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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意识形态的制度经济学罗必良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农业大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扬州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2一、意识形态:概念和起源(一)意识形态的概念“意识形态”这个词最早是怎样提出和形成的,学界尚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意识形态”(ideology)一词,来源于希腊文ίδέα(意思是观念、形象和概念)和λσγος(意思是“学说”)。这就是说,“意识形态”的本义就是一种观念、概念、学说。目前各国辞书和著作对“意识形态”的解释与这一解释大同小异。3意识形态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它可以定义为一个团体(社会)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是一个团体中所有成员共同具有的认识、思想、信仰、价值、伦理、道德、习俗、精神状态等所组成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是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核心,反映了团体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两个特点:一是可以将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认知体系,是某一团体对世界的认识;二是意识形态与个人、集体的行为密切关联,是行动的思想前提,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个人和集体的行为。由此,意识形态为团体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合理性辩护,同时也对这个团体中的个人提供了一套约束。4(二)意识形态的起源:机理分析意识形态是博弈和学习的结果。最初的意识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随着分工的发展,特别是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这种真正的分工出现以后,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即产生意识形态。分工中包含的矛盾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5在谈到习惯时,许多人都提到打字,借此说明习惯的作用——熟练性效率。“熟”需多次练习,但要生“巧”,恐怕还要遵循某些东西,如指法——有规则存在。可见,习惯是学习的结果,即包括实践经验的总结、知识的交流以及对规则的遵循与改进。由此,学习的过程,也是意识形态形成与变迁的过程。6其一,意识形态形成及变迁的速度是学习速度的函数。最近30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的增长与加速扩张,不仅影响到市场规模,同时也促进了有关很多种类制度安排的知识的积累与传播,而学习速度的加快也推动了意识形态的加速变迁。如果承认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之间有明显的相似性的话,那么学习速度的提高不仅可以促进技术进步,也可加速意识形态变迁。7其二,学习的差异是形成不同社会和文明的重要原因,从而也构成不同的意识形态背景。由此也可以理解:即使在具有相同自然禀赋和技术的两个国家(甚至是社区),也不可能会有相同的制度结构。而意识形态存量的不同又会进一步导致社会变迁的多样化与制度安排的多样化。8其三,我们假定个人总是最大化他的效用函数。那么,引起意识形态变迁的原因就只有两种可能:(1)约束条件的变化;(2)偏好的改变,例如不同时代人的观念及意识形态的更新。显然,“知识”构成了最大化模型中的约束条件。这里的“约束”,指的是人们对“博弃规则”的知识所受到的限制。可以预期,当“知识”发生改变时,选择必定也会随之变动。因为约束条件不同了。既然意识形态变迁取决于现有的知识存量,那么现存的知识存量肯定会对意识形态变迁的时间因素起着重大影响。知识存量增长了,意识形态变迁相对会提前;如果知识存量停止增长,则意识形态变迁会延迟。既然人们在“边干边学”的学习过程中会改变对机会与潜在利益的判断,从而改变收益——成本的核算结果,那么意识形态变迁的收益和成本相应地在时间维度上也可能发生变化。9二、意识形态的经济学实质长期以来,意识形态似乎是哲学、社会学研究的特有范畴,经济学很少涉足,即使在研究相关问题时讨论意识形态,多是将之作为外生变量或给定常量。意识形态是个人、社会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它是减少其他制度安排成本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每个人意识形态的固有部分是关于“制度”的公平、公正的评判。而这一评判会影响到相互合作的成本、社会交易成本,进而影响社会运行效率。诺思认为有必要扩展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以解释意识形态的功能,从而使意识形态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解释机制——10几个命题或基本观点1、新古典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一个最基本的假定是“经济人”,即每个人都是同质的。作为经济人,他(她)能在特定的并且是不断变化的约束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计算以寻找并借助于最佳途径,来达到他自己认为能够获得的最理想的预期结果。他权衡的不只是经济方面的得失,而且包括道德、信仰、信誉、情感等给心理带来的精神愉悦,即“效用”。11作为人的行为的目的性假设,它与信息或知识的完备性无直接关系;与最佳选择和最终结果是否具有一致性也无直接关系。行为努力与行为结果是否一致,取决于约束条件,而这种约束条件除信息的不完备性外,更多地还与人的社会性相关,包括偏好、人力资本(如知识与核算能力等)、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以及与这些相关的意识形态等。当我们把友谊、尊敬、人格、权力、诚实等等“非经济的”效用源泉解释为个人效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建立一种有约束的、开放的效用函数时,意识形态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生变量。122、由于信息不完全与智力不完全等因素造成的有限理性,每个人都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来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比如,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标对信息加以筛选或扭曲(如说谎、欺骗等)——这一类不对称信息称为“隐藏知识”;或因产权结构或契约的不完全性而违背对未来行动的承诺——这类不对称信息称为“隐藏行动”。前者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后者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前者要解决的问题是“说实话”,后者要解决的问题是“努力工作”(做实事)。而“说实话”和“做实事”正是意识形态偏好的重要表现形式。13可以料想,若社会中每个成员都不讲信誉而倾向于机会主义行为时,那么这个社会的效率是可想而知的。