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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经2009年9月20日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环处。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领导小组包括法人代表、各职能部门及工会主席;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组长:。。。副组长:。。。。。。。。。(专职)组员:。。。。。。。。。。。。。。。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人:。。。。。。。。。。。。。。。。三、工会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建立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2、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有关损害健康的职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4、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四、环保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1、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2、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2013年1月20日关于职业病防治专职人员任命的通知为搞好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20日起,任命。。。同志为。。。。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防治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20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整个公司。二、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20日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有限责任公司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本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定期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不定时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6、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备与本公司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并督促执行。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5、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6、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生技处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车间主任职责在公司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告知的内容:(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及预防;(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二、告知的方式(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第五条、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中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中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公司职业危害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利和义务。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后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调动岗位时,由车间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后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伤害。4、由总经办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职业卫生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5、所有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和受培训人签名等。6、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邀请安监、卫生、总工会、人力资源等部门职业卫生人员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或外部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员工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四、单位每年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积极按照培训计划实施。五、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五、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职责:1、维修部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规程: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本文标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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