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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度一、标准工时制度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2、工作时间的折算问题: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午休和午餐时间是否算入工作时间呢?---综合计算工时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制1、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8小时(或40小时),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2、企业不能自主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不定时工作制三、不定时工作制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2、企业不能自主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3、采取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记考勤。4、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加班加点四、有关加班加点的规定1、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劳动法》规定,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企业安排员工延时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报酬。企业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企业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报酬。2、综合计算时制下的加班: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不存在休息日加班,延时加班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与标准工时制下的计算方法一样。3、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在不定时工作制下,原则上上不存在加班的问题。但是,就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视为加班,各地规定不太一致。4、如何认定是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不过,虽然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但期间可以休息的,也不能够认定为加班。企业HR对于值班,应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来规范,针对不同情形的值班,应规定员工在值班期间的义务和支付值班津贴的标准,以避免发生争议。5、考勤记录要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6、建立和完善加班审批制度。---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丧假一、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律依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三十八条二、法定节假日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三、丧假1、丧假: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丧假一般为3天。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2、路程假:如果员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照料丧事的,企业应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员工路程假。3、假期待遇:员工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照发工资。员工在路程中的车船费等,由其自行承担。4、法律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婚假三、婚假1、正常婚假: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婚假,婚假一般为3天。2、晚婚假:员工属于晚婚的(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陕西省的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3、路程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员工路程假。4、假期待遇:员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照发工资。员工在路程中的车船费等,由其自行承担。5、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6、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7、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8、法律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探亲假三、探亲假1、探亲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2、路程假: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员工路程假。3、假期待遇:员工休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4、探亲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探亲假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6、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带薪年休假三、带薪年休假1、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是否包含前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呢?•根据《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连续工作”应理解为包含劳动者在以前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也就是说,累计的是“工龄”,不是“司龄”。•在实践中,HR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作出规定,如规定“连续”必须为“一日接一日”,毫不间断,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证明连续工作的材料,如离职证明、原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2、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略3、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1)由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特殊情形下,年休假天数按比例折算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全年的,主要针对企业的新进员工和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按比例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部分,单位不得扣回。---带薪年休假(3)单位约定年休假天数对于额外年假,企业可以自行规定相应的年假工资补偿标准、请休流程和应休未休的处理。在规定员工的年假申请流程时,应区分法定年假和额外年假的请休顺序,即员工先休法定年假,休完后再休额外年假。企业可以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企业有权要求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休完年假,如果员工主动提出不愿意休的,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申请,这种情况下未休年假的,企业无需支付年假工资。注意:不少企业在《员工手册》中关于年假未休完就按作废处理的规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将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4、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病事假四、事假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等均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相关的制度。五、病假医疗期期限---女职工“三期”六、“三期”的休假与休息1、产前假是正常产假以外的假期,它不包括正常产假中可以产前休息的15天假期。国家对于产前假的相关内容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对此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2、产前检查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产前检查假怎么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产前检查,3-4个月内:1次,4-7个月:1次/月,7-9个月:1次/两周,9-10个月:1次/周,共11次,每次半天,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产前检查次数的,应当出具医院的证明报告。3、保胎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的规定,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三期”4、流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5、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增加的产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员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有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由公司决定,但是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3、护理假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女职工“三期”4、哺乳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本文标题:陕西省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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