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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目录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2.员工日常人事考核管理制度…………………………………………………………1-113.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154.电子考勤管理制度…………………………………………………………………1-185.员工休假管理制度………………………………………………………………………1-206.员工培训管理制度…………………………………………………………………1-257.员工证件管理及补贴实施办法(试行)…………………………………………………1-301-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规范和强化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激励、发展等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的潜能,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在职员工。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人员招聘配置、绩效考核方案与实施、薪酬福利方案与实施、培训、员工关系管理、政策解读与实施等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企业发展规划配合员工和部门做好员工职业生涯策划并逐步推进实施。管理原则:1、最大限度地调动内外资源,通过招聘引进、合理调配来满足企业对人员的需求;2、结合公司发展与员工需求向员工提供或搭建能力发挥平台并进行有效激励,使员工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第四条日常管理部门:各用工部门主要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引导新进员工快速熟悉情况,创造并维持部门士气,使员工能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管理原则:培训、引导、协调、引进、培养、稳定、合理任用本部门员工,通过有效管理和合理考核,激发员工士气、开发员工潜能,建立良好的团队并带领团队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主要工作职责(一)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具有连贯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针、制度及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二)根据国家、地方颁布实施的人力资源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传达并实施。(三)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拟定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包括对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未来人员供需预测与平衡,中长期人员目标、计划目标用工成本、相关配套方案措施等,报批后予以实施。(四)建立健全完善员工招聘、任用、岗位职务确定、推荐选拔等系列管理规范、职务说明书、岗位职责、职业生涯规划以及人才储备数据库。(五)负责员工的招聘引进、配置、培训、调整调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六)代表公司与员工进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等工作。(七)负责配合各用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测评等系列考核管理工作,并结合考核情况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工人。1-3(八)负责收集相关数据,与财务、审计等部门共同拟定员工薪酬体系、福利待遇、绩效考核、成本分析等方案并及时进行反馈,为公司在员工培训、晋升、职业生涯规划发展等决策时提供政策依据和数据支持。(九)负责配合各用工部门组织和实施员工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继续培训计划、提升培训计划等,检查、考核、评估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予以改进。(十)负责国家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审核、办理以及执行情况检查。(十一)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员工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十二)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事件的协调、调查、处理。(十三)根据公司现行的管理方式,营造学习型和创新型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引导鼓励员工主动学习、不断进步,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员工综合素质。第六条各用工部门的人事管理职责(一)清楚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全体管理者的共同职责,明白本公司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好坏与自己本部门任务完成的直接关系。(二)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均为本公司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三)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引导本部门新进员工熟悉环境和工作岗位、工作程序。根据本部门员工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通过沟通、协调、培训、磨合、调整等打造具有较强执行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团队。(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沟通协调,对员工工作成果、劳动态度、技能水平等进行公平公正考核和评价,并通过奖惩、升降、任用等系列激励机制,保持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稳定性、满意度和自豪感。(五)通过对员工多项培训、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和支持,鼓励员工自主创新、积极向上,开发出员工的技能和潜能,指导帮助员工制订个人发展规划和职业生涯策划,促进员工提高能力和知识,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和对企业的贡献,达到员工个人和部门、企业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第七条员工主要职责(一)新进员工1、通过部门引导快速熟悉自己从事工作的环境、工作岗位、工作流程等;2、通过培训和会议,了解公司发展历史和发展目标、价值观念、管理制度,认同企业文化,迅速融合到工作团队中;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守企业秘密;4、根据自己在企业中的适应情况和个人专长及能力,在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发展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5、主动积极开展工作,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挫折,不抱怨、不推诿,主动向领导、老员工汇报沟通并积极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二)老员工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守企业秘密;2、主动引导本部门新进员工熟悉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工作流程;3、对工作尽心尽责,起好带头作用;4、主动学习训练,不断提高自己工作能力和综合能力;5、热爱企业、忠诚企业、实事求是,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第四章招聘原则1-4第八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推荐或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量才适用的原则。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二)未达到或不满足相关岗位任职条件的。(三)在职公务员或现役军人。(四)吸食毒品或其它违禁药品的。(五)不能提供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或退休证明的。(六)因道德品行低下被其他单位终止/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七)因侵占国家、集体财物或挪用公款等不良行为受过处分的或终止/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八)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症、传染病或其它导致劳动能力缺失病症等,确认不能正常稳定工作的。