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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目录第一部分重点摘要第二部分目的、使用范围、奖罚原则第三部分奖惩形式及行为第六部分权限说明第四部分经济损失赔偿第五部分员工申诉投诉处理第七部分附件1、所有工作沟通事宜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建议、意见、落实行动方案。2、任何人因休假、病假、事假、培训、出差等原因不在工作岗位的,需按制度要求履行请假、出差手续,并亲自发文给所有相关部门,通知其离开岗位的时间及此期间的职务代理人或工作安排。3、遵守办公室、餐厅的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杜绝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例如:私人会客、上网聊天、听音乐、睡觉;4、工作时间离开办公室、餐厅外出,应履行请假登记手续,说明外出原因等事项;第一部分重点摘要第一部分重点摘要第二部分目的、使用范围、奖罚原则第三部分奖惩形式及行为第六部分权限说明第四部分经济损失赔偿第五部分员工申诉投诉处理第七部分附件第二部分目的、使用范围、奖罚原则第一条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奖惩原则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贯彻企业经营宗旨,体现企业文化,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秩序。第一条目的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大区、城市及连锁店的员工日常管理。二、如城市及连锁店所处当地政府另有规定外,可做适当修改,修改内容需提报集团人力审核并存档,但总体思想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倡导正向激励,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奖惩及时;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三、员工遵纪守法、遵章守制,公司尊重员工合法权益;四、处罚以教育指导为主,以事实为依据;五、奖惩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第三条奖惩原则第一部分重点摘要第二部分目的、使用范围、奖罚原则第三部分奖惩形式及行为第六部分权限说明第四部分经济损失赔偿第五部分员工申诉投诉处理第七部分附件第三部分奖惩形式及行为第三条惩处形式第一条奖励形式第二条给予奖励的行为第四条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第三条惩处形式A、通报表扬:对于在某一方面或某项工作中表现较好的团队或个人可以在集团、大区或店铺予以通报表扬。B、嘉奖:对于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予以嘉奖,颁发证书,并给予300-500元现金奖励;C、专项奖励: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或其他制度中设置的专项奖励办法及实际达成情况应给予的奖励,奖金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奖励方案执行。第一条奖励形式A、通报表扬:1、在本部门或本工作组里各项工作效果突出且有表率带头作用者;2、在日常工作和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者;3、在工作中自觉降低成本,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节约费用或增加收入(RMB10000含元以下)者;4、对员工培训、卫生、安全改善工作提出建议并被采纳者;5、拒受商业贿赂或主动上交回扣者;6、拾金不昧,金额在2000元以下,主动上交者;7、认真执行有关服务方面的规范,为顾客排忧解难,创造了经济效益,或受到上级检核表扬,或受到顾客表扬的;8、服务意识较强,多次赢得顾客和内部同事表扬者;9、抓获内外偷盗者;10、其他经公司确认的可以给予通报表扬的行为。第二条给予奖励的行为B、嘉奖:1、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2、开展技术革新,经评审取得成效或成果者;3、以出色的工作受到顾客或社会称誉(书面、媒体),为公司赢得声誉者;4、参加公司举办的正式比赛或技术业务考核中取得前三名者或在公司所属行政区域的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5、面对突发事件,敢于负责,处理得当者;6、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使公司减免损失者;7、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能打开新局面,做出成绩,各项工作指标超额完成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8、在工作中控制成本,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节约费用或增加收入(RMB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者;9、拾金(物)不昧,且数额较大(2000元—5000元),主动上交或积极寻找失主者;10、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给予嘉奖的行为。第二条给予奖励的行为C、专项奖励:1、专项奖指根据公司战略、企业文化及管理目标,表彰为金汉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员工个人,而设立的奖项;2、此奖项可根据公司当年度战略目标及工作重点进行设定;3、评选范围:金汉斯集团营运一线全体管理层及员工伙伴。第二条给予奖励的行为A、批评教育:适用于情节较轻且属初犯,虽还未对公司、他人造成影响或危害。但有继续蔓延和发展的倾向;B、口头警告:适用于情节较轻,对公司、他人造成轻微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口头警告可由直接主管给予,并做书面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确认;保留三个月后若无类似错误发生,可撤销口头警告,并撤销个人档案中相关记录;C、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违纪行为,将会受到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员工若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岗位调整甚至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书面警告以上处罚,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门应有文字记录,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半年内若无类似错误发生,可撤销书面警告。但记录永久地保存在个人档案中;D、调整工作岗位:1、三个月内因同样的错误累计获得2次书面警告;2、虽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能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积极改正的,将对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原则是下调一个职等,工资也将随之向下调整;E、解除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2、因违纪(过失)被调整工作岗位后三个月内再次获得口头警告以上处罚的;3、6个月内累计获得3次书面警告的;第三条惩处形式A、批评教育:口头警告处罚列举的各项违纪行为实属触犯,还未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的行为;第四条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B、口头警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记为口头警告,当月累计3次给予书面警告1次(如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或未经允许擅自调班的;2、上班时间扎堆闲聊、大声喧哗、吵闹、嬉戏、谈吐粗鲁或污言秽语的;3、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不利于员工良好工作氛围的;4、上班仪容仪表不整,不符合着装规定的;5、在客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挖鼻孔、剪指甲等不礼貌行为的;6、取餐时不按秩序排队,浪费饭菜的;7、擅自使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的;8、不爱护公物,发现东西损坏或丢失却不管不问、不向上级汇报的;9、不按时参加例会、参加培训的;10、不注意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清洁标准要求的;11、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离工作岗位的;12、工作时干扰其他员工的工作而影响营运的;13、所管现金短缺误差大于5元,小于50元的;14、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情节轻微造成轻微不良后果的。