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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临施指[2011]7号关于印发《枣临铁路工程线内停留机车、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施指各部、各施工单位:为加强枣临铁路工程线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枣临铁路工程线在开通运营前的施工安全,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或事故的发生。枣临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了《枣临铁路工程线内停留机车、车辆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请各参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枣临铁路工程线内停留机车、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或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枣临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枣临铁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枣临铁路工程西起京沪线井亭站,东至兖日线朱保站,正线全长119.51公里,其中利用既有线改造长度33.73公里,新建枣庄东至朱保铁路正线85.78公里,西端接轨设置新建井亭上行疏解线6.8公里,东端接轨设置新建朱保上行疏解线3.896公里;薛城至洪洼营业线改建长度2.90公里。本办法所指工程线范围为:枣临新建正线DK2+750(枣庄东站线路所)至DK83+350(朱保站9号岔前与临沂车务段管理分界点)、新建井亭上行疏解线(井亭站24号岔前至洪洼站3号岔后直股与兖州工务段相应分界点间线路)、新建朱保上行疏解线(朱保站1号岔后与7号岔后与临沂车务段管理分界点间线路)。第三条在枣临铁路工程线上和临近枣临铁路工程线内的所有车辆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枣临铁路线内停留机车、车辆管理第四条为了保证行车交通安全,进入枣临线的车辆必须办理准入申请,经调度员认可后方可进入枣临铁路线路。第五条进入枣临线的车辆必须提供机车驾驶证、上岗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接受枣临铁路调度培训。第六条枣临铁路行车调度对进出工程线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明确施工内容,通过区间里程及通过时间,分清责任。第七条车辆在工程线内发生冲撞、脱轨等事故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值班行车调度员,并抓紧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第八条铁路工程线内的装车必须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装载加固方案;卸车必须按规定卸空,清扫车辆,关闭门、窗、盖、阀,做好各项附属作业,对特殊车辆固定装置要确保定位牢固,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安全。第九条自轮运转设备运行1、自轮运转设备使用,须持有铁道部颁发的年鉴合格证和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驾驶证,并经使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2、在枣临铁路线路上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须进行检修鉴定,技术质量达标,运行状态下应满足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车辆《年检合格证》、《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3、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及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须作用良好,并持有有效的“三项设备”检测合格证。4、运行控制设备基本数据准确、齐全,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与调度命令核对无误,方可上线运行。5、运行途中,遇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6、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生故障时,列车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按调度员指示办理。第十条工程线内机车车辆防溜工程线内的机车车辆防溜必须按既有线防溜办理,按铁道部《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执行。1.工程线等有关处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溜器具。机车、重型轨道车、救援列车、接触网检修车、巡检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各种工程列车,均应配备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各不少于4只。2.工程线内装卸作业时,原则上不得摘开机车。确需摘开机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应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长时间停留时,应拧紧全列的人力制动机。⑴各类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均须确认止轮牢固可靠。使用铁鞋防溜时,鞋尖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⑵人力制动机故障的车辆或车组不能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时,应与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的车辆连挂在一起,禁止单独停留。遇最外方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可顺延使用下一车辆人力制动机,车组两端仍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⑶进入区间作业前,机车(含其它动力,以下同)乘务员应进行自动制动机试验,确保区间作业时制动机作用良好。⑷严禁任何车辆(车列,含轨道平车等)无动力在区间停留或进行甩挂。⑸机车在区间作业时必须做到人不离车,并监视风表压力,保证压力符合规定。⑹因特殊作业需要停机等待时,在平坡道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人力制动机,并派胜任人员负责在列车尾部车辆以铁鞋牢靠固定;在不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和列车尾部车辆人力制动机,并在列车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有动力停留机车车辆时,应全列接通制动软管,不得停机。⑺工程列车在工程线区间被迫停车后,应按《技规》和本规定采取防溜措施。第十一条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防溜⑴防溜作业由司机负责。动车前,司机必须确认防溜撤除后,方可动车。⑵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其专用车辆在工程线停留时,车辆应连挂在一起,拧紧前后两端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不能连挂时,应分组做好防溜。⑶在站内或区间停车时,必须实施制动保压停车,停车后列车管减压量追加至最大有效减压量。未得到开车通知,不得缓解。⑷在车站停机等待时,防溜措施按停留车辆要求办理。⑸区间停留在不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停机时,司机应拧紧两端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停留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或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停机,并实施保压制动。⑹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如遇发动机故障熄火时,应拧紧其驾驶机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附挂设施的全部人力制动机,并在两端放置防溜铁鞋牢靠固定。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各施工单位根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枣临铁路工程线管理单位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部令)、《关于加强工程线作业管理的通知》(济总电〔2010〕406号)、《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办法》(枣临铁安[2011]17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主题词:枣临铁路工程线停留车辆管理办法抄送:枣临铁路建设指挥部枣临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综合部2011年4月26日印发
本文标题:枣临铁路工程线内停留机车管理办法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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