当然,为了克服这种行为,一个社会可以设计并实施完整的不减弱的产权结构,但产权的充分界定及行使以及对行为的监督考核是要花费成本的,因此,在成本大于收益的情形下,一个理性的社会就需要通过产权之外的力量来克服“逆向选择”与“败德行为”,以寻求社会的合作与秩序,这种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信誉机制。因此,意识形态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是强有力的。143、与上一假定相联系,一个社会败德行为的实际发生率往往会小于理论计算上的发生率。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行为变得非理性,而是源于意识形态中的道德、忠诚、信誉等非经济因素的约束。因此,意识形态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正式制度安排的补充机制(仅仅是一种补充机制——如果以诚实作为人类行为的假定前提来设计社会制度,那必将产生一场灾难),是一种节省交易费用的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比如:信誉源于理性预期,而预期选择又源于交易过程中的博弈,它进一步扩展为社会运行机制与社会秩序(个人信誉扩展为社会道德,道德是约束机会主义的社会机制,信誉是约束机会主义的个人机制)。所以,意识形态是一种基于个人投资而使社会受益的节约机制。15三、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第一,节约交易费用。意识形态是个人与环境达成“一致”的一种节约交易费用的工具,即人们通过在实践中形成的意识形态和习惯准则,达成一种个人与外部世界的确定关系,并以“世界观”的形式出现,从而减少了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等若干价值判断与行为判断从而达成“一致同意”的信息费用与谈判费用,因而大大简化了人们认知和选择的过程,节约了信息费用。同时,它所包含的与公正相关的道德评价,有助于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之间进行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节约交易费用。16第二,激励功能。一方面是激发起所有成员的信心与热情,坚定实现行动目标的决心;另一方面是使团体的长远目标对全体成员来说更具吸引力、说服力,以获得所有成员的支持,愿做出短期利益的牺牲。例如:在市场竞争中,信誉就是一种获取垄断利润的激励机制某个企业把巨额资金捐赠给希望工程,初看起来,这是在增进社会其他人员的福利,细究起来,这实质上是在利用比广告更好的方式塑造企业形象和进行市场营销,是一笔回报丰厚的投资。17第三,约束功能。任何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克服搭便车的问题,其基本目的在于促进一些群体不再按有关单一的或短期的成本与收益的简单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的计算来行事。意识形态通过约束团体成员的行为,减少或克服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意识形态能够修正个人行为,从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成功的意识形态教育,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诚实、信赖、忠诚、良心等的效用评价,从而使个人“搭便车”或违犯规则的行为减少。18第四,保持团体内部团结和稳定。意识形态通常是以某个团体的意识形态存在的,是团体成员共有的。因为它是团体成员共同拥有的“知识”,所以它有助于团体成员彼此达成共识并采取一致的行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参加活动的个人要服从团体或社会的共同惯例与传统,也许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难以理解或不符理性,但他们仍要服从,因此意识形态将使得人们能够和谐有效地在一起工作。此外,社会中存在着不同利益取向的团体,这些团体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或者是相互宽容、合作,或者是彼此对立、排斥。19第五,调节经济运行。成功的政治、经济单位总是与意识形态的发展相联系,这些意识形态会令人信服的使现有的产权结构和相应的收入分配合法化。传统理论认为,国家(或政府)与市场是调节经济运行的两种手段,但这种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人类整个经济史中的经济运行状况,即使在今天的农村地区,意识形态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20第六,降低正式制度的执行费用。意识形态的教育能使人们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而能减少强制执行法律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正如诺思所说,意识形态是减少其他制度安排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一定的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提高了人们遵循正式制度安排的自觉性,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实施时的磨擦与冲突及监管费用。21四、作为经济资源的意识形态:对诺思的批评(一)一个评论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曾写道(中文版第59页):任何成功的意识形态都必须克服搭便车的问题,其基本目的在于促进一些群体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的计算来行事。这表明,一个人在不牵涉到意识形态的考虑因素时,是一个单纯的、追求享乐主义的、计较成本和收益的人,而当意识形态的因素一出现时就不再做这些计算了。或者可以这样讲,在诺斯看来,似乎当意识形态因素进入到效用函数的自变量后,人们的行为就非理性了。这显然不对。应该说,意识形态因素的引入仅仅是影响收益与成本的计算结果,并不影响人们继续按一种新的判断准则(或效用标准)做计算。或许会出现这种情形,当不引入意识形态因素,对某个人来讲,一种收益(成本)就是一种收益(成本),而引入之后这种收益(成本)可能会成为一种成本(收益),但人们依然会做损益比较与计算。22(二)一个命题“讲信誉”或“不讲信誉”是人们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的理性选择。阿罗(1974)指出,信誉及类似的价值观、忠诚、讲真话等等,都是商品,它们具有真正实际的经济价值。如果将意识形态看作“商品”,那么它们就可以和各种其他商品放在一起进行权衡。如果说作为一种经济资源的意识形态与其他物品(资源)有何不同的话,那就是:其一,意识形态与其所有者(人)具有不可分性;其二,意识形态存在于交易的环境中(一般物品可以独立于交易而存在);第三,意识形态能够部分地改变人们对不同物品的效用评价,从而改变相对价格。23(三)实证分析据悉,继1996年在欧洲和北美10多个城市进行“掉钱包”试验后,美国《读者文摘》杂志1997年又在亚洲如法炮制,将140个钱包故意“掉”在亚洲的8个大城市和6个普通城镇,每个钱包里都有人名、当地住址、电话号码、家庭照片、字条、优惠券,以及约合10至50美元的当地货币。谁归还钱包,就把包里的钱送给谁作酬劳。试验结果表明,在亚洲“掉”下的140个钱包,归还了80个,占57%。这与曾在欧洲和北美做过的试验结果几乎相同。但是在美国,只有1人谢绝接受包里的钱作为诚实的报酬;欧洲有超过25%的人谢绝接受
本文标题:第九讲意识形态的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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