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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中心站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2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中心站管理制度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3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4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5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一、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1、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3、机器设备的开关、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4、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5、做好设备清洁工作。二、周维护的主要工作:1、清除设备表面灰尘,保持机内卫生;2、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3、清理磁盘空间,清理删除过期文件。三、月维护的主要工作:1、运行诊断程序或用仪表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和指标;2、用吸尘器清理机内灰尘;3、对电源、空调系统,接地系统等运行环境系统进行检查。四、年维护的主要工作:1、清理工作间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尘,检查电缆的完好性和隔离性,更换老化、变质和绝缘不好的电缆;62、检查机房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和安全报警装置;3、全面检查电源、空调、接地等系统并进行全面检修;4、对设备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5、校正各种设备仪表等。7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一、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各类主要信息报表的查询、打印,当天的报表当天完成后签字并送值班领导审阅。二、安全监控系统应生成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及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月报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监控软件自动生成的报表)。三、对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及重点数据,应生成相应报表及曲线并存档,数据保存周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四、对于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查询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报表并及时打印。8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一、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人员应由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二、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天对各种传感器、线路及设备巡检一遍,覆盖达100%,每天巡检结果应及时填写在日巡检记录表中。三、每位巡检人员应根据指定的各自巡检范围,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的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四、巡检人员应保证巡检后的监测设备完好率达100%,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五、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的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以便维修处理。六、巡检过程中必须以“三不伤害”为基本要求,加强自主保安意识,行走及检查时严禁违章。9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三、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四、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五、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六、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七、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10八、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九、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十、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十一、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十二、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11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一、监测传感器的调校工作应由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二、调校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传感器的调校程序,在调校过程中按各传感器的调校步骤逐一进行调校。三、监测传感器敏感元件在使用中其输出信号会逐渐衰减,致使测量精度下降,各种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调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四、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调校,应使用相应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调校应使用相应器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五、调校前,调校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以免影响调校数据。六、在调校过程中,调校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使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合格后在通入标气进行二次调校合格为止,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器参数。七、传感器调校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八、在调校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整个调校过程,调校合格后,调校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后,使用单位的电工方可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复电。12九、调校前后应与地面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的准确性。十、调校中应及时记录调校中有关数据,调校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13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一、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须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风洞等。二、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调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三、检修人员应详尽了解监测传感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在检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电路中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电器参数。四、监测传感器在检修时,必须用毛刷清洁设备内部板件和探头及壳体等,敏感元件外的过滤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更换。五、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六、在检修过程中,对传感器的敏感元件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换,对更换后的敏感元件和电路板应集中放置,返回厂家维修。七、在更新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时,应用小螺丝刀拧掉传感器头上的小螺钉,在拧去传感器头罩,漏出敏感元件后,应轻轻拔掉敏感元件,14要注意不得损坏插孔,重新拧紧外罩,上好螺钉。更换元件后,要进行调校。八、在检修过程中,应避免剧烈冲击和震动。检修传感器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进制地址、点号、编程器,各接线口等易损元件。九、检修好的传感器应保证设备完好,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检修好的传感器应放置在室温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保管。十、矿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须妥善存放,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十一、安全监测系统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4、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十二、维修中应及时记录有关数据,维修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15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矿长: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安监科: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
本文标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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