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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3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8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1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2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5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错误!未定义书签。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36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2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技术科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4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59、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生产部的职责1、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车间主任职责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6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7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2.公司经理办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经理办、安全环保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5.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级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6.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目的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职业危害项目,所属科室、车间、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3、定义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权责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申报工作的管理。5、申报内容和申报程序5.1根据《申报办法》的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应修订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明确了申报内容。见附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填写说明》。5.2申报系统,网址:)。应通过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工作流程为:5.2.1登录申报系统注册;5.2.2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5.2.3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5.2.4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送地方安全监管部门。5.3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后,为公司开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公司存档、备案。95.4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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