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操作材料
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培训材料主要内容一、外汇局IC卡管理情况及一些问题解答二、出口收汇系统业务操作三、进口付汇系统业务操作四、其他外汇业务介绍一、外汇局对IC卡管理情况及一些问题解答1、新成立进出口企业在开展进出口业务前需办理哪些手续。一是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二是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统一在南宁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需到注册所在地的外汇局办理。※新成立的进出口企业应该凭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证书》正本及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6、《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般包括核销员情况登记表及企业情况登记表。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注意事项:•只有在办妥以上两项手续后,企业才能到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开展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有效期为30天,如企业在领到登记表后30天内未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视为过期无效,需要商务部门重新办理。如有企业只办理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而未到当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要尽快到当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避免对企业的正常进出口业务造成影响。2、外汇局对企业IC卡的办理有哪些要求。•企业操作员IC卡持卡人的姓名需与办理核销业务人员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单位授权证明、介绍信或更换操作员IC卡。•企业在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时,要办理两种IC卡,一种是法人IC卡,另一种是操作员IC卡。法人IC卡的持卡人一般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只能办理一张,外汇局对此无特别要求;而操作员IC卡出口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办理,可以办理一张,也可以办理几张,但是,操作员IC卡的持卡人姓名要求需与办理核销业务的人员姓名一致。也就是说,到外汇局办理核销业务的人员自身必须要办理一张操作员IC卡。•原来外汇局对企业操作员IC卡持卡人一直要求是本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员(也就是核销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由于外汇局于2004年6月开始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员管理,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不要求由经资格认定或核准的固定人员来办理,但外汇局对企业来办理核销业务的人员仍需核实身份。•在领用核销单时,要求操作员IC卡持卡人需与领单人员必须一致,持卡人是谁,就应由谁来领单,如果持卡人临时有事不能到外汇局领单,可由本单位的其他人员凭单位授权证明或介绍信代替领单,如果企业更换领单人员,就需同时更换操作员IC卡,保持操作员IC卡持卡人的姓名与领单人员的姓名一致。3、企业操作员IC卡的有效期问题。•外汇局对企业的法人IC卡不设有效期,为长期有效,操作员IC卡则不同,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目前企业在办理新的操作员IC卡时,外汇局一般设置的有效期为三年。•当企业的操作员IC卡的使用期限超过三年时,操作员IC卡在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网站的首页画面后,“出口收汇”子系统的字样就会显示为灰色,这说明操作员IC卡已过期,企业无法用这张操作员IC卡进入系统进行出口收汇核销的相关业务操作。※操作员IC卡过期后,企业应如何办理申请延长有效期的手续。•企业需用法人IC卡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重新向外汇局申报操作员IC卡期限,再由外汇局审批,重新设定操作员IC卡有效期后,操作员IC卡就可继续使用。•操作方法:企业用法人IC卡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的“身份认证”子系统,点击“备案变更”中的“IC卡权限”菜单,查找需重新申报期限的操作员IC卡卡号,点击查找出的操作员IC卡卡号,进入期限的变更界面,然后在页面上方选择“外汇”部门,点击“暂存”、“申报”。操作完后就可电话联系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告知操作员IC卡卡号、姓名,经外汇局审批后就可恢复使用权限。※注意事项:①企业在使用法人IC卡在中国电子口岸中重新申报操作员IC卡期限时,不要随意在“备案变更”的菜单中修改、变更相关信息。•“备案变更”菜单下有“企业备案”、“企业权限”、“IC卡备案”和“IC卡权限”四个子菜单,四个菜单中任意一项的信息如果发生变更,都可能导致操作员IC卡不能使用,必须经外汇局对变更的信息进行审批后,操作员IC卡才能使用。而有时有些企业在变更操作员IC卡权限的同时,有意或无意地变更了其他三个子菜单中的信息,变更后也不知道,也不告知外汇局对变更的信息进行审批,导致无法使用。因此,只需对“IC卡期限”子菜单中的信息进行变更申报就可以了,其他三个子菜单的信息不要变更,最好不要进入这三个子菜单。②有的企业在变更操作员IC卡信息时,只对变更的信息进行“暂存”,未“申报”,这种情况下外汇局也无法进行审批。企业必须重新进行申报,外汇局才能进行审批。③企业用法人IC卡进入操作员IC卡有效期的变更界面时,在界面的上方会出现“外汇”、“海关”、“税务”等几个部门可选择点击,企业如需向外汇局申报审批,就要点击“外汇”部门,如需向海关申报审批,就要点击“海关”部门,不要选择错误的部门,导致操作员IC卡不能正常使用。④注意操作员IC卡期限与电子认证期限的区别。除了IC卡有效期外,还有电子认证期限的因素可能导致IC卡不能使用。电子认证的期限为两年。在电子认证期限准备到的时候,企业用IC卡在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输入口令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电子认证的有效期。这时,企业需到南宁海关中国电子口岸南宁数据分中心办理延长期限的相关手续。如电子认证过期,企业的IC卡将无法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的任何一个系统,包括“出口收汇”及有关报关出口的各个子系统。二、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操作•出口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收汇”子系统中主要的业务操作有:申领核销单、口岸备案、空白核销单挂失及上网交单。1、申领核销单。•企业用操作员IC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收汇子系统,点击“申领核销单”,在申请份数栏中录入所需领用的核销单份数,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后就可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企业领单人员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时,需凭领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出口合同及复印件、经办人的操作员IC卡以及证明经办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如经办人姓名与操作员IC卡持卡人姓名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单位授权书或介绍信。