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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及内容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林仰璇二0一一年六月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展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内容目录企业如何开展规范化管理?下一步规范化管理工作如何推进?为什么要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特性危险废物产生及管理现状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1)腐蚀性(Corrosivity,C)(2)毒性(Toxicity,T)(3)易燃性(Ignitability,I)(4)反应性(Reactivity,R)(5)感染性(Infectivity,In)[产生行业]2各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全省的比例(%)[产生现状][管理现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贮存标识等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效果不佳,非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呈多发态势,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依然薄弱,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压力巨大。为什么要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所缺少分类的危险废物无标签标识的含酚废物运输工具及贮存容器无标识标志、地面防腐、防渗和废液收集处理系统的废酸贮存设施3无防雨、防渗的含酚废物简易贮存设施车间地面上粉尘(危险废物)开口、无日期、无标签标识的危险废物容器;没有分区贮存、摆放混乱的贮存场所无标签标识的含铅废物不相混容危险废物贮存(挥发性酸碱)为什么要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国家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最新要求:国家环保部、卫生部于2011年2月16日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9号)第二大点明确:规范产生和经营单位内部管理,对产生和经营单位怎么进行规范化管理作了详细的要求。[法律依据]《固体法》及相关政策法规4省环保厅2010年6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87号),全面启动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并选取100多家企业作为规范化管理的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省环保厅2010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试点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明确了验收的有关事项。到3月31日,我省试点企业验收工作已经结束。危险废物规范化工作进展从全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中选出132个产生企业作为我省首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经地方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后确定108家企业开展试点,最终通过验收92家。东莞市规范化试点企业验收分数序号企业名称验收分数1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922东莞协忠电镀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863东莞市达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94东莞裕祥鞋材有限公司895东莞南城新科磁电制品厂966东莞塘厦光裕灯泡厂967东莞捷顺数控器材有限公司858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96试点验收发现问题1.产生危废种类还不清晰,存在漏申报现象;2.台帐需补充,管理计划减废措施不完善;3.贮存设施不足,如防渗及泄露液收集装置不符合要求;4.标识不规范,包括产生环节、贮存设施、包装物标识均存在不规范现象;5.工艺流程图、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信息公开不足。6.联单不规范:一单多类/一单多批全面推进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下一步规范化管理工作如何开展?省环保厅2011年6月24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1]70号),决定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5[总体目标](1)到2015年,摸清全国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2)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3)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4)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5)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考核要求]1、从2010年起,每年国家环保部要对每个省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行督导,其中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是督导的重要内容(抽查率不低于30%)每年督导的结果由环保部统一向各省市发布。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中。3、对规范化管理合格率低于60%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对该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评比创建活动。在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1、对产生单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坚决打击,从严处理;2、对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责令限期处置,逾期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指定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单位承担。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范围]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原则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市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省级危险废物重点源。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纳入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时间各级环保部门须完成工作内容2011年8月31日前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级以上重点源清单报省环保厅备案;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和省级监管重点源的验收工作;产生单位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调查;2012年底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须完成对辖区内市级以上监管重点源的验收工作2011-2015各地要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形成制度并加以保持和完善。[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企业如何开展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内容6工作内容(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二)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三)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四)规范危险废物包装、贮存和标识制度(五)建立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备案制度(六)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七)完善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八)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详见台账指引)[目的意义]:台账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主要途径之一,环境管理的基础性手段,目的要对废物的数量、种类和流向等情况,“说得清”。[法律依据]:固废法第53条。[企业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其产生的废物在从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理和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贮存、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是企业的责任;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是产生者责任的延伸。7(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台账作用]:为申报登记、环境统计、三同时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相关数据提供确实可靠的依据,做到有据可依作为现场检查的载体和手段,提供实时监察监测的依据。台账制度是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内容之一。[实施方案]:台帐制度的试点工作台帐制度的正式推行台帐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上报台帐制度的监督检查(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1、前期准备工作1)对危险废物产生源进行分析。如生产工艺过程产生;事故(如泄漏)产生(包括溢出的污染物及清洁被污染设备过程产生的废物);设备检修、清库等过程产生;等。2)确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在企业内部给每类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编号。危险废物鉴别:1、名录鉴别;2、自行鉴别或委托鉴别。此项工作是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基础。有关表格样式见附一。相关表格一般应分别留存于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贮存部门和台账汇总部门。3)为防范事故风险并计量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应对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及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场所予以规范。如选用合适的贮存容器,并张贴有关危险废物的标识等。可参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2、分析和完善危险废物内部管理流程产生部门临时收集点1自行利用或处置贮存临时收集点2委托利用或处置①②③④⑤⑥直接外运⑦(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3、台账建立步骤如下:1)分类、记录与计量: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日志)或危险废物(如剧毒废物)转移内部联单机制(有关上述第③、④危险废物管理流程的记录表样式见附二)。在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可以按重量、体积、袋或桶的方式记录危险废物数量。危险废物转移出产生单位时或在产生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时,原则上要求称重。(日台帐范例)2)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日志)或危险废物转移内部联单,形成报表(见附三)。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3)形成完整台账:汇总危险废物台账报表,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等,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账。(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4、台账制度的实施与保障危险废物台账制度的实施涉及产生单位内部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产生单位应当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的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账管理员)汇总。危险废物台账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有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鼓励产生单位利用信息平台管理废物进出单位台账。(二)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法律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固废法>第五十三条[处罚条款]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固废法》第七十五条8(二)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申报要求]每年3月31日前,重点产生单位必须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流向情况。[申报程序]先通过网上申报,经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打印成纸质文件盖章签名确认后上报。[注意事项]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不得虚报、漏报、瞒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第一步,注册-激活账户-登录系统第二步,填报危险废物信息第三步,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第四步,填报废物情况表9(三)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法律依据]《固废法》第五十三条。[实施目的]促使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便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保证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引导生产企业向可持续发展迈进。[适用范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参照)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参照)(三)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制订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由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对拥有子公司(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分公司或分厂(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集团公司或其它经济联合体的生产基地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分别由子公司、分公司或分厂、集团公司或其它经济联合体的生产基地单独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订形式]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的书面形式制定。目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暂按以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样式执行。(三)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制订内容]1、管理计划期限;2、危险废物管理体系;3、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4、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转移计划;5、危险废物内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设施情况;6、执行国家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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