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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介绍2009年12月主要内容一、规划许可审批流程二、规划许可申办资料三、规划许可审批职能及程序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二)施工图阶段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两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具体规划流程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设计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批—规划竣工验收1、用地审批我市实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制度。为确保规划决策科学、合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管理规定》,对一些重大工程、重点地段、重要项目、情况复杂的项目、自有用地扩建项目,核发选址(规划条件)前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条件,建设单位编制选址论证报告,报市规划局批准后核发正式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1、用地审批(1)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规划条件的法律凭证。只有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1、用地审批(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1、用地审批(3)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批准书根据《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西湖风景名胜区在申报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前,应先办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批准书》。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2、工程审批(1)方案设计批复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28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6条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意见》规定,县级以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方案设计审定部门。因为历史原因,目前五个城区方案设计批复涉及省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等多个部门批复的情况,目前具体分工为:A、省级财政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由省改委组织审查,总图方案报我局确认。规模不大的项目,方案直接报我局审查批复(规划条件中明确)。B、非省属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旧城区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市建委组织方案审查,与我局会签联合批复;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旧城区5000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由市规划局组织审定并批复。(5)市规划局参与初步设计审查(6)建设项目实行规划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验收合格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规划验收确认意见书》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2、工程审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3、流程中消防的参与情况(1)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证—无;(2)方案(扩初)设计审批—消防参与审查网上会审—网上书面意见;会议审查—会议发表意见,书面意见单;会签审查—签章的正式书面意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3)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单独审批(4)竣工验收—单独专项验收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二、规划许可申办资料1、完整填写《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3、有效立项文件,跨年度时一般可延用至隔年新计划下达(核对原件后可留复印件);4、有效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及(包括附图)复印件;5、规划批准的总平方案或方案、扩初批复及附图(直接进入施工图的除外);6、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资料;二、规划许可申办资料(7)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施平、立、剖面图一套,1:500(范围较大时1:1000)总平蓝图四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8)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划拨土地提供用地批准书,出让土地提供土地证);(9)建设项目预定位成果(定位简单或现有建筑上加层无须提供);(10)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包含技术经济指标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报告;(11)经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按照《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则》要求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二、规划许可申办资料(12)景观分析报告(拟批建设项目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景观控制区时提供,较原批方案有调整时提交修改的景观分析报告原件,较原批方案没调整时提交方案审批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13)需公示项目的规划公示材料,包括现场公示图片,社区反馈意见。(较原批方案有调整时提交再次公示的材料原件,较原批方案没调整时提交方案审批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14)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协议等资料,拟建设项目涉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时提供(因方案调整有新的协议材料时提供新的材料,无变化时提供方案审批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15)方案批复意见中明确的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规划许可审批职能及程序1、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消防部门参加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明确该项目是否属于消防行政许可范围。规划、建设、发改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批复中告知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消防相关手续。