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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液体奶本部人事管理制度总则本制度根据《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未尽事宜执行《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招聘为了真正做到各岗位竞争上岗,人员才有所用,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如下用人招聘制度:1、招聘:各处室通过《人员增补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经本处室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各处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须按以下规定进行:(1)招聘一般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需提前三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100人以下30人以上需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0人以下需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2)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需提前十五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主管、班长级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招聘需提前二十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4)以上期限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签字日期为准。各处室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需要扩编时,必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处室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普通员工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卫生工和重体力岗位除外);各岗人员的招聘须依据《液体奶公司2003年定编定岗的规定》、《岗位任职资格的规定》及《液体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向人力资源部打人员增补申请,写清招聘的学历、年龄、性别、人数及要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各处室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人员须与所填《人员增补申请表》相符。(1)用人处室需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用人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2)技术人员(电工、制冷工、锅炉工、电焊工、司机)需持有关处室颁发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须同时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从事现金收付的人员(出纳)需办理有关经济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手续:由本公司年薪人员进行担保,以双方确认后书面形式为准;或本人有固定住房,以房本抵押。2、员工的报名、录用(1)一般员工的招聘,由各处室自己组织人员的报名及面试,但面试时必须有二名以上主管级人员及本处室人事专管员参加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以备随时抽查。(2)行政人员及主管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的报名,由用人处室组织面试,面试时必须有本处室1/2以上的行政人员及本处室负责人参加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参加。(3)面试通过后,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在张贴栏内公布并在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上岗手续,办理手续时人力资源部需审查报名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学历证、健康证(生产厂所有员工、研发部所有员工、物流部库房所有员工及现场管理员、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现场管理员及体系处全员、品保部所有员工及其他处室第一负责人和内审员)、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非犯罪证明、已婚妇女计划生育证件(节育证或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处室接收新员工时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手续,如未通过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而私自用人,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及福利。二、培训1、员工的岗前培训公司对新上岗员工进行通用性知识的培训(十人以上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十人以下由各处室自己组织),培训内容包括:(1)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2)《食品卫生法》应知应会、乳品知识;(3)五大体系知识;(4)其它基础知识;2、特殊工种、关键工序的培训(1)由受培训处室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人事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培训期间受培训的处室负责受培训人员的签到及考试成绩登记工作;(3)受培训处室负责填写课程表、试卷清样、标准答案的签字工作(课程表、试卷清样、标准答案由受培训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事管理中心,人事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4)理论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人所在处室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出具合格证明,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向人事管理中心提出发放上岗证的申请。3、管理层的培训由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对管理层进行管理知识的培训。4、日常培训:由各处室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进行、提前一周报课程表,本处室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依计划培训,人力资源部将按计划每月28日前检查培训效果,培训要有培训签到表、培训记录表、培训内容及效果验证(培训考核表)。三、员工的试用期规定所有新录用的员工和新上岗的员工,均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试用合同。1、试用期限:(1)一般员工试用期新录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调岗后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般员工转行政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2)技术性员工(班组长、质检、机修、关键工序操作员)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四个月,调岗后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3)专业技术人员(产品研发员、工艺技术员)、行政人员、主管及生产班长新录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4)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新录用的为六个月,新上岗的为三个月;2、试用期工资标准:(1)一般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车间500元/月,根据实际情况,车间包装工、卫生工、装卸工、安装工等岗位人员在试用期间,第一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考核合格后,从第二个月开始即执行岗位工资或效益工资;(2)技术性员工、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3)生产班长试用期工资为700元/月;(4)主管及车间主任: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月;(5)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四、劳动合同的签订1、签订合同的条件:凡在我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满三个月并被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2、签订程序:(1)各处室须将符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人数于每月10日2:00前报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所报人数向人事管理中心领取《劳动合同书》,各处室于15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空白《劳动合同书》并于20日10:00前将填好的《劳动合同书》上交人力资源部;(2)凡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员工同时填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而且须本人用钢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3)在《劳动合同书》第1页中,地区(国籍)应写“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户籍性质应填写“农户”或“非农户”;第2页劳动合同期限中“1”合同期从×年×月×日起应填写本人从上岗之日起第三个月的日期(例:某人2000年4月5日进公司,但正式上岗日期为4月8日,填此表时应填为2000年7月8日起)至×年×月×日止应统一填为×年12月31日止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在第二条工作内容中应填写本人在××处室××处担任××工种(职务),在第13页中劳动者签字及合同签订时间应由本人填写。