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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等问题,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石景山。现就我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如下意见。一、临时救助的对象凡具有本区户口,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申请临时救助。(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人员。(二)享受城市低收入救助人员。(三)因患重病或因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人员。(四)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二、临时救助的标准临时救助的标准根据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户困难家庭最高救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三、临时救助的范围临时救助应该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一)因患急重病造成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自付医疗费仍大,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临时救助。(二)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享自费择校生)。(三)因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导致家庭特殊困难及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四)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特别困难的。四、临时救助的申请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石景山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一)居民户口簿;(二)身份证;(三)收入证明;(四)依据申请理由应出具的证明:1、二级以上就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医药费收费单据及处方;2、所在学校出具的就学证明;(五)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属单位应当为其出具真实准确的收入证明。居委会以及工会、残联等组织可以协助救助对象提出申请。五、临时救助的受理和审批程序(一)居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应当及时提交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听证会听证并进行公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填写评议、听证和公示情况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和主管主任签字后,会同有关材料报送街道民政科。(二)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社区访查等方式,对上报申请材料再次进行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经办人、主管科长及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三)区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1000元以内的由社会福利救济科研究审批,1000-5000元由主管局长审批,5000-10000元由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十日之内书面通知(附件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对批准享受临时救助的家庭,居委会应当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以货币形式发放。(五)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居、街、区各级工作人员,提供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拒不提供材料的视为对临时救助申请的主动放弃。六、下列人员不得给予临时救助(一)因赌博、吸毒或拒绝介绍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二)享受三无人员待遇的人员;(三)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人员;(四)责任事故得到责任人赔偿或者保险公司理赔后并未因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七、临时救助资金的来源建立临时救助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资助等方式筹集:(一)区财政按照当年低保资金5%的比例编制预算,纳入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并调剂使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二)从区发行的社会福利彩票所筹公益金中,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临时救助。(三)从区政府接受的社会捐助资金中,每年列支一部分资助临时救助事宜。(四)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临时救助制度提供资金援助,并开展面向低收入人员多形式的临时救助活动。慈善组织等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受民政部门委托,可吸收社会捐助资金,承担临时救助有关工作。八、临时救助其他事项(一)救助对象一般每年只申请享受一次临时救助。(二)对街道建立的临时救助资金,在对困难群众救助时,可参照本通知执行。(三)对不能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状况,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享受临时救助待遇的,要追回冒领临时救助款物,取消三年内再次申请临时救助的资格。(四)本制度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石景山区民政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1:北京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户主姓名性别年龄家庭类别户口所在地个人收入家庭住址家庭其它成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工作单位月收入申请理由(以上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签字:年月日社区(居)村委会意见经办人:主管主任:年月日街道(乡镇)意见经办人:主管科长:主管主任:年月日区县民政局审批意见主管科室签字:年月日主管局长签字:年月日局长签字:年月日附件2:通知单:我们对您年月日提交的北京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有关规定,您目前的家庭生活状况不符合享受临时救助的条件,理由是:此通知北京市区(县)民政局年月日注:此通知单一式两份备存
本文标题:石景山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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