测副总主持,地测副总主持,因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地测专业负责人主持。4、对会议迟到和无故缺席人员,分别给予处罚,并由技术办处罚通报罚款。5、地测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1)地测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汇报井下迎头变化情况汇报,及时给予指导和跟踪调查。(2)研究矿领导认为有需要及时处理或需要及时解决的其它问题。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6-(3)研究决定对地测责任事故剖析,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下月工作重点的安排。(4)检查和落实上次会议安排有关工作的实施情况。(5)组织和参加矿重点工程、疑难工程和临时工程的现场办公会及决策工作。(6)提出近期在技术上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并讨论本矿在生产技术上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地测安全技术培训制度1、主任负责制定年度地测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地质、水文、测量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要求。分管副主任是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负责人。3、每月都要定出业余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人。4、每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6、利用每周一对职工开展《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规程》、防突知识以及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7、培训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培训计划,使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7-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审批制度1、技术办向各级领导或其它科室提供的一切地测资料、报表等(成果表、各种通知单)除制表(单)人和校对人签字外,应由主任(科长)或主管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方可发出。2、对采、掘工程设计和其它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等资料,由各专业组技术员编制,经主管工程师审核,并由主任(科长)审批后方可发出。3、接到各种工程设计后,应由两人以上共同审核,若发现设计错误应及时通知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处理。4、重要贯通设计、保安煤柱设计、地面控制网设计、采区地质说明书、防治水方案等均由主任(科长)审批,重要工程由矿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及公司生产部审批方可实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8-施。5、制图员在成图后,由主管工程师审核后方可描图,成图后由主任(科长)组织熟悉现场和资料的有关人员进行最后会审,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6、其余未及事项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保证地测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作用。2、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矿总工程师或分管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进行。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3、地质测量工作质量包括:原始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准确性;对外提供资料指导生产的正确性、及时性;地测资料的规范性等。4、由主任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查找工作质量的不足,自查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9-5、根据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结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6、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本专业组的工作质量分析,对地质预测预报、水情水害预测、测量贯通通知等的准确性进行分析、验证。7、当出现测量贯通误差超限、地质预测失误、出现透水、突水等地测质量事故时,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主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分析、追查事故的原因,制定整改、保障措施,向全体地测工作人员通报事故分析结果,吸取事故教训。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技术办收集、整理的地质、测量、水文、储量管理等所有资料,每月末应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总结、核查和校对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特别是对于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及时进行误差分析,以保证测量精度。2、地测资料是矿井生产的重要依据,地测人员辛勤劳动的成果,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外泄。3、各专业均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兼管)本专业的临时资料,并建立临时挡案,对已经完工的资料必须及时报技术办档案室归档保管。4、技术办档案室设专人管理,负责将各专业上报的图纸、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并负责将永久性资料上报矿档案室。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1-5、各生产单位和矿领导所用生产图纸发放时,原则上应将旧图收回,不能收回的旧图纸,要请用图单位或个人进行销毁,不能随意乱扔。6、科内淘汰的废旧资料以及回收的废图纸,经相关专业负责人点明数量,报主任(科长)同意后,方可集中销毁。7、未经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和技术办主任的批准,使用人员不得随意复印资料或转借他人,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8、使用人员应严格保管好所用的地测资料,若将资料丢失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技术办声明,并写出丢失经过,报请矿领导处理。9、矿领导所需的生产图纸,由技术办负责按时填绘,其他使用人员的图纸可根据采、掘进尺报表自行填绘,总公司交换图由专人负责填绘。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度填绘一次,其它图纸根据需要随时填绘,所有图纸年终集中填绘一次。10、本矿各单位需要提供地测资料或晒制图纸时,需经技术办主任同意,外单位人员使用地测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领导批准,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拒绝;地测原图原则上不予借阅;资料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资料发放和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2-借阅的记录工作。11、《井上、下对照图》属予严格保密类型的图纸,原则上不予提供,确需提供的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提供后技术办负责对其使用情况和去向进行跟踪,必要时有权追回。隐患排查责任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地测行业深化开展安全整治活动,按照矿关于继续深化安全整治的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按照“四定”的原则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为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管理程序,提升隐患排查、控制、整改水平,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矿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实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跟踪监督和验收制度,并进行档案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3-化管理,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以重复出现的,按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追究。二、技术管理1.地测行业每年必须进行地测年度预测预报、矿井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并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地测行业负责对井下存在的各类积水区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围、边缘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严格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3.技术办对各类井巷工程严格开、停工报告制度,各类开、停工报告必须及时送到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及时将井巷工程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4.对施工的绞车窝、临时水仓、躲避硐室、钻机窝等各类盲巷生产办必须建立工程档案和专门的盲巷台帐,并将盲巷资料(包括位置、规格尺寸等)及时提供给地测部门。地测部门也建立相应的盲巷台帐,设专人管理,及时收集现场资料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对未经地测部门同意擅自施工的盲巷,按工程事故进行追查处理。5.掘进巷道过老巷或在老巷附近穿过,一律按巷道贯通联系制度进行管理。地测部门按规定距离提前给施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过巷联系书。板集矿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4-6.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防治水措施:采区设计中必须对采区水仓的位置、容量、排水泵型号、数量、排水管路的规格、数量等明确规定,并且水仓容量、排水能力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7.在同一煤层当中,上下相邻的两个区段“沿空”掘进时,两区段之间的隔离煤柱最低不得小于5米。三、事故隐患排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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