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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安全管理制度矿级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分为矿级跟班领导和队级跟班领导(跟班安全瓦检员、班组长)。带班矿领导负责范围是全矿井下安全生产工作,队级跟班领导的负责范围是本队。1、值班和跟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同工人同进同出。负责召开本班的安全生产班前会,并作好班前会记录。2、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处理问题及时。3、必须随时掌握当日(或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各班组人员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4、矿值班领导要检查督促调度员作好当日的各种调度记录。5、协调好各班组、各环节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6、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矿《规章制度》等规定指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指挥。7、值(跟)班中,出现安全生产隐患时按以下方式处置:①临机处置安全生产中来不及研究的突发问题,并向上级值班领导报告。遇到不能处理的有关问题,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领导意见处理。②发生重大隐患必须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对处理不了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由工程师召集矿领导和跟班安全瓦检员共同研究决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到现场亲自指挥。③如遇发生事故,必须在逐级报告的同时,按规定指挥避灾和抢险、抢救,并及时向矿长报告。8、跟班人员必须在井下进行手上交接班,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出井后到调度室作好跟班记录,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9、矿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还应了解和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以外的与矿有关的其他突发性问题,自己处理不了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一、隐患检查汇报制度1、矿各级领导干部、安监员、管理人员、安全员以及全体员工必须加强井下、地面各作业点的安全检查。2、各级领导干部、安监员、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月定期的月底安全大检查和周安全检查。根据分组情况,必须对检查区域进行详细、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用文字材料立即汇报安监科汇总。3、专项安全检查组根据规定或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用文字材料立即汇报安监科汇总。4、各队分管安全生产队长必须每旬组织本队安全网员对本队所辖区域的安全进行自查自改工作。并作好记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本队又无法解决的立即报告安监科。5、安监员必须加强全矿井下、地面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工作。通风科必须每天把现场安全员检查的隐患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安监科汇报。6、全矿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汇报当班安全网员或本队领导干部,也可直接向安监科或现场安全员汇报。二、隐患落实制度1、安监科根据月底安全大检查、周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范围进行分类,在安全办公会和调度会上落实到隐患整改单位。对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下发“安监人员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2、安监科根据各专项安全检查组、各队自查自改,通风科隐患汇报和本部安全巡视以及员工汇报的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范围分类。在每天早晨的“碰头”会(调度室作好记录)或安全办公会,调度会上落实到隐患整改单位,对重大隐患下发“安监人员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3、各队进行的安全旬检及自查自改工作中检查出的隐患,分管安全队长必须在本队安全活动日和班前安全会上落实到整改班组或个人。4、各类安全检查和巡检以及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能在现场落实整改的,必须现场落实到整改单位、班组或个人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安监科或作好记录备查。三、隐患整改制度1、隐患整改单位必须按安全办公会、调度会、“碰头会”上落实的隐患,按整改意见、措施或规定进行认真、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安监科。2、隐患整改单位对重大隐患必须按“安监人员意见书”的要求进行认真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安监科。因材料、零配件、设备以及资金、人力等因素,经协调后仍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了的隐患,整改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全矿或安监科协调整改。3、隐患整改班组或个人必须按整改要求,进行认真仔细地按期整改。因外界因素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了的隐患,必须立即报告本队协调整改。四、隐患核销制度1、安监科指派有关单位(或人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在隐患核销表上作好核查记录,交回安监科备案。2、重大隐患安监科现场核查,并作好核查记录。五、责任追究制度1、安全检查人员、核查人员无故不参加检查、核查,每次罚款10元。2、安全检查人员,核查人员对所查(核)区域不负责任,未认真进行检查(核查),有重大隐患遗漏并且被其他检查(核查)人员当即查出(核出)或使重大隐患继续存在。每件罚款50元,安全检查人员已查出隐患,但没有及时汇报或现场落实整改,每件隐患罚款20元。因此而发生事故,视其事故主要责任者追究责任。3、核查人员对所核查区域的隐患,虽然核查整改,但不及时将隐患核查表交回安监科的责任者。每件(次)隐患罚款10元。4、各队的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没有按规定进行,分管安全队长没有亲自带队,安全网员无故不参加没有作好自查自改记录,每次罚款20元。对本区域内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或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没有及时报告的责任者,每次罚款50元,因此而发生事故,视其事故主要责任者追究责任。5、安全科未将隐患及时落实到隐患整改单位进行整改,每件罚款100元,并追究安管员责任。6、隐患整改单位,班组或个人没有认真按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每件罚款300元,对不能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了的隐患,在规定整改时间后无书面报告,每件隐患罚款500元。因此而发生事故,按事故主要责任者追究责任。对隐患进行了整改,但不及时将整改结果汇报安监科,每件罚款100元。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因材料、零配件、资金、人力等因素造成,使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责任者,每件隐患罚款500元,因此而发生事故,按事故主要责任者追究责任。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1、矿成立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全矿采掘班组长组成。2、矿长必须深入井下检查安全,每月不少于8天,并作好记录。3、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必须对全矿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矿井通风系统、瓦斯、巷道支护情况、机电设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有关记录。