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罗马的历史王政时期:公元前8C~前509年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09~前27年帝国时期:公元前27~395年帝国分裂时期:公元395年分裂西罗马帝国:395~476年东罗马帝国:395~1453年罗马法的发展君主制贵族共和制元首制君主制起源:习惯法——成文法发展:公民法——万民法成熟:自然法完备:《民法大全》古代罗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罗马建城(公元前753年)后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公元476年)古罗马的发展史凯撒屋大维罗慕洛斯和勒莫斯古希腊文明与古罗马文明的区别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拓展方式通过殖民建立新的城邦,吸收外部文明并拓展希腊文明通过兼并战争扩大疆域,在继承希腊文明、吸收外部文明的同时拓展罗马文明国家形式分散的城邦制;各城邦主要特征是小国寡民,长期独立自主统一的集权制;采取行省制度政体形式(1)经历从君主专制统治到贵族集体统治,再到全体公民集体统治的民主制度演变(2)在古代首次实现公民普遍参与、轮番而治的民主制度(1)君主制后建立共和国,但是权力集中在少数富人手中,共和国并没有进一步演化为民主制(2)随着疆域的扩大,共和国转化为帝国突出贡献(1)以雅典为代表的民主制,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法律至上(2)创造一系列民主运作方式为近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基础(1)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罗马政治文明中最伟大的成就(2)罗马法成为近现代法律的范本古罗马圆形剧场罗马万神庙“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深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奇异、神秘、壮观、肃穆……其中有不少城市还因为风格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个词,产生角逐。只有一个词,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它静静安踞在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余秋雨《行者无疆》“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罗马法精神》课程标准: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1、什么是罗马法2、罗马法的形成及发展过程起源:习惯法——成文法发展:公民法——万民法成熟:自然法完备:《民法大全》3、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局限性一、什么是罗马法1、定义: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主要是奴隶制国家的法律)3、分类:4、内容特点:5、实质:习惯法、元老院法令、大法官告示、元首命令等①按形式:习惯法、成文法(《十二铜表法》)②按整体结构:公民法(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万民法①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内容)②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③遵循的原则是自然理性,体现了自由、平等与正义的法则,渗透着自然法思想维护奴隶主利益,维护奴隶制。2、渊源:①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②狭义的罗马法仅指罗马公民法。【拓展延伸】罗马法形成的原因(1)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是罗马法逐渐形成的经济基础。(2)随着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和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需为巩固统治提供法律依据。(3)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和奴隶的起义、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对外扩张活动是罗马法不断发展的动力。(4)海外贸易的发展。(5)罗马人普遍信奉自然法思想(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6)古罗马法学家们的努力。(7)受古希腊文明的影响。①概念: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②特点:③局限:法律与习惯之间无明显界限,其仍未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来,(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利用它袒护贵族,欺压平民(成为贵族欺压平民的工具)㈠习惯法:(存在于王政时期和共和国早期)◎起源:习惯法——成文法二、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历程㈡第一部成文法:(2)平民与贵族长期斗争的结果。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1、制定原因:3、内容:2、颁布:公元前5世纪中期4、评价:(1)进步性:①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利益,法律体现阶级性;②适应范围小(罗马公民);③保留原始野蛮性:如同态复仇,巫术惩罚,对债务人的残酷处置,禁止平民与贵族的通婚,等等。(2)局限性:①内容广泛,条文清晰(特点)。审判、量刑有法可依,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权受到限制,平民利益得到保护。②《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十二铜表法》(1)习惯法的弊端。成文法: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法律。㈠公民法1、概念: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公民法2、特点:(1)范围:(2)操作:(3)内容:3、意义: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广大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发展:公民法——万民法从共和国到帝国(1)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一前27)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人推翻君主制,建立共和国。罗马共和制主要由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层机构组成。(2)罗马帝国(公元前27—475}为扩大领土,自公元前3世纪以来,罗马积极对外扩张.经过几百年的鲸吞蚕食,最终成为地中海霸主。到共和国末期.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已披废弃.罗马从贵族共和制走向帝制。公元前27年,屋大维正式确立个人独裁统治.因其采用“元首”称号,这种制度被称为元首制。元首制实质上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古罗马通过对外扩张.发展到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材料一: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公民包括种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思考:不断的扩张给庞大的罗马帝国带来了哪些新问题?