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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隧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012年7月1.档案目录2.管理制度报审表3.项目管理制度清单4.司安全管理制度5.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分包单位管理等制度6.项目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清单一、管理制度清单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公司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4.公司安全及质量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5.公司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实施办法6.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工器具管理办法7.市电力公司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黄马甲”标识管理规范二、项目部管理制度清单1.项目物资管理制度2.项目现场管理制度3.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4.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制度5.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6.项目教育培训制度7.项目合同管理制度8.项目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9.项目奖惩管理制度10.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2.安全施工检查制度13.安全例会制度14.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15.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16.安全监护制度1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9.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2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1.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2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6.生活卫生管理制度27.安全奖惩制度28.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29.消防保卫管理制度30.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31.尘毒噪及射线安全管理制度32.女工特殊保护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制度管理,用“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惩治管理性、装置性、作业性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各项目标实现,公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并结合公司安全、质量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实行。一、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风险抵押承包并与项目安全质量目标挂钩考核奖惩制度。㈠缴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数额、时间规定1、各项目经理在接分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一周内到公司工程科签订《生产安全、消防、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一周内按以下数额向工程科缴纳安全生产、质量风险抵押金。①35kv变电站及线路新建工程:1万元;②110kv变电站及线路新建工程:1.5万元;③220kv变电站及线路新建工程:2万元;④5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1.5万元;⑤500-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2万元;⑥100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2.5万元;⑦各改、扩建项目工程按一万元数额缴纳风险抵押金。2、各分包施工队在接受分公司分包施工任务通知后一周内到分公司工程科签订《生产安全、消防、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一周内按以下数额向分公司工程科缴纳安全生产、质量风险抵押金。①、35kv变电站新工程:1万元;②、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1.5万元;③、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2万元;④、500-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2.5万元;⑤、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3万元;⑥、100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3万元;⑦、各改、扩建工程按1万元数额缴纳风险抵押金。3、各项目工程的分包单位,在与公司,(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后一周内按以下数额向公司工程科缴纳安全生产、质量风险抵押金:①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分包工程:1万元②合同金额在30-50万元以内的分包工程:1.5万元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2万元④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2.5万元㈡考核奖惩办法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工程科代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责任书承诺的目标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对项目经理、各分包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审核后奖励或处罚,处罚在责任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后退还余额,其考核奖励办法如下;1.工程项目部实现了责任书所承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目标,并经公司日常检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累计未超过20项/次的退还全部保证金并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2.工程项目部实现了责任书所承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目标,但经分公司日常检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累计超过20项/次的退还全部保证金,公司奖励项目经理2500元。3.项目部工程发生一次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公司将没收其项目经理,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5%,项目经理、责任分包单位应各承担50%的经济损失,发生一次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将没收其项目经理,责任分包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应各承担20%的经济损失。4.项目工程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次,公司将全部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并由责任单位承担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5.项目工程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人/次,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50%,并由责任单位承担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6.项目工程发生超过指标(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准)的人身轻伤事故1人/次,分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5%,并由责任单位承担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7.项目工程发生火灾、设备事故其经济损失未超过2000元项/次的,分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10%,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项/次,公司将没收其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0%,并由责任单位赔偿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凡发生受公安机关处罚的各类案件,一律没收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0%/次。8.隐瞒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1人/次,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100%,并罚款1万元处理。隐瞒轻伤事故、火灾、设备损坏、治安案件1项/次,分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5%,并罚款5000元。9.分包施工队(含责任分包专业施工队)发生重大未遂事故1项/次,分公司将没收责任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10%,并罚款1000元。10.经公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累计超过20次/项,各分包施工队累计超过10次/项,公司将没收责项目经理和超指标的责任单位、分包施工队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0%。二、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1.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2.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4.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5.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6.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方工程、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施工,给排水,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报工程科备案的,罚款500元/次(罚项目部)。11.项目经理在入场后未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由班长,施工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编制应急事故预案的罚款300元/项(罚项目部)。12.从业人员入场一周内未填写入业人员登记表,每个作业人员未签订用工协议,未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表的,每缺一项/人罚款100元(罚项目部分包队伍)。13.项目部未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上岗。未培训、考试合格1人罚款100元,登记内容不全,签字不真实罚款100元(罚项目部)。14.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安全员未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班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班长未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100元/人,签字不实的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队伍)。15.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施工队)。16.项目部未规定进行周(最多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签到,每次罚款200元,签字不实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17.项目部未坚持每月分批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学习教育并提交详细记录和签到的,罚款200元/人,签字不实罚50元/人(罚项目部)。18.分包施工队未每周组织一次所属作业人员安全学习,并作好记录备案的罚200元/次(罚分包施工队)。19.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安规定给员工配备合格的安全工机具,并提供生产厂、供应商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罚款200元/次。20.三米以上的建筑构筑物四周未按规定塔设脚手架,并用密闭式安全网密封的,罚款500元次/项21.项目部未配齐安全防护网和高处塔设操作平台所需竹跳的罚款100元/块。22.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按规定搭设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导致作业人员从钢管上攀爬上下罚款500元/处。23.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的电梯井、采光井内和高架上每隔3层楼(或最多10米)设置平网一道的罚款500元/处。24.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下重要通道搭设双层防护棚的罚款500元/处。25.项目部未按规定随施工进展对现场“四口”“五临边”处和深坑、基坑周边按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的罚款500元/处。26.施工外架未随主体上升而上升,导致外架未高出作业层1.5---2米以上,还继续进行上升施工的罚款500元/次。27.项目部未及时派人在人工挖孔桩洞口四周设30公分以上的护圈,孔洞四周未按规范塔设护栏、护棚,未设专用爬梯供作业人员上下,洞深超过5米以上的未采用通风措施的罚款300元次/项。28.施工现场未设置畅通的通道罚款200元/处。29.项目部未按规定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办人室、食堂、宿舍、配电房、木工房、库房、外架、焊割处)并提供生产,销售商合格资质的罚款200元次/项。30.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五图一牌,项目部办公室内未设置岗位责任牌、施工进度表、晴雨表等罚款100元/块。31.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各种及材料标示牌,各种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公司规定的三幅标语,缺一块罚款100元。32.施工现场未设2.5米围档进行封闭管理,围档未彩色和设置宣传标语,未设大门和企业标志,大门通道未进行硬化处理和未设置车辆出场冲洗和沉沙井的罚款200元/项次。33.项目安全领导未按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并提供检查记录和签字的罚款200元/次。34.施工现场仍用木板制作配电箱的罚款300元/个。35.施工现场未设置宣传栏的罚款500元/次。36.项目部未随施工进度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十三本安全管理资料的,缺一项罚款100元项/次,内容不齐罚款100元项/次。37.各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含各专业分包单位)接公司、分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来按规定时间指派专人按期进行到位整改消除的罚款1000元/次,整改后未按期书面报告的
本文标题: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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