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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经营计划管理制度一、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减少经营过程中的盲目性,公司应编制综合全面的经营计划。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二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经营计划工作。在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统筹经营计划的各项具体目标,编制出切合实际的经营规划草案,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草案审批后成为可实施的正式计划,对批准的正式计划,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反馈,并对计划实行滚动调整。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将经营计划作为管理活动的纲领,努力完成计划中关于本部门的各项计划指标。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调研资料,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对于具有特殊内容的计划指标,相关部门可先拟出草案,综合办公室汇总编制。例如对于合同(购货计划)的特殊规定,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交;因质量体系不能完全描述的内容,则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交。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由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经营计划的组织、审核、督导等方面的领导工作。根据各类计划(长期、中期、短期)的期限,及时地组织编制工作,并开展必要的论证分析,确保核准的各项计划内容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对计划的执行过程应加大督察力度,促使计划任务按预期要求完成。第三章计划期限的划分第五条中长期计划、年计划、月计划。计划形式有单项和综合。第四章作用第六条通过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企业经营的各要素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第五章经营计划的内容第七条长期经营计划的制订,应充分体现科技、经济与公司发展相结合,经济发展与培养人才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提高经济效益是制订长期计划的核心。第八条年度经营计划是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的具体细分。它是综合各项专业计划形成的年度总体经营计划,故又称年度综合计划。它是企业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其主要内容如下:(1)利润计划。利润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包括计划期内的利润目标、税后利润的分配和使用等。(2)生产计划。它规定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完成工程的产量、产值、质量和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等。(3)质量计划。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和工作质量指标应达到的水平,产品分类升级计划以及创建名牌计划等。(4)科研和新技术开发计划。包括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项目计划等。(5)设备维修计划。规定公司在计划期内,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的种类(如大修、中修等)、期限、工作量等。(6)劳动工资计划。包括劳动生产率计划、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计划等。(7)物资供应计划。规定公司为完成生产计划,需要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外购件、设备、工具等的供应数量、供应期限、合理储量等。(8)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技术改造计划,设备更新和购置计划,自制专用设备计划,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的各项措施计划。(9)成本计划。规定公司为完成生产经营所要支出的全部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物资的计划成本和降低成本的要求。(10)资金计划。包括固定资金计划、流动资金计划、专用基金计划等。它规定计划期内的财务收入和支出,规定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和周转速度。第六章经营计划编制方法第九条经营计划的编制步骤经营计划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决策的要求编制。(1)进一步调查研究。要深入弄清市场为企业提供的机会和风险,以及企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特别是要掌握计划的限制性条件,例如能源、物资供应、资金、设备、技术条件不能实现,或对其他目标构成不利的作用,则应考虑修正。(2)提出各项具体目标。各部门及项目部根据公司提出综合整体目标对自己各项经营活动提出具体的单项目标。(3)统筹安排确定目标。如果某一目标受制于某种条件不能实现,或对其他目标构成不利的作用,则应考虑修正。(4)编制不同计划方案。完成任何一个目标,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形成几个不同的计划方案,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5)选择最佳方案。通过分析对比,选出能够实现经营目标的最佳方案。(6)做出全面规划。主要是将综合的经营计划和单项的经营计划,编制成正式的文本,报总经理批示后,便于实施。第十条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1)编制中、长期经营计划的依据。编制中、长期经营计划的依据:公司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需求,公司的生产技术条件,技术的改进、引进和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2)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依据。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依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工程签订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公司历史统计资料,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3)编制计划的有关要求。中、长期经营计划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首先由综合办公室拟定计划草案,各业务归口部门按计划草案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后进行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同样应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专业计划,综合办公室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衡,于年前一个月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编制计划草案时应认真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和编制人签章后方可呈报。编制计划过程中需要的各种资料,各部门应主动提供,积极配合,任何部门都不得拒绝,应以全局利益为重。第七章经营计划的贯彻实施第十一条指标管理。(1)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公司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公司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相应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2)计划指标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3)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总指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负责归口管理。各部门指标的实行(分指标)以部长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工程指标的实行以项目经理为首,组织管理。(4)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第十二条反馈控制。经营计划强调严肃性,一经确定,就应全力组织实施,这就需要加强督导控制,要及时掌握各个指标的完成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者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控制、解决。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第十三条计划指标的调整。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请示总经理后,做出必要的调整。第十四条计划的检查和考核。(1)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2)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3)考核计划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公司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计划管理部门工作责任制度(一)综合信息中心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第一条职务。(1)在上级的领导下,有目的地组织收集、整理、分析、传递、研究、处理、贮存企业内外有关经营管理、科技进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应用服务。(2)根据企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生产调度、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等各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档案,并积极组织档案编研,主动为领导提供利用。(3)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信息工作,为公司制订经营决策和产品开发方案提供依据。(4)组织搞好科技资料图书选购、收藏、介绍工作,为提高公司科学技术素质服务。(5)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通信)网络的工作。(6)负责组织制(修)订综合信息管理制度。(7)积极组织开展重大信息的调研活动,努力办好信息刊物,不定期召开信息发布会,及时向公司内外传递、发布有关信息。(8)积极参加行业、地区及国家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搞好信息的协作和交流,不断提高公司信息管理水平。(9)逐步开展对外有偿信息咨询服务活动。(10)逐步发展与国际上的信息联系。(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条职权。(1)有权组织信息员收集公司内外各方面的信息。(2)对所辖信息工作岗位有检查督促权。(3)有权代表工厂参加行业和地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4)有权组织开展综合信息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厂内信息发表会,主持编撰《××信息》刊物。(5)有权向全公司各部门索取有关信息资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缴档案。第三条职责。(1)对收集、整理、传递、贮存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2)对所辖信息岗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责。(3)对专业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影响工作负责。(4)对档案信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和失、泄密现象负责。(二)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第一条职务。(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公司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2)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3)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4)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部门制订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统一管理。(5)在公司领导下,组织召开公司经营活动分析会。(6)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公司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7)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8)负责公司对外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9)完成公司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第二条职权。(1)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2)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3)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4)对各部门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5)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6)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公司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7)有权代表公司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8)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第三条职责。(1)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2)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3)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4)对所编制下达的计划,因综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生产任务和完成负责。(5)对对外经济联合事前调查分析不够,参谋不当、条文考虑不周,造成失误负责。
本文标题:第四章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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