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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弥补亏损的方法1二、企业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目录三、企业弥补亏损的税务处理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例题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2一、企业弥补亏损的方法二、会计处理--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3二、会计处理--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4二、会计处理--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5三、企业弥补亏损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国税发[1997]189号文件规定,“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这里的“五年”,是指税收上计算弥补亏损的期限,只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而在弥补亏损的会计核算中,并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会计上,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期末一律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这里的“本年利润”余额是指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利润。6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案例1、某企业2005年发生亏损200万元,在年度终了时,企业应当结转本年发生的亏损。则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00贷:本年利润20000007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案例2、假设该企业2006年至2010年每年实现税前利润30万元,根据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五年内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该企业在2005年至2009年均可在税前进行亏损弥补,在每年终了时,则处理为:借:本年利润3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8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案例3、该企业2010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50万元,即还有50万元亏损未进行弥补。假设该企业2011年实现税前利润80万元,根据制度规定,该企业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假设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0%,企业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24(80×30%)万元,则处理为:(1)计算应缴纳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24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同时:借:本年利润24贷:所得税费用24(2)结转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借:本年利润56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6(3)该企业2011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6(-50+56)万元。9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案例4、假设某公司2011年期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为借方余额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此时应处理为:借:盈余公积5000000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5000000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500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000010
本文标题: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方法及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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