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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第四章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第三章预算管理体制第一节预算管理体制概述第二节我国预算体制的改革历程第三节我国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第四节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第一节预算管理体制概述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含义预算管理体制是指规定政府预算的组成体系,处理各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确立各级政府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二、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1.集权的理由与好处(1)集权能有效地配置全国性或准全国性公共产品(2)集权能有效解决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3)集权有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2.分权的理由与好处(1)分权有利于公共产品的有效供应(2)分权有利于创新(3)分权有利于税收征管集权还是分权?公平与效率政治历史因素三、确立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1、公开性是指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应以制度或法规形式加以规定,并公之于众,使这种财政关系的运作具有明确的依据及预见性和透明度,减少随意性。三、确立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2、均衡性是指各级政府的财权划分应相对平衡一般来说,均衡性原则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均衡和地方政府间财增关系的横向均衡纵向均衡是指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来源与各自的支出责任或事权范围相对称,使各级政府在行使各自的职权或履行各自的职责时有必要的财力作保障横向均衡是指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标准和供给数量在各地区的均等化三、确立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3、效率性是指各级政府财政职权的配置和收支关系的划分,应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以及财政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效果。四、预算管理体制的模式1、联邦制预算管理体制:美国分权分税型预算管理体制——财政联邦主义2、单一制预算管理体制:日本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权划分财权财力,实行统一预算和分级管理的一种模式3、混合式预算管理体制:法国五、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1.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级次2.预算收支的划分原则和方法3.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4.预算调节制度和方法第二节我国预算体制的改革历程1980年1994年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型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的预算包干制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时间一、高度集权的计划型财政体制计划经济时代,排队是一道不绝的风景。(一)高度集权体制的调整历程1949~1952年中央高度集权1953~1978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步下放财权中央地方收入支出53-57:划分收支、分级管理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调剂收入58:以收定支、五年不变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企业分成收入、调剂分成收入支出:正常、专案拨款59:总额分成、一年一变68:收支两条线71-73:收支包干74-75:收入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比例留成、支出包干76:收支挂钩、总额分成方法:分类分成、总额分成分类分成(1)某省1957年预算收入50亿元、预算正常支出8亿元,在预算收入中地方固定收入10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5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5亿元,经核定1958年该省预算收入总任务为52亿元,其中固定收入11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6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5亿元,正常支出8.5亿元,试计算该省1958年预算收入留用额和上解额。(2)某省1957年预算收入50亿元、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在预算收入中地方固定收入6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5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0亿元,经核定1958年该省预算收入总任务为52亿元,其中固定收入8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5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9亿元,正常支出8亿元,试计算该省1958年预算收入留用额和上解额。(3)某省1957年预算收入28亿元、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在预算收入中地方固定收入4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亿元,调剂分成收入12亿元,经核定1958年该省预算收入总任务为32亿元,其中固定收入6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亿元,调剂分成收入14亿元,正常支出7.1亿元,试计算该省1958年预算收入留用额和上解额。总额分成某省中央核定1959年预算收入任务为100亿,预算支出为80亿,年终执行结果决算收入为110亿元,决算支出为70亿元,试计算该省1959年决算收入留解额。(二)高度集中财政体制的特点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运行失灵,管理失范。公社食堂大锅饭二、转轨初期的财政体制:“分灶吃饭”的预算包干制体制(一)“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的调整历程1980年划分收入、分级包干1985年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88年6种形式的财政包干。第一、收入递增包干;第二、上解额递增包干;第三、定额上解;第四、定额补助;第五、总额分成;第六、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递增包干:假设某省1987年决算收入经调整后为80亿元上级核定该省收入递增率3.5%留成比例为58.25%1988年该省实际收入为83亿元,试计算该省1988年应得预算收入和上解中央收入数额。留用额:80*(1+3.5%)*58.25%+(83-82.8)=48.431定额上解假定某省经上级核定1972年预算收入为18亿元,预算支出指标12亿元,该省年终执行结果,地方实际收入为18.5亿元,实际支出为11.5亿元,试计算该省决算收入留解额和年终结余。(二)财政包干体制的历史功效打破了长期以来财政统收统支的局面支出安排以“块块”为主,较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吴波在财政部大楼前1978年后吴波历任财政部顾问,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财政部顾问、党组成员。(三)财政包干体制存在的问题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强化地方“诸侯经济中央调控能力弱化。打破“统收”却未打破“统支分配方法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地方控制权扭曲降低中央发挥调节地区收入分配的作用三、1994年后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第三节我国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一、分税制的概念及特点1、概念是指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按税种划分预算收入以确定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预算分配关系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2、特点一级政权,一级预算收入划分实行分税具有预算调节制度体制相对稳定3、分税制的基本依据公共产品的层次性政府职能的层次性政治体制二、94分税制改革(一)改革的背景(二)改革的指导思想(1)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2)合理调节地区间的财力分配(3)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三)分税制改革内容(1)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产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2)收入划分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除93年地方已经负担的20%部分列入地方上缴中央基数外,以后发生的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除外),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除外),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地方各分享50%。1994以后收入划分的调整1)证券交易印花税:97年1月1日起调为8:2,税率调高至千分之五,调高增加收入归中央,中央变为88%2002年起中央97%2)金融保险营业税税率有5%-8%2001年分三年下调回原税率3)所得税分享改革从2002年1月1日起,除铁道、邮政、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以外,其它企业和个人缴纳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共享比例:2002年五五分成,2003年六四分成。4)出口退税2004年起,以2003年实退数为基数,对超基数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地方分担(75:25)2005年1月1日起超基数部分分担(92.5:7.5)我国分税制收入划分框架企业和个人缴纳各项税收国家地方地方税地方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国税)(3)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93年税收返还基数的确定核定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中央下划收入94年以后,递增率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1994年税收返还数=1993年核定净上划中央收入*(1+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0.3)以后年度税收返还数=上年税收返还收入*(1+全国增值税和消贵税增长%*o.3)(4)原体制中央补贴、地方上解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讨论由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在当时中央与地方利益格局不作大的调整指导思想下进行的,许多改革措施带有明显地过渡性质。在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四)分税制的配套措施(1)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按统一按33%税率交税(2)税收管理体制改革(3)改革预算编制办法(4)建立适应分税制的国库体系与转移支付体系(五)分税制的进一步改革1、成效1)实现由行政分权向经济分权转变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3)强化了预算主体积极性,形成中央收入稳定增长机制4)初步建立了转移支付体系2、问题1)事权划分不明晰2)地方税建设相对落后,地方财政体制不统一3)地方预算外与制度外收入不断膨胀4)分税制和转移支付配合失调5)省以下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3、进一步改革1)以法律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2)科学界定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范围3)适当分权,规范收入划分,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4)改革省以下预算管理体制5)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第四节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一、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含义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政府间转移支付是各级政府之间或同级政府之间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拨付来调节各级预算主体收支水平的一项制度。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目标(一)实现公共资金的公平分配(二)保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力(三)解决区域性公共产品的外溢问题(四)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三、转移支付的方式1、一般性均衡补助2、专项补助无限额配套有限额配套非配套四、我国转移支付制度1、税收返还2、体制与结算补助与上解3、专项转移支付4、财力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某地区该地区该地区该地区一般性转=(标准财一标准财)×转移支移支付额政支出政收入付系数一般性转移转移支付中影响因素客观因素五、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1、制度欠规范2、地区均衡效果不佳完善:1、完善预算体系为转移支付的确定提供合理的依据2、选择合理的转移支付模式3、加大均等化转移支付数量,强化公平程度4、改基数法为因素法
本文标题:第四章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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