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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黄庆中,加摘要,用简短文字加图片或表格)1监理工作制度本部分主要说明监理工作制度,其包括: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工程测量控制制度、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分包资质审查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条件验收管理制度、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设计变更审查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施工进度管控制度、验工计价和合同管理制度、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制度等,详见下表:监理工作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分包资质审查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条件验收管理制度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设计变更审查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工程测量控制制度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施工进度管控制度验工计价和合同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制度1.1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1)工程开(复)工审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施工单位报审的开(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2)工程开(复)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提出,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或《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开(复)工审核,需先由施工单位确认。工程开(复)工报告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代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3)工程开(复)工应具备条件:工程的承发包手续已经完成,现场管理体系、组织构架已经建立;施工行政许可手续已经审批;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进场条件已经满足;有效的设计技术文件已经获得,并经交底和会审;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材料复试资料已经监理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等。涉及复工的,造成暂停(缓)施工的因素已经消除,满足施工要求。(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复)工报审经过审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工程开工令》或《工程复工令》。1.2工程测量控制制度工程测量控制制度设置专门测量人员、对工程测量系统管理、对施工单位测量成果复核。开工前复测检查,形成独立监理平行复测记录。过程复测、确认和检查,对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和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复测。沉降观测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沉降观测方案,定期、连续检查观测成果。(1)监理单位应设置专职测量人员,配置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测量进行系统性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通过对测量控制工作的策划、有序的组织实施,使工程的造型、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2)开工前施工复测检查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设计交桩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平面和高程控制桩复测,及时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复测成果,并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规范、清楚,签署完备,并有复核和验算,复测成果低于定测精度或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针对本工程近邻工程较多的特点,与周边工程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贯通,交接是否清楚,标准是否统一等进行检查。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基点桩的设置是否准确、稳固、可靠等进行检查;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成果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控制网检查复核,并形成独立的监理平行复测记录。经过复核的测量成果,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护措施。(3)过程复测、确认和检查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复测、复验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在新工序、新专业、新单位介入施工前应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测量控制网的统筹管理与交接工作,并形成交接记录。(4)沉降观测和检查对于有沉降要求的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沉降观测专项方案,并制定监理沉降观测的实施细则,并按照“五固定”的原则进行观测,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观测路线、固定观测环境和固定观测控制点。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测量监理工程师还应定期、连续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并对沉降的变化和趋势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沉降的稳定性。有出现沉降异常或超出设计值的情况,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报设计复核。1.3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工程质量要求在施工图会审基础上,对图纸现场校对,查验问题。审查图纸,提交业主审查意见。(1)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以便了解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设计意图和构思、采用的设计标准和规范、主要的材料和设备、各专业的设计说明及技术要求等方面。(2)在了解和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应对图纸审查,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是否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相互有无矛盾等问题,编写审查意见和建议交业主处理。通过参加建设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将监理图纸审核发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提交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单位等共同签认,作为设计文件有效的补充发至各单位。避免图纸中的差、错、碰、漏等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3)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每个专业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一起对该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对与现场符合的图纸进行签认,对有偏差的图纸应及时通知设计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修正或澄清。1.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和自审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及时审查,对于重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评审。监理从针对性、符合性、操作性等方面审查方案。对于重点项目,监理项目部审查后,报送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应符合相关设计和规范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收到有效设计文件后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在完成编制及自审工作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方案不得实施。(2)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审批。不符合要求或随工程进展而需修改或补充时,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3)监理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从其针对性、符合性、操作性等方面入手,审查内容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明确;采用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等控制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等。(4)对规模大、风险高、结构复杂或属于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采取的施工程序和工艺须符合设计及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标准与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监督。1.5分包资质审查制度分包资质审查制度全面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能力。若分包单位资质不符,不得进场,及时提交建设单位报告、重选分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合同、主要人员资格证、上岗证。(1)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潜在的分包工程进行梳理,并提前进行管理策划。根据相关监理工作要求,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进行全面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2)对分包单位的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与总包单位的承发包合同;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的业绩;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3)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监理项目部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重新选择分包单位。1.6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梳理本工程涉及材料,做足准备。保证材料质量、禁止先用后检。形成材料进场验收机制,按规定、按要求检查进场材料。见证施工单位取样复试,按规定比例独立平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禁止使用,已经进场的,坚决清理。(1)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及图集标准要求,对本工程涉及的材料、构件、设备,及其规格、参数、用量及计划投用时间等进行梳理。根据平行、见证检验以及材料管理的相关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并在监理项目部设置材料管理及见证人员,明确其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对工程材料进行专职管理。(2)建立“材料监理监督管理台账”,通过对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复试以及使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保障工程材料的质量。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禁止先用后检。(3)形成材料进场验收机制施工单位应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并提前部署。监理工程师应提前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按照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进行检查。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进场时必须按规范进行检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筑材料禁止进场并使用。对进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作退场处理,并留有标识和记录;对质保证明资料不全或有疑议的材料可以现场取样复试的方式进行验证,未经复试合格同样不得使用。(4)取样复试与平行检测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单位应编制材料、构件、设备的取样复试计划。监理单位应督促并见证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取样复验。并按一定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检测。以此同时,关注现场的施工动态,杜绝出现未检先用现象。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平行和见证检验资料的收集、归档。每月对平行和见证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在下月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以提高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水平。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监理内部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事先制定详细的专题计划再安排实施。(5)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并做好退场记录和影像材料。对反复出现不合格现象的供应商及品牌,监理工程师可要求进行更换。1.7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对施工过程巡视检查,抽查验收。在确在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对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做检查验收,形成检查报告。单位工程完工并申请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联合验收。(1)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在验收时按一定比例对质量进行抽查验收。通过验收环节对工序,检验批、分项等工程质量的有序验收,提升整体工程质量。(2)监理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被其它工序施工所掩盖、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掩盖或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该部位应具备掩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施工单位在报验前应先行自验合格,协调内部各专业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完成隐蔽会签手续,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确认隐蔽工程合格后,办理签证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复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隐蔽。(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根据划分计划完成各检验批的自检工作,并形成验收检查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作为最基础的质量验收文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分项工程的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确定检查点数,计算检验项目合格、优良的百分比,以确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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