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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质监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全国质检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国质检执[2012]134号)部署要求,省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2年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三化”统筹和“三动”战略要求,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发展至上、质量为本、安全为天、铸强质监、创新争冠”思维理念,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冒伪劣涉及人民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全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保障维护全省经济正常发展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二、行动目标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企业和黑窝点,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者和造假团伙,着力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揭露和打击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主要任务重点集中搞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等质量违法行为“质检利剑行动”五个战役,具体如下:(一)打好以打击假冒名优白酒和假冒进口葡萄酒为重点的食品打假利剑行动战役。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制售假名优白酒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行为和标识欺诈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尤其要严查非法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工业明胶、变性淀粉以及废弃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或者冒用以及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二)打好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战役。严厉打击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用非尿素产品冒充尿素产品等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掺杂掺假、虚假标识违法行为。特别要以“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为行动主体,认真组织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三)打好建材打假利剑行动战役。深入开展“清新居室入安居行动”,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建材为重点,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瘦身钢筋”、“粉末砖头”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甲醛、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违法行为。(四)打好汽配打假利剑行动战役。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润滑油、安全玻璃、灯具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汽车配件,以及无证生产、未经认证出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五)打好化妆品打假利剑行动战役。以美白祛斑产品、防晒化妆品、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重金属含量超标以及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四、工作措施(一)深入摸排线索,打好情报战。一是全面排查。各地要以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和有质量违法记录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质量违法活动的线索。二是畅通举报渠道。省局将加快12365系统建设进程,广泛宣传“12365”举报电话,开启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绿色通道,未完善健全12365系统建设的地区单位应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处理、管理工作,要由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和承转、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规定,兑现奖励,鼓励群众通过“12365”提供案件线索。三是组织暗访行动。各地要以辖区为单位组织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地区,深入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必要时,组织执法人员、行业协会、技术机构、被侵权企业、新闻媒体或者社会调查公司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发掘造假内幕,获取一批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的线索。四是加强协作指导。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建立信息共享渠道,还应与重点行业协会建立打假协作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执法打假情报机构,搜集和分析造假案源信息,扩大获取造假动向线索范围。(二)加强案件查办,打好查办大要案的攻坚战。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克服以往检查多、查处少、处罚轻的问题。对每一起大案要案都要成立专案组,明确主办单位、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要求。对涉刑线索要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对涉刑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需要通报有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对案情重大和跨地区的以及社会影响大的大要案,上级部门要实施挂牌督办。省局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三)坚持打治建结合,打好区域整治的阵地战。各地要选择一批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以及产品质量问题反映较突出的地区,深入开展区域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端掉一批区域性造假团伙,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以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入手,推动治理一般质量问题工作,以治理促进区域产业的规范发展。(四)加强内外联合,打好协同战。一是强化质监部门地市间联动。对涉及到跨区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填《质量违法案件线索通报表》(附表4)通报相关单位及部门,并做好协查工作;重点案件要开展地市间联合执法,并及时报告省局执法督查处加强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对发现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能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涉及生产源头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核实查处;对跨领域的案件,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查处。三是加强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涉刑案件的移送工作。对现场查获可能涉嫌犯罪且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果断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五)加强舆论引导,打好新闻宣传战。坚持主动宣传,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切实形成打假声势。积极争取地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对“质检利剑行动”五个战役的宣传力度,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重要问题的深度报道等形式,鼓舞士气,震慑违法行为。各级局在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的每个战役期间,要在省、市级以上媒体开展连续宣传活动,展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件,揭露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拍摄专题片进行报道宣传。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5日前)。3月底,省局将在年度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执法打假工作视频会上进行全省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动员部署,各级局也应组织相应动员部署工作,特别要结合本辖区具体实际制订切实可行具体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最终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及个人。(二)行动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各级要有计划按步骤地集中时间,积极整合人员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收集本地区违法案件线索,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梳理,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行动计划并落实查办责任人,对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案件要成立专案行动小组,全面开展破案攻坚,下大力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五大战役行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全年)。2.农资打假利剑行动(3月1日至4月30日)。3.汽配打假利剑行动(3月1日至5月30日)。4.建材打假利剑行动(6月1日至9月30日)。5.化妆品打假利剑行动(9月1日至11月30日)。(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按照以打促建,各地对“质检利剑行动”,要坚持边开展行动,边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省局将适时组织有关地区进行“质检利剑行动”成效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推进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集中人力物力,实施专班运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多办案、办大案、打团伙、端窝点”的主攻方向,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涉刑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对本次行动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督查组,到任务重、工作量大或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办,尤其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对不落实工作要求,瞒报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报送执法检查、案件信息和不依法移送涉刑案件等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省局将对每个战役落实的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督查。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案件查处不力、存在地方保护问题、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推不动的,向所在地区政府发稽查建议书。(三)加强信息报送。行动期间,省局将加强对全省质监系统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使用等工作,编印金质惠农“质检利剑行动”专刊,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情况。各地要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设专门的信息员,固定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实施信息周报制度,各地每周报一次开展的简要情况及附表2,大案要案和重点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附表3)。4月5日前报本地区“质检利剑行动”的实施方案,每个阶段的战役完成后的第五天报该战役的总结及附表1、2,12月2日前报五个战役综合工作总结及附表1、2,列入重点区域整治的要单独报送。附表1通报外辖区质量违法案件线索统计表填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月日案件线索发现地(**市**县)产品名称产品类别标称生产企业行政区划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涉嫌违法情况填表说明:1、本表在各个战役行动总结及全年工作总结中报送;附表2:打假利剑行动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月日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相关生产企业(家)检查获证生产企业(家)检查销售企业(家)组织暗访生产企业(家次)接受咨询(人次)受理举报(起)向外辖区通报案件线索(起)向许可证管理机构或3C指定认证机构通报获证企业违法案件(起)建议吊销营业执照(个)媒体宣传(次)立案查处(起)涉案货值总金额(万元)减少农业生产损失(万元)填表说明:1、此表随各个战役行动总结及全年利剑行动综合工作总结报送。—11—附表3:大案要案报告表填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月日行政地区案件名称基本案情目前查办进展情况填表说明:各级质监局一次查获违法案件,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应在查获违法产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直接省局。—12—附表4:质量违法案件线索通报表填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月日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或批次产品数量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生产许可证或3C编号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案件线索发现地案由简介联系人电话填表说明:各级质监局通报相关单位同时报省局备案。
本文标题:吉林省质监系统利剑行动方案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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