三、规划许可审批职能及程序2、施工图审批规划部门不再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规划许可审批职能及程序3、批后修改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变更、调整的,建设单位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批后调整的相关手续。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1、政策性审查(1)核对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是否在有效时间内。(2)计划立项文件是否有效,省级单位为省发改委立项。(3)规划及性质审查建设内容是否与城市规划相符;报批方案项目名称、主要功能是否与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确定的性质、功能相符,有无改变用地性质;核对规划设计条件中提出的安全等方面特殊要求,并审查落实情况。(一)方案设计阶段——政策性审查(4)公示情况按照《杭州市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制度》要求组织公示,一般在批复前应完成公示。(5)是否需要提供交评(6)项目相关文件与项目相关的回复、批复、简复、函等文件。(7)住宅项目是否符合户型比例控制要求。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2、总图审查(1)总图绘制核对是否正确绘制征地红线、用地红线、拆迁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地下室界线等;核对是否正确标示比例及指北针;是否正确反映了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形地貌、四线情况、工程线网(高压线、市政管线等)等;周边现状及设计建筑(构筑)物的位置、层数、功能、尺寸、标高等是否正确,是否有漏标建筑(构筑)物;建筑轮廓标注是否正确;审查是否正确标注各建筑(构筑)物间间距。(一)方案设计阶段——总图审查(2)技术经济指标总图反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建筑间距是否符合技术规定及消防、卫生等要求,是否对现状建筑尤其是居住建筑造成影响。(4)建筑退让是否满足规范和规划条件要求。(5)空间布局拟建建筑(构筑)物、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管线的布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布局是否合理。对容易引起纠纷、引起投诉的布置应要求更改或优化。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总图审查(6)交通设计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停车设施是否对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一般要求地下车库出入口要远离现状居住建筑。(7)配套设施审查住宅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配置了公建配套用房,是否在总图上准确标示了配套公建的内容、位置、规模。(8)竖向设计±0.00标高与室外场地标高是否合理、周围道路地块的标高是否正确,规划道路,考虑场地将来道路实施时的标高情况。(9)综合管线审查各类管线是否是在自有用地内解决,是否解决好给排水、电力、电讯、煤气等管线与市政管线的衔接。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3、单体审查(1)图纸完备性及单体绘制审查建筑单体图纸是否完整提供平、立、剖面图;是否明确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平面图尺寸、各主要空间的功能;审查立面图与平面图是否表达准确;审查建筑单体的平面功能、层数、尺寸与总平面是否矛盾;审查层数标示是否正确。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单体审查(2)平面功能审查平面功能之间是否有较大矛盾,是否相互干扰,例如是否处理好居住与商业、办公等关系。审查平面功能与用地性质的适应性,是否有改变“性质”的嫌疑,例如工业、商业、办公用房等布置成住宅平面形式;办公室设厨房操作平台、管道煤气、茶水间等。(3)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是否满足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的限制要求。高度的计算是否正确。涉及西湖景观、西溪湿地景观时景观分析论证情况。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一)方案设计阶段——单体审查(4)日照影响审查日照分析报告情况,结合平、立、剖面图与总平面审核日照间距,间距计算方法应满足规范要求。(5)建筑外观审查建筑造型、立面色彩、建筑体量是否协调,与所处环境及与周围建筑关系是否相协调,是否与城市设计的要求相一致。玻璃幕墙使用是否符合《杭州市建筑外墙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6)无障碍设施审查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对审查中有建筑布局、出入口设置、间距、日照、消防、高度、性质、指标、体量、造型等问题并且调整相对复杂的项目,一般要求在方案审定前进行调整。(一)方案设计阶段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二)施工图阶段1、政策性审查(1)项目合法性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违章建设;检查资料是否完备;建设主体是否一致;建设内容符合审批性质要求。(2)计划文件计划规模的项目(含地下室计划)是否补足,是否当年有效。(3)土地权证资料划拨供地的项目,可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有效文件;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土地证。出让土地还应注意使用年限有无过期。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二)施工图阶段——政策性审查(4)日照分析、景观分析复核按照规定需要提供复核的日照分析、景观分析资料。(5)部门意见复核各部门审批意见中有关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建筑层次、建筑性质是否与申报审批的内容一致。(6)技术经济指标审查有无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技术经济指标审查结论,核对与设计院报审的面积是否一致,并以施工图审查单位指标结果作为审批依据。住宅项目,应有明确的户型比例明细表。(7)公示落实情况核查公示完成情况以及居民意见处理情况,了解是否有听证申请,对有听证申请的项目应准备许可前听证会。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二)施工图阶段2、总图审查(1)核查申报总图建设内容、空间布局、建筑间距、建筑层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出入口及内部路网、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内容是否与批准的方案一致。(2)进一步核查总图有无标明场地外现状道路、河道水体、高压线、架空管线、地下管线井盖等;检查有无反映竖向设计内容如室内外地坪标高、道路构筑物标高、等高线等。审批人员对现场不了解的,应赴现场踏勘。(3)核查总图有无列表表示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住宅项目物业用房、社区活动用房应在总图上反映。(4)核查地面停车、绿地、消防环道(宽度、转弯半径)及消防登高是否标准及相互间有无矛盾。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二)施工图阶段——总图审查(5)详细审查建筑间距关系对消防、通风、采光、视觉、国家机密、名木名树,后退规划四线的间距要求,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初步(方案)设计批复文件、有关职能部门对施工设计图的审查意见仔细核查。四、规划许可审查要点(二)施工图阶段3、单体审查(1)设计要求审查规划设计条件(选址意见书)、方案、初步设计批复(含附图)、有关职能部门对建筑单体设计的要求。(2)建筑轮廓核查建筑有无突破方案、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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