外汇局对企业的第一次领单都会适当地控制发放的数量。之后会根据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和日常业务经营状况调整发单数量。•领单时领单人员应做好相关的签收手续,并在核销单上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如果出口单位因关、停、并、转不再经营出口业务,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并且继续按规定完成已出口业务的核销手续。•核销单主要在下面三个环节使用,首先在海关报关出口的时候必须凭核销单才能报关,海关才给予放行,第二企业收回货款后必须凭核销单才能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第三,办完核销后,如果可以享受退税的,也必须凭核销单税局才给予办理退税。由此可见,核销单是非常重要的凭证,核销单领取后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更不得涂改及伪造。领单人员领单后应妥善保管,如果遗失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外汇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口岸备案。•企业领取的空白核销单必须进行口岸备案的操作后才能用于报关出口。•企业用本单位操作员IC卡上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进入“口岸备案”菜单,在口岸备案的界面,系统会要求填写报关地海关的代码,比如货物要在南宁海关出口,就填写南宁海关的代码,如果在黄埔海关报关出口,就填写黄埔海关的代码。如果不清楚海关代码,可以输入0,敲回车,就会显示全国各地海关的代码和名称,在里面选择要报关的海关,做口岸备案处理。•批量备案。如果企业有多份核销单在同一口岸报关出口,可将这些核销单一次性批量地向报关地口岸做备案处理。•批量备案一次最多只能备案20份核销单。•批量备案的核销单必须要在同一口岸报关出口。•撤销备案。如发现核销单备案了错误的口岸或需更换口岸,可对已备案的核销单做“撤销备案”处理,撤销成功后就可重新备案新的口岸。注意事项:•口岸备案和撤销备案并不是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做了相关操作后就马上成功,可以做下一步操作,而是需服务器确认后才算备案成功或撤销成功,口岸备案一般需半天左右,撤销备案一般需一天左右。•需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必须是空白有效的,备案前核销单状态:“外汇局状态:有效”、“海关状态:未用”、“交单状态:未交”(可在“组合查询”中查询核销单的状态)。备案后核销单状态:“外汇局状态:有效”、“海关状态:未用”、“交单状态:未交”及备案的出口口岸名称。3、空白核销单挂失。•空白核销单在未用于报关出口前遗失的,企业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自行挂失。•挂失的空白核销单的海关状态必须是“未用”,挂失后企业不需再办理任何手续;如海关状态为“已用”,说明核销单已用于报关出口,不能做挂失处理,如遗失,需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已用核销单挂失及核销单退税联补办”手续,还应办理相应的收汇核销手续。注意事项:•企业在发现空白核销单遗失后应及时在一个工作日内自行挂失,如未及时挂失而导致空白核销单被他人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外汇局将按规定予以处罚。4、上网交单。•在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到外汇局办理核销之前,企业必须要用本单位的操作员IC卡上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作交单处理;没有交单的核销单,外汇局是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由于企业交单所用的“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与外汇局核销所用的“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分在互联网与外汇局内部网,因此交单后还要有一个数据数据传输所需的时间,正常情况下要1至3天后,企业的交单信息才能导入“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外汇局才能办理核销。如果企业急于核销,不要在核销前才交单,应将交单时间提前,以便给核销留下更充裕的时间。•企业可在“组合查询”中查询核销单的状态,如核销单的状态为“外汇局状态:有效”、“海关状态:已用”、“交单状态:未交”,说明核销单已被用于报关出口,这时就可进行上网交单操作了。交单成功后,核销单的状态为“外汇局状态:有效”、“海关状态:已用”、“交单状态:已交”。三、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操作•目前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的主要操作是对进口报关单进行交单处理。•企业在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时,有两种选择:一是不做进口报关单的交单处理,凭操作员IC卡、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其他材料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而是做进口报关单交单处理,报审时就不用拿操作员IC卡,只需凭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其他材料就可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进口报关单的交单所需的时间没有出口核销单交单的时间长,一般只需半天,如上午交单,下午外汇局或银行就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进口报关单的交单信息。四、其他业务介绍•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备案登记→领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出口→收回外汇货款→核销报告。•逾期未核销和已收汇未核销监管。1、收回外汇货款•出口单位可以选择通过任意一家外汇指定银行收汇,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出口单位收回外汇货款后,可以选择把外汇直接结汇成人民币,也可以选择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在账户的限额内保留外汇现汇。•出口单位在办理外汇货款的结汇或入帐手续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核销单号码,二是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银行随后出具核销专用联(水单),核销专用联上必须要注有相应核销单号码及涉外收入申报单编号,外汇局才能凭以为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对单笔超过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的四种款项转入待结汇账户:1.预收货款2.转口贸易收汇3.境外汇款指示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4.境外汇款指示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外汇货款进入待结汇账户后的支出范围有哪些?•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经
本文标题: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操作材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292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