对罗马法的发展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材料二: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不断对外扩张,罗马人广泛与外界接触,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公民法已经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了,罗马政府遂设外事裁判官来处理外邦人之间及罗马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万民法体系。㈡万民法:1、背景:——对外扩张的结果。①罗马帝国扩张带来新的矛盾,为缓和社会矛盾和维护统一的需要②公民法的狭隘性。③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法学家也积极立法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②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矛盾③商品贸易发展,政治经济活动中出现新矛盾4、意义: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在帝国时期,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国内各地区和不同民族间的实际差别,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①保护自由民的权利,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3、内容: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形成时间:公元前3世纪中----公元3世纪【合作探究】:怎样理解万民法对公民法的发展?(1)适用范围上,打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的差别,对帝国境内的各民族居民一视同仁;(2)适用灵活性上,突破公民法过于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等程式化限制,变得简洁、灵活、实用有效;(3)法律条文的某些具体内容上,万民法注重调节涉及个人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私法内容,这样就突破了原有公民法只注重国家行政和诉讼程序等公法范畴的局限。◎成熟:自然法1、概念:3、意义:我认为法源于自然,而“自然赋予所有人理性”,所以也赋予所有人“法”;自然界存在着一些普遍的法则,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这些原则永恒不变,这些原则也必须体现在法律中.法律的目的是保证人类“政治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西塞罗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化,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理性、正义、自由、平等)2、提出:西塞罗(公元前106年—前43年“自然法之父”)早在罗马帝国初期法学家兴起以前,他就系统地论证了自然法和实在法之间的关系,认为自然法代表理性、正义和神的意志,是普遍适用、永恒不变的,它在国家产生以前早已存在;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根本不配称为法律。3.地位和作用:①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②保留了法学成果,法律规范,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手段。⒈时间:6世纪、东罗马帝国时期⒉原因:①历代制定的法律庞杂,使用不便:②鉴于西罗马灭亡的教训③统治者的重视和法学家的努力◎完备:《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查士丁尼一世及其大臣发展演变内容备注1.早期习惯法未被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法律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2.诞生成文法3.日益发展公民法万民法4.形成体系《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犯罪刑罚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特权,保护平民利益。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前509-前3世纪中叶)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社会政治经济都发生了巨变,万民法出现[公元6世纪]《民法大全》《民法大全》的编纂(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时)《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编纂的结晶,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王政时代和共和国早期]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十二铜表法》保留了许多原始的陈规陋习,如同态复仇,巫术惩罚,对债务人的残酷处置,禁止平民与贵族的通婚,等等。——引自《西方文化史》[材料二]“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民法大全》请回答:⑴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归纳指出罗马法存在的缺陷。三、罗马法的评价缺陷①“同态复仇”;②罗马法宣扬君权神授;③严格限制奴隶和隶农;维护罗马奴隶主特权;保护奴隶制④妇女被剥夺政治权利;只是男性公民、自由民拥有政治权力;思考:这些法律条文说明了什么问题?1.罗马法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马法体现的是奴隶主贵族利益。罗马法的缺陷是历史局限的产物。在阶级社会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必然是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由于政治文明的发展总有一个逐步认识和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不必以现在的眼光去衡量它。由于罗马法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其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出保护私有财产,倡导的如陪审团制度的法治机制等,这些规定对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有价值导向,其受到欧洲许多近代国家的借鉴则成为自然。思考:为什么罗马法存在如此明显的缺陷,而后人却称它“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试谈你对罗马法的认识。1、对罗马:维系和巩固了罗马国家的统治。2、对世界:影响深远(既表现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上,也表现在抽象的法律精神上)1)它是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代法律的先驱,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2)其蕴含的法律制度、法理精神、法律原则对现代法律制度仍然产生重大影响,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
本文标题:古代史罗马法概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3251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