(九)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第九条各用工单位依据当年审批的人力资源用工编制计划,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需求和到岗要求,经人力资源部按年度用工编制核对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用工单位共同通过对外招聘或内部调动调整予以满足。第五章任职条件第十条总裁(副总裁)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40岁-60岁、身心健康;2、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五年以上同职岗位或十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持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3、熟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第十一条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执行总监、副总监)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35岁-60岁、身心健康;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三年以上同职岗位或八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持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3、熟悉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现行相关政策)。第十二条总经理(总监)助理、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经理(执行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55岁以下、身心健康。2、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五年以上同职岗位或八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持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执业)资格。3、熟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第十三条主管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55岁以下、身心健康。1-52、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三年或以上同职岗位或五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持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执业)资格。3、熟悉行业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第十四条主办、管理人员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55岁以下,身心健康。2、具有专科学历,二年本岗位或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持有本岗位所需的职业(执业)资格、专业资职证书或相关技术职称;3、熟悉行业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第十五条队长(副队长)、班长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22-50岁,身心健康;2、具备中专、高中、技校或以上学历,持有本岗位所需的岗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相关职业培训合格证,,具有二年本岗位或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3、属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或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持有效的特殊作业(上岗)证。第十六条技工、普工等岗位任职条件1、年龄在20-55岁,身心健康;2、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学历或达到相当于高中的文化程度,具有二年本岗位或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本岗位所需的岗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或相关职业培训合格证;3、属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或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持有效的特殊作业(上岗)证。4、技工(含特殊技工)包括车辆驾驶、车辆维保、电梯安装、电梯维保、空调安装、空调维保、智能化安装、智能化维保、起重机操作、起重机维修、外架操作等岗位;5、普工包括:保安、保卫、车管、监控、车库收费、水电维修、电焊、电梯操作、园艺等岗位。第十七条任职说明1、凡涉及现金收、付职责的各岗位(如出纳、收费员等),须具备本市主城九区的户籍或具有公司认可的形式担保。2、员工同时具备或满足本岗位任职条件中的两个条件即可上岗;3、有专长、特长或因表现特别突出获得特批的员工,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第十八条各岗位在职考核基本要求1、所有在岗人员均需严格按照所在部门及岗位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并应尽职尽责。2、对在工作出现不积极主动、拖沓、推诿、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员工均作调整转岗办理。3、各岗位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按当年发布的考核方案执行。第六章聘用程序1-6第十九条聘用程序(一)各公司(部门)原则上根据年初审定的《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计划》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和各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共同组织实施。(二)新增用工需求的单位须填报《员工增补申请表》,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用工单位共同通过招聘或内部调动、调整来满足。(三)应聘人员须由本人填写应聘表并按要求提供全套应聘所需资料,人力部组织相关部门或用工单位通过初试、复试、面谈、笔试、专业测评、资格审核、证章校验和报备等前置程序,作好相关记录归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四)聘用决定由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领导签发。人力资源部据此通知被聘用员工,并开出《员工报到通知单》,受聘人员凭《员工报到通知单》到岗位所在的用工单位第一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地方报到上岗。(五)《员工报到通知单》载明的报到日期即为受聘员工的到岗入职时间,其本人有关的人事资料均须按该时间注册、登记。若该受聘员工实际报到时间与《员工报到通知单》不符的,由其用工单位考勤人员在该员工报到后三天之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签署确认的书面报告备案。(六)确认聘用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资料。(七)被聘用员工在到岗入职前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查验的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1、家庭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上岗)证书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相关证书能在网上有效注册并成功。3、近三个月内1吋免冠彩色照片5张。4、能够证明劳动者主体资格的其它文件(如工作证、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与前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证等)。若与前工作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资料。5、其它能力、学历、才艺相关的证件(如会员证、奖状、邀请函、作品图片等)。6、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的书面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七章用工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实施劳动合同用工和协商聘用两种劳动用工关系管理方式。第二十一条《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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