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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俱乐部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一、俱乐部名称:自行车俱乐部二、俱乐部性质:自行车俱乐部是由自行车爱好者发起成立的一个以自行车休闲活动与极限运动为主的兴趣组织。开展各类休闲、竞赛活动。三、俱乐部理念:通过组织户外运动,让会员感悟自然、发现潜能、释放快乐、丰富体验、沉静心灵、完美人生;通过健康休闲方式,引导会员加深对自然的领悟,增强与他人的沟通。四、俱乐部责任(一)主要组织推广自行车运动。同时涉及旅行、野营、徒步等各类户外运动。(二)传播自行车运动知识、户外运动知识、医疗急救知识、自然地理知识等。(三)组织参加市内外的各种自行车运动和比赛。(四)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等活动。(五)团结广大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为会员进行长途旅行提供便利服务。(六)进行相应的环保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第二章会员一、俱乐部为会员制,达到以下条件均可入会:(一)年满18岁(未满18岁需监护人同意),性别不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自行车运动对体力的基本要求,热爱自行车运动,自愿加入俱乐部;(二)认可本章程的所有内容;(三)一年内至少参加三次以上(含三次)俱乐部骑行活动,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无不良骑行记录;二、会员权利(一)会员有独立向俱乐部发出活动提议的权利,俱乐部根据其时间、地点、人群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二)享受在俱乐部的代购、团购自行车零配件、户外用品以及修调自行车等优惠价格;(三)有对俱乐部工作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四)参加会员联谊会、交流会的权利;(五)不接受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危害自身安全指令的权利;(六)自由退会的权利。三、会员义务(一)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二)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响应俱乐部号召的义务;(三)接受并执行俱乐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在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向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的义务;(四)自觉维护俱乐部集体荣誉的义务;(五)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俱乐部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的义务;(六)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的义务;(七)外宣传俱乐部的义务。四、会员解除(一)会员本人要求退会;(二)一年之内不参加俱乐部任何活动者;(三)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者,分裂俱乐部者;(四)言论举止严重有损于俱乐部利益和形象者;第三章安全一、俱乐部会员在骑行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列举的安全事项,如有违反上述法规的,将视情节轻重,俱乐部有权拒绝当事人参加一切活动。二、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三、为了队员的个人安全,建议所有队员配备护具。四、自行车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会员及参与者应对这些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在向家人描述自行车运动魅力的同时,应同时将风险作正确表述。第四章活动一、每次活动所需的自行车以及其他运动装备由会员自备。二、俱乐部一般每周日组织一次骑行活动,活动具体内容请注意通知。三、俱乐部户外活动是一种探险性活动,在组织活动中必须有一定组织纪律和原则,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每位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和原则。四、对非会员参加俱乐部骑行活动,有如下要求:(一)必须在会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参加俱乐部活动;(二)签署针对非会员参加活动制定的声明;(三)参加活动时有足够的安全意识,遵守俱乐部出行的纪律和原则,不单独行动,在有特别原因需离队独行时需向俱乐部活动领队说明;(四)不论非会员以任何方式参加俱乐部活动都将视为对俱乐部所有规定的认同,同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的约束;(五)在活动中如发生事前难以预料的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俱乐部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建议会员购买相关的保险。活动中所有人员有义务互相帮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章经费来源一、日常活动经费(主要是饭钱),俱乐部将以AA制方式向参加的会员和非会员筹集。二、俱乐部的公益活动费用由大家自愿交纳,俱乐部将把筹集到的这部分费用全部用在公益活动中。活动中产生的交通费、餐费等另行计算,由参加者和俱乐部负担。第六章免责声明一、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俱乐部及领队不对任何自行车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二、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发贴之网站论坛的管理人员。三、凡发在俱乐部论坛里有关活动的图片,俱乐部有权转载,有权用于俱乐部的宣传。有涉及个人肖像的请本人先表态是否在论坛保留,未声明则视为同意使用。四、以任何形式参加俱乐部活动都将视为同意以上免责声明。特别声明:安全:由于俱乐部提供的是自助性的户外活动,因此这里没有无微不至的完美服务,很多事情还需要自己处理,并依靠团体协作,共同面对户外活动,禁止单独行动。保险:俱乐部为非经营性民间社团组织,因此,俱乐部不能独立承担对内对外的民事责任,俱乐部在活动中只负责收集,提供活动行程的资料,所有的活动全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人员须充分了解户外运动所存在的高危性和风险性,主动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对于户外运动中所出现的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俱乐部不承提任何民事责任,队员参加活动需签署风险责任书。
本文标题:肇庆学院自行车俱乐部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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