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评分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评分细则序号工作标准评分细则扣分备注1保洁范围:道路两侧墙倒墙范围内的可清扫面积(含道路绿地)以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上乱贴乱画、沿路建筑垃圾、杂物的清理。有产权单位的停车场、广场等由产权单位负责,路两侧无建筑物的路段向空地延伸50米作为保洁范围。保洁范围内未清扫保洁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道路两侧50米之内建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每处扣5分。道路桥涵沿河道向两侧延伸50米之内有建筑生活垃圾死角,每处扣5分;2道路清扫作业应达到本路段路级要求的相应标准。快车道、慢车道及人行道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死角、果皮、纸屑、塑料袋、树叶、烟蒂、砂石、尘土及其它废弃物,在路段等级卫生要求规定距离内,每发现一处扣2分;人行道、边沟、墙根、树穴、杂草未能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3保持路面、牙石、墙角无积水,窨井口不堵塞。路面、牙石、墙角有积水、污泥,发现一处扣1分;向窨井口扫、倒垃圾,窨井口未及时清掏,发现一次扣2分。4及时收集清扫保洁垃圾并按时清运。丢堆或乱倒垃圾发现一次扣2分。5及时清掏、清洗垃圾容箱,保持周围无杂物。垃圾箱周边环境不整洁或者箱内垃圾超过箱体80%,每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箱污垢不能及时涮洗和规范安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周围脏乱,有零散垃圾,每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箱及附属设施清洗,粉刷不及时,污染严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修复、更换不及时的,每过期限一天扣1分;领导或城建办先予承包人发现果壳箱损坏的每处扣1分。6及时清除路面污染,并积极配合洒水车冲洗路面。对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路面的零星垃圾不能及时清除的,发现一次扣1分;对洒水车在道路冲洗降尘过程中不能予以积极配合的发现1次扣1分。7协助做好责任路段“门前三包”工作。对责任路段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制止、不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因责任人处理方式不妥而与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的,每次扣2分;能与城建办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的,每次加2分,处理效果好,且促进收费工作的,每次加5分。8遇到突击性任务服从城建办统一调度。拒绝服从城建办统一调度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相应处罚;产生严重影响的则解除合同。9清扫保洁人员雨雪天气必须坚持岗位作业,并按劳动防护要求穿着防雨服装。雨天打伞或穿高跟鞋、拖鞋作业,发现一次扣1分10作业人员作业时间须按环卫处要求统一着标志服,并保持服装整洁。上班时间未着环卫标志服的每人每次扣2分;不按处要求统一着装、标志服混穿、不戴工作帽、服装不整洁发现一次扣1分。11保洁人员遵守作业时间。保洁人员作业时间串岗、坐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扣2分;脱岗发现一次扣4分;无人保洁超过一天的,每人次每天扣10分。12承包人每天必须到承包路段检查,及时处理路上发生的问题,每周五到城建办汇报工作,接受城建办整改意见。路段无人负责的,发现一次扣1分;不接受整改意见的每一次扣5分。13承包人必须保持联系畅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承包人作业时间内手机必须开通,因工作事宜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14承包人加强对作业人员作业安全管理,尤其是恶劣天气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承包人每月应对作业人员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法规和恶劣天气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无安全知识教育记录的发现一次扣2分。15重大创建活动或遇有重要工作安排承包人必须全天候在岗。督查科人员检查发现未到岗的,每次扣2分。16承包人应按环卫处规定,保证作业工具数量、质量到位。克扣作业人员作业工具和作业工具不能到位或有效使用的,每次扣2分。
本文标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评分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680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