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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济计生组字〔2012〕1号关于印发《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管理与服务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订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1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年”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三年三步走,跨越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规范基层基础各项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筑牢基层网底,全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使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与省会城市的地位相适应,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加2强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工作重心继续下移,村民自治能力明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宣传深入、服务到位、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群众满意。总体目标: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计生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宣传教育,优化人口文化环境,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基层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关口前移,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进一步提高;夯实农村、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三块基石”,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孕环情随查访制度,基础信息准确率、及时率进一步提高;规范新WIS(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应用,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活动内容在2012年“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依法落实村(居)两委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完善村两委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认3真兑现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对自2010年10月1日起,连续两年违法生育现象比较严重的村(居),建议调整村计生专职干部;连续三年违法生育现象比较严重或呈失控趋势的村(居),建议调整村(居)支部书记;被列为后进帮促单位的乡镇(街办),不能如期完成转化任务的,建议调整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保持基层计生队伍稳定,确保人员、职责、报酬落实到位,引导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改进作风,热情服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采取专题讲座、技能展示、观摩考察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薄弱村帮促转化制度,把计划生育薄弱村计生干部的选配和培训作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纳入人口责任目标考核,着力抓紧抓好;采取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等措施,强化业务督导,提升帮促效果;对未按期实现转化的,实施“重点管理”,对各县(市)区薄弱村转化工作末位的乡镇(街办)实行“黄牌警告”。(二)规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打造人口文化活动品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基本国情、国策、法律法规以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加强对未婚青年青春期和两性健康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村级要普遍设立符合标准要求的阅报栏、计划生育公开4栏和固定标语,建设规范的生育文化一条街和人口学校。继续推进宣传教育载体、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创新,加强新型家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倡树婚育新风,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三)规范基层工作制度,筑牢基层网底。统一规范乡、村两级统计信息、科技药具、宣传教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励和处罚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种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档案资料完整规范。《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村级当前情况一览表》、《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板》和《村级育龄妇女信息花名册》(即一卡、一单、一表、一板、一册)等档簿资料要规范完备、整齐划一。建立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村级主要是落实好宣传、培训、查体、随访等工作制度,立足实际搞好服务管理,千方百计减少违法生育;乡级应着重开展深入细致的基础信息核查,进一步减少育龄妇女漏管、脱管现象,提高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和上报统计数据准确率。进一步加强孕情查体工作,筑牢稳定低生育水平第一道防线,在2011年开展孕、环情查体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继续扎实做好孕环情查体工作,并把查体情况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监控27-40岁已婚育龄妇女,3月份和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两次集中查体活动,并分别于55月20日前和10月20日前把未查体人员名单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已采取绝育措施、患不孕不育症、丧偶、离异、有生育计划待孕和在孕的已婚育龄妇女除外)。(四)标本兼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采取宣传、利益导向、依法管理等综合措施,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特别是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干预力度,建立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孕情随查访到位率和有效性,对已申领《生育证》的育龄妇女,怀孕前乡级每季度查体一次;孕前和怀孕期间,村级每月走访1次,进行孕情监控,并做好孕情随查访纪录。已办理《生育证》,怀孕后未经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而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并人工终止妊娠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合作,认真落实终止妊娠登记和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对没有行医资格从事“两非”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按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医务人员涉足“两非”,要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行政处罚。(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新WIS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及应用能力。在2011年完成县级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2012年应着重做好管理和应用6工作,要加强部门协调,确保按时向平台上报数据,提高WIS信息质量和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提升已婚育龄妇女管理覆盖率。要分级、分批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年内县、乡两级微机员要进行一次新WIS管理规范和应用技术培训,村级工作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WIS管理规范,以适应工作要求。要把好数据入口关,村级在采集源头数据时,要认真过录相关证件和资料,确保信息报告单准确无误;乡级在数据录入阶段要杜绝逻辑错误数据的产生;县级要认真审核基层上报数据,切实提高信息质量。要认真落实新WIS信息质量审核标准,认真做好查错纠错工作,WIS主要错误比例降至6‰以下。市里将把WIS数据准确率和纠错情况纳入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六)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覆盖面。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济发〔2011〕17号文件、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等重点工作,狠抓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流出地、流入地职责,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清理核查制度,明确信息采集、登记、核实、通报、反馈和统计、上报等工作的手段、程序及具体要求。修订完善流动人口服务指南,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办理(查验)《婚育证明》、免费享受“四术”服务、7发放避孕药具和孕环情检查等工作进行规范。建立流动人口协查制度和市、县、乡三级工作协调制度以及流入地与流出地协查机制。健全城市住宅小区计生管理网络,市、县、办、居四级分别建立住宅小区信息档案,社区或住宅小区建立居民及流动人口详细情况档案,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计划生育职责。全面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属地企业电子档案,督促、指导辖区内所属企业落实好相关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强化相关职能部门间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由年终一次性考核变为全年不间断、不定期的随机抽样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考核效率,推动工作上水平。四、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是2012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特别要抓好村(居)支部书记、计生主任等重点人员责任的落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8成效。(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村(居)两委班子凝聚力强、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好、村计生工作基础好底子清的,工作重点是提升阵地质量、规范工作制度、完善自治章程、加强宣传氛围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处于中游的村(居),重点是进一步理顺班子、配齐制度、规范村级档案管理;班子较弱、计划生育服务阵地与当前群众需求不配套、近年来出现过违法生育现象、村级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的,重点是进一步选齐配强两委班子,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加大投入,提升村计生服务场所的档次,满足群众需求,减少或杜绝违法生育。(三)细化任务,狠抓落实。为确保“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市人口计生委将制订《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乡级、村级工作规范》,作为规范年活动的配套文件,对村级基础工作的组织网络、阵地建设、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全市各级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和要求在基层得到真正落实。(四)严格考核,加强督查。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村(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工作“绿色通道”,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加强行风建设,把群众关心的生育9情况、奖励扶助、技术服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有关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处(室)的业务工作,制定完善基层基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范,并注意抓好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将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活动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全面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主题词: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年方案通知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1月16日印发10
本文标题: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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