第四条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C、书面警告:员工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如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实际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1、当月累计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的;2、当月一次旷工的且超过一天以上的;3、上班期间在工作区吸烟、吃零食的;4、上班睡觉、打游戏(如手机或电脑游戏)、听MP3(或收录机)、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报刊等的;5、偷吃店内食物、饮料的;6、私自安排亲友在员工宿舍吃住的;7、在岗期间与顾客过分亲密的;8、上班期间私自在公司或店内会客的;9、服务态度不佳,招致顾客不满或投诉的,或隐瞒、不理会顾客投诉的;10、发现事故或事故隐患、财产遗失而没有及时报告,但还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11、在工作中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错误行为的;1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教育沟通仍不改正的;13、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或规范,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损失的;14、所管现金短缺误差大于50元,小于2000元的;15、其它较严重的或重复的违纪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的。第四条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D、调整工作岗位:1、三个月内因同样的错误累计获得2次书面警告;2、具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上述行为,经教育能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积极改正的。第四条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E、解除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2.违反公司“十一不准”行为的;3.私自篡改、销毁考勤记录的;4.半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的;5.工作态度恶劣,与顾客、同事发生谩骂、打架等行为的;6.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7.故意损害公司财物、经营管理数据的;8.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利益蒙受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9.隐瞒重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中的错误或异常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对能够预防的事故及劳动纠纷不积极采取措施;知悉有偷窃或违法行为而不举报;不及时汇报慢性病或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蓄意危害其他员工或顾客的健康),给公司、员工和顾客造成严重损失的;10.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数据、资料或不实报告;故意在社会上、客户方或公司内大肆造谣、危言耸听),严重影响公司商誉和他人声誉的;11.有偷窃行为的;12.由他人代打或代他人打卡(签到)的;13.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证照、印章、工程图纸、设备、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等经营数据的;14.未经许可私配库房、机房、办公室、包间、大门等场所钥匙的;1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追究刑事责任的;16.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处分的;奖惩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条款,所有上述提到的行为是作为参考的一些实例,并不概全。如在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中重新约定的,公司有权决定他们所属的种类并把他们列入相应的处理规定中。第四条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第一部分重点摘要第二部分目的、使用范围、奖罚原则第三部分奖惩形式及行为第六部分权限说明第四部分经济损失赔偿第五部分员工申诉投诉处理第七部分附件第四部分经济损失赔偿第一条经济损失赔偿的界限第二条赔偿处理办法第三条说明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之一,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1、有意损坏工作服或属于公司的其它物品的;2、在办公室或店铺内墙壁、设施、设备、物品、用具用品上乱写乱画,影响美观或致其损坏的;3、不按操作规定,人为造成工作设备、仪器、工具、餐具损坏的;4、未及时发现或故意瞒报事故或损失,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5、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予或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6、违反安全或消防安全规定,造成公司或宿舍财产、财物损失的;7、管理不善或工作懈怠,造成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出品损失或浪费的;8、所管现金短缺误差大于50元以上的;9、不按规定收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顾客‘跑单’的;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食品卫生问题导致顾客不满意,造成公司给顾客‘免单’及产生其它费用的;11、因员工失职行为,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第一条经济损失赔偿的界限1、出现上述1-8项责任问题,当事人应按原价、成本价或损失程度进行赔偿。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时,将视经济损失的额度确定赔偿额度。蓄意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2、出现上述第9条责任问题,责任员工承担50%的损失,服务小组承担30%,区域主管承担10%,前厅经理承担10%;由于顾客恶意造成跑单的,单店承担60%,总经理赔偿10%,前厅经理赔偿10%,区域主管赔偿10%,服务小组赔偿10%;3、出现上述第10条责任问题,责任员工需承担‘免单’及其他因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责任不清,由责任员工所在团队承担;4、出现上述第11条责任问题,公司将解除责任员工的劳动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5、经济损失的赔偿,要说明原因、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并由当事人签字,然后存档。赔偿金额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若当事人当月工资按以上规定不足以扣除赔偿金额,应从次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满赔偿额为止)。若因员工离职导致公司没有办法从工资中扣回全部赔偿的,公司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员工追偿。第二条赔偿处理办法1、餐厅餐具用具的正常耗损不在损失赔偿范围内,此种情况可以按原规定执行(即按营业额的1.5‰正常报损,超过部分公司按使用部门分摊);2、对于有绩效奖金的员工,因员工个人表现问题导致扣发、少发绩效奖金不属于罚款和经济损失赔偿范畴;3、对于员工未正常出勤而产生的工资扣减,不属于经济赔偿范畴。第三条说明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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