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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中国债券违约处置方案的法律与实务
一、债券违约的主要法律制度1.证券的发行方式1.1公开发行—面向社会大众、面向合格投资者证券公开发行有两个基本的核心特征:其一,面向不特定的投资人,特别是向社会公众发行;其二,可以采用公开推介、公开宣传的方式推销证券。但是,对于社会公众的定义,及销售阶段的起算时间和可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一致。1.2私募发行—面向机构投资者在私募发行的情况下,发行人及其承销机构不得向个人投资者销售证券,只能够采取与特定投资者之间开展个别交流的的方式销售证券。1.3债券的批发发行1.4债券的零售发行1.5证券的储架发行4一、债券违约的主要法律制度2.债券的销售方式Thereisnosingleuniversallyacceptedunderwritingmechanism;instead,thereareavarietyofunderwritingarrangements.2.1余额包销(StrictUnderwriting)Strictunderwriting,alsoknownas“old-fashioned”or“standbyunderwriting”,isinsuranceinitsstrictsense.Inastrictunderwritingarrangement,theunderwritersguaranteetopurchasetheunsoldportionoftheallotment.ThemethodisrelativelyrareintheUnitedStates.2.3包销(Firm-CommitmentUnderwriting)ThemostcommonarrangementintheUnitedStatesisfirm-commitmentunderwriting.Underatypicalfirmcommitmentagreementtheissuersellstheentireallotmentoutrighttoagroupofsecuritiesfirmsrepresentedbyoneormoremanagers,managingunderwritersorprincipalunderwriters.2.1代销(BestEffortsUnderwriting)Withabesteffortsunderwritingarrangement,theinvestmentbankerorbrokeragefirmsellsthesecuritiesfortheissuermerelyasanagent,ratherthanbuyingthemfromtheissuerforresaletothepublic.5一、债券违约的主要法律制度3.债券持有人的代表3.1债券的信托受托人(bondtrustee)TheAnglo-Americanpracticeforcorporatebondissuesistopointatrusteeinrespectofthebondsinordertorepresentabondholders.Inothercountries,corporatelegislationoftenestablishesbondholdercommunitieswhichhavevotingrightsinasimilarwaytoshareholders.Atrusteemayberequiredbyastatuteorbystockexchangeregulation.InEnglandthereisnostatutoryrequirementforatrustee(exceptinrelationtocertainlandtransactions).IntheUnitedStates,theTrustIndentureActof1939statesthatitisunlawfulforanyperson,directlyorindirectly,tomakeuseofanymeansorinstrumentsoftransportationorcommunicationininterstatecommerceorofmailstoofferorsellbondsunlesstheyarecoveredbyatrustindenturewhichisregisteredandqualifiedundertheAct:S306.3.2债券代理人(fiscalagent)Afiscalagentiswhollydifferentfromatrustee.Afiscalagentistheagentoftheissuer.Afiscalagentgenerallyhasnomonitoringorotherdutiestobondholdersundertheusualformoffiscalagencyagreement.6一、债券违约的主要法律制度4.英美的债券持有人会议Commonlawjurisdictionsdonotgenerallymakestatutoryprovisionforbondholdermeetings,buttrustdeedinvariablydo.InEnglandatrustdeedisuseful,butnotessential,toprovideformeetings:theserightscanbegivenbythebonditself,byafiscalagencyagreementorbyadeedpoll-thisisadeedexecutedbytheissuerforthebenefitofbondholdersandisineffecttheEnglishwayofcreatingathirdpartybeneficiarycontract,althoughinEnglandthirdbeneficiarycontractaremandatedbytheContract(Rightsofthirdparties)Act1999.5.中国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第11条的规定,主承销商应督促企业按时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企业不履行债务时,除非投资者自行追偿或委托他人进行追偿,主承销商应履行代理追偿职责。7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案1.债券违约处置的基本原则1.1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2努力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1.3积极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1.4及时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1.5尽快掌握发行人的财产状况1.6深入研究发行人的市场环境2.债务重组2.1合理预期债券违约处置的结果2.2建立与金融机构(银行)债权人的沟通机制3.3取得发行人股东或实际控制的支持3.4寻找产业投资机构8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案3.诉讼与仲裁3.1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3.2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与扣押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9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案4.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4.1破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三十一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10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案4.2破产重组第七十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七十五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第七十七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11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案4.3破产债权人会议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第八十二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12三、主承销商归责原则与抗辩1.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1.1承销机构的归责原则--《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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