4、检查的隐患作好记录,由矿长或矿长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召开整改会议,对查出的隐患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到人,限期整改。5、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班长必须提前进入各作业地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人作业;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6、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对各作业头面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停止该头面作业,并督促当班进行整改直至合格。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安全员出班后,必须向下一班的安全员交换各工作面的隐患情况和未完成的工作,并向值班矿长汇报。8、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作好记录。9、监督其招收的新工人未经培训的不得入井。10、凡是对工作不负责任,未召开班前会议,值班不到位,必须从重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便于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协调、指挥,对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作如下规定:一、周安全生产调度会:原则上定于每周一下午召开(若改变开会时间,以调度室通知为准)。采、掘、机、通、运、后勤、班长以上干部、调度员等必须参加。物资供应也应派人参加。(必要时,调度室通知到的其他人员也必须参加),有事必须向调度室请假。否则,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元。二、每日早晨碰头会定于周一至周五早晨8:00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总工程师、矿长、各片区管理人员、安监、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调度等单位的负责人必须于每日早晨8:00准时参加(若负责人有事,必须请假,并另指派人参加)。否则,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5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10元。三、紧急安全会和专题安全会凡井下发生重大地质变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时,调度室通知应参加紧急安全会或专题安全会的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不到会者每次罚款50元。四、月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月的安全生产办公会以矿调度室通知的开会时间为准。矿各片区、单位的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和其他通知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参加(除当班者、出差或请假者)。否则,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5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元。五、班前安全会各单位、班组必须认真召开入井前安全学习会。在班前会上必须根据当班的作业地点、工作内容、任务以及当班的出勤情况有针对性地具体、实际、有效的安排安全工作,并必须在班前安全会记录簿上记录清楚。凡未参加班前安全会者严禁入井,也不容许班后填写班前安全会记录簿。否则,凡未参加班前安全会入井者每人次罚款30元,班后填写班前安全会记录者每次罚款50元。六、周安全活动日各单位必须定时召开安全活动日学习会。要求各单位全体职工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会认真贯彻上级和矿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矿以及其他煤矿所发生的事故及案例,吸取事故教训,作好学习记录。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人次罚款20元,未作好学习记录每次罚款10元。单位领导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每次罚款100元七、其它临时安全会议遇特殊情况,矿综合办公室通知召开临时安全会议,凡应参加者(以通知为准)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规定,由调度室作好记录,月底送矿部考核兑现。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了认真落实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确保矿年度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矿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各级各职职责,以深化安全教育为先导,以强化质量标准化为基础,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为重心,严肃安全纪律,依法治矿,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工作目标1、矿井消灭死亡事故2、消灭瓦斯、煤尘爆炸及瓦斯窒息事故3、重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30%4、地面消灭重伤、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县级,力净市级。工作重点一、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警醒教育。以分析和宣讲事故案例为重点,做到长期坚持不懈,不断从事故中吸取教训,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增添措施。安全法规教育。以《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AQ标准》、《安全生产法》等法规为主教材,通过学习,提高广大员工及管理者法制观念,增强其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岗位操作行为和管理行为。安全辩证法教育。引导员工及管理者正确处理“保命与吃饭”、“流血与流汗”、“一万与万一”、“快与慢”、“爱与害”等五个辩证关系。坚持安全常规教育。安全常规教育是日常防范工作的重点。开好安全班前会,实实在在地讲安全,突出一个“细”字;抓好安全活动日,查苗头添措施,突出一个“实”字;抓家属安全协管,吹好安全“枕边风”,突出一个“帮”字;抓“十个前后、十种人”的帮控,突出一个“防”字。坚持安全舆论导向。党、政、工齐抓共管,围绕矿各个时期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作好安全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强化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安全基础不稳,“三违”不断,是安全工作的大敌,事故必然乘虚而入。因此,强“根”固“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有力保证。1、强化质量基础,创安全作业环境。坚持不懈地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三明四严五落实”,“三明”即:操作层明规范、管理层明职责、检查验收明标准;“四严”即:严管理、严标准、严验收、严考核;“六落实”即:“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观念落实、责任者落实、组织措施落实、检查验收标准落实、奖罚标准落实;继续推行“三级网络验收制”。将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日常生产、安全组织管理的全过程。2、强化培训基础,提高员工素质。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是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坚持“强制培训、岗位锻炼、经常灌输、广泛开展”的原则,培训内容上坚持“三为主”即理论联系实际以实作为主、脱产业余培训以岗位练兵为主、岗位见习以“传、帮、带”为主。新招收员工,必须经矿安监科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
本文标题:矿主会议室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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