五、员工的调动及待岗1、内部转岗:内部转岗是指液体奶公司内部处室与处室之间的人员调动。手续必须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具体程序如下:转出员工在转出处室填写《内部转岗单》一式三份→由转出处室人事专管员负责送到本处室负责人签字→转入处室人事专管员负责送到本处室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负责送到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留一份→返转出、转入各一份。人员档案必须在三日内由转入处室人事专管员到转出处室人事专管员处取回,转出处室人事专管员积极配合。(双向考核)2、公司级调动:(1)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公司级调动,需本人亲自办理,调出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调入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批,《员工调动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须有本人照片,十五天内返回原单位,如在规定期限不返回调动表按解聘处理。调动表由调出公司人力资源部、调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中心各留一份(平级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调动);(2)凡是本公司职员在没有办理调动手续而擅自离岗者按解聘处理;3、待岗:待岗:公司员工因岗位不适合、竞聘下岗、或因病、因事请假一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待岗。(1)一般员工待岗,需在一周内向所在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申请由所在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方可待岗,待岗时间最长为一个月;(2)班组长、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及关键工序待岗,需在一周内向所在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申请由所在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人力中心审批方可待岗,待岗时间最长为两个月;(3)车间主任、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待岗,需在一周内递交申请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上交人力中心批准方可待岗,待岗时间最长为三个月;(4)待岗期间计算工龄但不发放工资,员工在待岗期间可在公司内部自找岗位,如在超出待岗时间仍未找到合适岗位,则按辞职(或辞退)处理;员工一年内只允许办理二次待岗手续。六、员工辞职辞职:适用于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即是员工主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一般员工的辞职:提前15天向各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书面辞职申请,15天后经处室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辞职手续由处室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三日内必须转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2、班长级以上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的辞职:提前一个月向本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一个月后经处室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辞职手续由处室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三日内必须转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处。3、技术人员的辞职:(配料、杀菌、灌装、机修、质检)提前两个月向本处室人事专管员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两个月后经处室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辞职手续由处室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三日内必须转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处。同时各处室要安排好工作的交接资料的归档.4、凡公司辞职人员,从辞职之日起,停发工资,享受年薪待遇的人员中途辞职后,本年度年薪不予兑现,未交辞职申请书者视为解聘。辞职人员公司半年内不予录用。七、员工的辞退(解聘)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适应工作者;(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者;(3)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或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者;(4)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全月累计五天以上或全年旷工达十天者。(5)请事假超过一个月或在假期满后五日内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者;(6)员工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及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1)因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者;(2)犯有盗窃、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者;(3)犯有受贿、贪污、挪用公司财产者;(4)工作期间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者;(5)擅离生产、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者;(6)损害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者。(7)煽动怠工或罢工者;(8)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9)参加非法组织者;(10)其它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者。八、员工的工伤、病事假待遇1、员工的工伤待遇:(1)员工因工负伤、死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因工负伤、死亡待遇,根据工伤处理程序,经上级劳动行政处室进行认定后,按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工伤死亡待遇;(2)员工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签订壹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休假期间发给生活费,每月210元,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签订壹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只发给一个月的生活费,210元/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2、员工非因工死亡待遇:(1)签订壹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满壹年的员工发生非因工死亡,按呼劳险字[1998]12号文件规定执行,发给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标准作为丧葬费;(2)签订壹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未满壹年的员工,发生非因工死亡,一次发给死亡慰问金300元;(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发生非因工死亡,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3、员工的病事假待遇:(1)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执有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准假。休假五天以上,一个月之内,停发岗位工资,按210元/月发给生活费;(2)员工因事请假,一周之内,按实际天数扣除事假工资;一周以上,停发岗位工资;一个月之内保留原工作
本文标题:液体奶本部人事管理制度(do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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