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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本工程严禁以任何形式分标、分包工程。2、本工程所有劳务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格式参照铁道部、集团公司下发的范本格式执行。3、建立劳务用工安全及岗位培训制度:劳务工进入现场实际操作以前,分部安质部会同各架子队须对其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果应及时归档,不参加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劳务工不得录用;安质部及各架子队应当对电气焊工、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及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劳务工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若劳务工持有上述特殊工种上岗证,则须对其实际操作职能进行复核,复核合格,方可安排其上岗。所有上岗证安质部留存其复印件。4、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各架子队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劳务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设立劳动用品发放台帐;各架子队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务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各架子队应结合工程特点及实际施工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务工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5、建立劳务工工资发放制度各架子队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明确的劳务工工资标准,及劳务工月考勤情况,计算劳务工的每月工资,由各队财务统一发放劳务工工资,各架子队应在每月10日前计发劳务工工资,并由其签字确认。各架子队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务工的工资。6、加强劳务工的日常管理各架子队应规划好劳务工的住房及其它生活设施,并加强治安管理、卫生防疫及自然灾害的预防,有条件的项目队,宜在劳务工住居比较集中的地段设立工地医务室及娱乐设施。各架子队应制定劳务工的日常行为准则,并进行考核,与工资奖金挂勾;劳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项目队应解除其劳务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项目部或项目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服从项目队正当工作安排的;(5)严重违反业主及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务工需解除劳务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队,不得擅自离职;本制度各项目队应组织全体劳务人员进行学习。
本文标题: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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