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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基本要求:了解: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理解:民事诉讼的特点、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原理。考试内容:第一节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特点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民事诉讼的特征(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第二节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上的效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与民法等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含义与作用。理解: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基本内容。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并能具体举例说明。考试内容:第一节基本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调解应当合法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辩论原则(含义内容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处分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检察监督原则(含义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支持起诉原则(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第二节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合议的概念与内容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回避的法律后果)公开审判制度(内容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两审终审制度(内容两审终审之例外)第三章主管与管辖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诉讼主管、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概念。理解: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具体内容、不同类别管辖之间的关系、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制度。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类管辖适用的条件。考试内容: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民事诉讼主管概述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第二节管辖概述管辖的概念管辖恒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恒定的有关司法解释)专门法院的管辖第三节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概念与依据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四节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的概念与依据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对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协议管辖(概念条件)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管辖问题第五节裁定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概念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概念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形)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的概念管辖权转移的适用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第四章诉基本要求:了解:诉的概念与特征。理解:诉的要素、诉的种类、诉的合并与分离。熟悉并能够运用:划分诉的种类的标准、反诉的特征、反诉的条件,并能够结合实际确定反诉的构成。考试内容:第一节诉的概念与特征诉的概念诉的特征第二节诉的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概念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别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诉的理由第三节诉的分类确认之诉(内容特点)给付之诉(内容特点)变更之诉(内容特点)第四节反诉反诉的概念反诉的特征(反诉是独立的诉讼请求反诉与本诉之间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反诉提出的目的是吞并、抵销本诉)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反诉的条件(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应当在本诉的进行中提出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具有管辖权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反诉的审理第五节诉的合并与分离诉的合并诉的分离第五章当事人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诉讼各类当事人的概念、特点。理解:司法解释中对当事人地位确定的相关内容。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类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结合实践确定不同的民事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考试内容:第一节当事人概述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当事人适格(含义当事人适格的标准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当事人适格与新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第二节原告与被告原告与被告的概念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通常情况下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原告与被告地位的确定)第三节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共同诉讼人的概念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地位的确定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法院对必要共同诉讼的审理和裁判)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诉讼的共同诉讼适用)第四节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概述(代表人诉讼的概念诉讼代表人的概念)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权限诉讼代表人的更换)代表人诉讼的种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程序(公告登记裁判的效力)第五节第三人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含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原告的区别)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含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被告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地位的规定)第六章诉讼代理人基本要求:了解:诉讼代理人的概念与诉讼代理人的种类。理解: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权的取得、诉讼代理权的权限范围、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情况。熟悉并能够运用: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考试内容:第一节诉讼代理人概述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代理人的种类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委托诉讼代理权的消灭第七章民事证据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证据的概念与特征、证据保全的概念与适用的条件。理解: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理论上对证据进行划分的标准。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种证据的特点,结合实践情况判断某一材料属于何种证据。考试内容: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民事证据的概念民事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的分类书证的提出书证的效力)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物证的提出物证的效力)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视听资料的效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提出证人证言的效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述的效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概念与特征鉴定结论的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鉴定结论的效力)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勘验笔录的形成勘验笔录的效力)第三节民事证据的分类本证与反证(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第四节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的程序证据保全的方法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基本要求:了解:证明对象的概念与范围、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理解:司法解释对证据交换的规定,质证的程序、证明责任的基本内容。熟悉并能够运用:司法解释对举证时限的规定、证明责任的分配,结合实践情况运用证明责任制度。考试内容:第一节证明对象证明对象的概念证明对象的范围免予证明的事实(诉讼上承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第二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概述(证明责任的含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证明责任特殊分配的具体情形)第三节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的概念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区别)第四节证明程序举证时限的概念司法解释对举证时限的规定举证时限的适用证据交换的概念证据交换的期间和时间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质证认证(概念要求方法注意事项)第九章期间、送达基本要求:了解:期间的概念、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耽误和延展及送达方式。理解:期间的意义与送达的效力。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的诉讼期间。考试内容:第一节期间期间的概念(期间期限期日)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指定期间)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耽误和延展第二节送达送达的概念送达的特征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送达的效力第十章法院调解基本要求:了解:法院调解的概念。理解:法院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和为什么某些案件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熟悉并能够运用:司法解释中关于调解的规定、调解协议与调解书及其效力。考试内容: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述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性质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第二节法院调解的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合法原则第三节法院调解的程序调解的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解结束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协议的概念调解书的概念调解书的制作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的送达)调解的法律效力第十一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基本要求: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财产保全的措施。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熟悉并能够运用: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考试内容:第一节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概念与意义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第二节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先予执行的条件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基本要求:了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熟悉并能够运用:拘传与拘留的适用。考试内容:第一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第十三章普通程序基本要求:了解:普通程序的概念和特点、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理解:起诉的条件、各种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撤诉与缺席判决的条件、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的法定事由及法律效果。熟悉并能够运用:起诉制度、撤诉制度、缺席判决制度以及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制度。考试内容: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普诵程序的概念普诵程序的特征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起诉与受理(起诉的条件、方式和起诉状的内容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与受理对当事人起诉时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审理前的准备(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当事人的追加)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审理期限庭审笔录)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撤诉(申请撤诉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诉讼中止的后果)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诉讼终结的后果)第十四章简易程序基本要求:了解: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调解、简易程序的判决。理解: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考试内容:第一节简易程序
本文标题: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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