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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关于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总局制定了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为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提高质检系统推动全社会参与质量工作的能力和有效性,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以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社会重视产品质量、关心质量工作、参与质量振兴事业,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质检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促进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形成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三、主要措施(一)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1.深入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活动。按照地方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以质量兴省、兴市(县)活动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把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质量兴省、兴市(县)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质量兴省、兴市(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质量兴省工作深入开展。2.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围绕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影响发展的关键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众关心的质量安全问题,开展质量状况分析,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2011年,全国各省、市、县质检部门都要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按季度、年度(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政府提交分析报告。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各地两局要形成统一的质量分析报告。3.研究建立宏观质量评价指标。抓紧研究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力争将质量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合作,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目标,研究建立反映质量水平的统计指标。继续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做好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研究、测评和发布工作。4.推动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加强标准化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口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和品牌建设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地区相关产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5.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快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动省级地方政府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和标杆,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二)联合部门,形成工作合力。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强质量信息交流,分析质量安全形势,研究应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措施以及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分解落实相关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2.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的优势,围绕重点产业振兴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支持行业制订质量发展规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和帮助企业走以质取胜的道路。3.加强对外贸易质量安全应对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的作用,形成对外贸易质量安全应对合力;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评议和交涉工作,消除不合理的技术壁垒;发挥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4.加强具体工作的合作。与有关部门、行业加强合作,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形成紧密衔接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围绕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产品,大力开展联合整治和执法检查;加强有害生物疫情监控,采取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入境;加强口岸能力建设,有效防止国际间传染病的传入传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推动认证认可结果在各部门各行业的采信;加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质检法律法规体系;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三)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发挥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1.推动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增强质量法制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2.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完善计量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从原材料把关、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引导企业运用认证认可手段,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3.加强企业和产品质量监管。以关系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不断完善生产许可制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认证认可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质量问题,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4.推动企业提升技术和标准水平。推动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落后技术和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制订高于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5.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推动企业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充分利用质检系统技术资源,在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圈、特色园区或中小企业密集区,搭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6.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度、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研究建立企业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动企业完善服务体系,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7.促进企业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素质。推动企业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质量管理和质量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以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工程师队伍建设。(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1.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曝光典型质量违法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2.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质量工作,为提高质量建言献策。畅通举报投诉和建言献策途径,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质量宣传等工作,共同遏制质量违法行为,为提高质量出谋划策。3.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协会、学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质量提升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和高等院校参与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法规和责任意识培训。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动员群众参与质量改进活动。支持各类职业学校把质量教育作为培训和提高劳动技能的重要内容。4.积极推动质量管理科学的研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质检技术机构等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基础理论、政策措施和技术方法研究,为加强质量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质检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关系到质量工作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大事来抓。要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的部署,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快建设纵向联动、横向配合,广领域、多层次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二)加强组织领导。总局成立以王勇局长为组长,支树平、刘平均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总局领导为成员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组由刘平均副局长兼任组长,办事机构设在质量司。各级质检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三)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级质检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制定本地区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抓好督促检查,扎扎实实地予以推进。(四)加强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合作。通过两局合作,共同争取地方政府加强领导,推动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检测机构合作。共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推动全社会参与质量振兴事业。(五)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级质检部门要在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要及时向总局报告工作情况和在实践中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以便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六)建立激励机制。对建立和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鼓励。附件:总局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任务分解表附件:总局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任务分解表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参与部门(单位)(一)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活动争取所有省(区、市)开展质量兴省工作;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的比例达到80%以上;印发《质量兴省工作指导意见》。质量司总局相关司局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2011年全国各省、市、县质检部门都要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按季度、年度(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政府提交分析报告。质量司通关司总局相关司局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各地两局形成统一的质量分析报告。质量司通关司总局相关司局研究建立宏观质量评价指标抓紧研究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力争将质量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目标,研究建立反映质量水平的统计指标;起草制订质量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制度。质量司总局相关司局推动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委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口示范区。动植司食品局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科技司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执法司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品牌建设示范区。质量司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动省级地方政府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争取25个省(区、市)设立政府质量奖。质量司制定《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法规司质量司(二)联合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分解落实相关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质量司总局相关司局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参与部门(单位)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围绕重点产业振兴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支持行业制订质量发展规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司总局相关司局加强对外贸易质量安全应对合作加强与商务部、海关、环保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的作用,形成对外贸易质量安全应对合力;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评议和交涉工作,消除不合理的技术壁垒;发挥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国际司检验司食品局动植司通关司标准法规中心加强具体工作的合作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质量司总局相关司局围绕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产品,大力开展联合整治和执法检查。执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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