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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各庄矿业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目录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4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6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8荆各庄矿业公司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20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4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30荆各庄矿业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制度.................................33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42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46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8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3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631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公司安全健康环境委员会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二条公司安全健康环境委员会为职业危害防治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职防科,职防科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副经理为职防科的主管领导。第三条建立以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经理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副职对公司经理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二章公司安全健康环境委员会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第六条安全健康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统筹、协调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以及2行业有关安全规程、规定、标准。(二)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规划及其相应的奖惩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三)每半年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总结半年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四)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五)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三同时”工作的落实。(六)组织实施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应急预案演练。(七)其它由公司安委会统筹、协调、决策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第三章公司领导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第七条公司党委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公司党委书记是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第八条公司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公司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3和标准。(三)组织制定、实施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指挥重大或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救援。(四)及时解决职业危害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五)统筹、协调分线主管副经理、总工程师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公司党委副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协助公司党委书记做好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负责员工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第十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负责分管单位和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抓好煤炭生产职业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公司煤炭生产中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维护情况。(四)组织分管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五)认真听取、采纳经营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的合理化建议。(六)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4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七)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及时参与组织救援,并协助上级部门对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公司经营副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资金投入的财务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负责审核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资金预算、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费用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奖惩资金的使用、管理,平衡协调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四)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和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维护情况。(五)组织分管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六)认真听取、采纳经营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八)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及时参与组织救援,并协助上级部门对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第十二条公司机电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负责分管单位和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5和标准。(三)抓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维护情况。(四)督促检查所分管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分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解决分管部门职业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五)认真听取、采纳经营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的合理化建议。(六)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七)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及时参与组织救援,并协助上级部门对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第十三条公司总工程师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三)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技术引进项目建设质量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落实。组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职业危害预评价、工程设计中职业卫生专篇编写以及试运转过程中职业危害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核及移交、验收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规定。(四)组织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的制定工作。(五)组织推广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6第十四条公司工会主席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职工权益有保障责任。(四)领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健康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对职业危害防范的自我保护意识。半年向员工征集一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合理化建议,组织评选奖励。第十五条公司安全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一)安全副经理是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监督指导职防科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四)检查督促公司中长期、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护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六)负责检查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以及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审核职工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教育考核计划、奖惩方案。(七)向公司安委会通报公司所属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第十六条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的下,对所管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7负技术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参与编制、审查、修订本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四)监督检查所管辖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及主管领导汇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隐患问题。(五)按要求参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并提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六)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解决所管辖专业单位职业危害存在的技术问题,推动科技进步,以科技促职业健康。(七)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八)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制定处理方案,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扩大。第十七条准备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的下,对所负责掘进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参与编制、审查、修订掘进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四)监督检查所管辖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及主管领导汇报,8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隐患问题。(五)按要求参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并提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六)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解决所管辖专业单位职业危害存在的技术问题,推动科技进步,以科技促职业健康。(七)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八)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制定处理方案,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扩大。第十八条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的下,对所负责机电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参与编制、审查、修订机电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四)监督检查所管辖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及主管领导汇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隐患问题。(五)按要求参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并提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六)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解决所管辖专业单位职业危害存在的技术问题,推动科技进步,以科技促职业健康。(七)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9(八)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制定处理方案,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扩大。第十九条规划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技术管理工作。(二)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设计,对组织落实新建,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负全面责任。第二十条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的下,对所负责通防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参与编制、审查、修订通防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本文标题:荆各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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