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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班组劳务分包协议甲方(承包商):上海佳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乙方(分包商):(以下称“乙方”)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经过劳务招标、议标、协商等程序,双方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乙方将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在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下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服务,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合同双方的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2.1承包范围:具体的划分范围以甲方要求为准。2.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承包范围内管道、套管、洞口、管井的预留预埋洞的调整、修复、开槽补槽、墙面地面支模修复、防水工作、制作安装、试验、调试、成品保护、验收、清理、现场打扫卫生、业主及承包商所供设备材料的卸货、入库、现场二次搬运、垂直运输、返修设备及材料的装车、所有现场废料的清理、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养维修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一切工作。2.3承包方式:以包综合人工费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第3条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3.2完(竣)工日期:;第4条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4.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国家、地方和其他行业的规定,符合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及地方政府部门对有关工程的最新要求,如以上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最高及最严格的要求为准,争创上海市重大工程安全文明示范工地。4.2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1.5‰,及总承包要求的其他规定。二、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5条甲方代表5.1甲方任命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其出勤率每月不少于25天。第6条乙方代表6.1乙方任命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其出勤率每月不少于25天。6.2乙方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需要,选择人员配套进场,乙方人员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甲方和总包的要求。第7条甲方工作7.1对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工程图技术交底;7.2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班组的进度协调,召集有关工程会议。7.3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7.4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中间验收,如发现乙方的施工不符合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将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改正,甚至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7.5提供施工现场现有的施工机具给乙方无偿使用。7.6批复乙方工程进度结算、合理的签证、完工结算,按期支付乙方工人的生活费;7.7提供乙方工人的宿舍、食堂的场所。宿舍配备好工人用的床铺、吃饭用的桌子。食堂餐具由班组自己配备。7.8提供乙方工人每天早晨和晚上去施工工地的汽车接送服务,提供中午送饭的服务。第8条乙方工作8.1乙方必须配备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人员,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合理调配、及职工生活等事项的具体管理,确保本工程优质高效地完。8.2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确保工程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等级;8.3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提出的暂停、改正、甚至返工的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8.4充分保护所有完成但未移交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因交叉施工可能引起的管道、洁具、设备表面的防护、保洁),并需负责修复在这期间自身或外因由于不小心或疏忽造成的损坏,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工程完成后进行清理,除去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脏物,无条件撤离现场所有施作业人员,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价中;按图或业主、甲方要求做好各类标识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价中;8.5确保工作面以及施工场地的整洁,以达到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及验收要求;为了保持工地及其周围环境的经常清洁,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废料须及时清理、收集入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且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废料;若不及时清理现场,甲方派人清理,费用乙方承担,无需得到乙方认可;8.6对甲方的有关指令(无论口头还是书面)需迅速执行,如因乙方行动缓慢造成业主的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违约金;8.7乙方人员没有甲方指示在施工现场不得涉及合同外的施工工作。8.8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是熟练的合法的技术工人,且持有上岗证、务工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备检查,乙方应提供、办理劳务作业人员7种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并提供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交甲方备案,由此而引起的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8.9乙方在工程竣工后还必须对已竣工工程进行保修,在此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相应人员以满足业主要求,对非甲方设备材料和图纸设计原因而引起的维护费用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原因来区分。8.10积极配合总包和其他分包商工作,密切配合试验/检测/调试分包和甲方供货商的设备试验/检测/调试工作。8.11乙方负责装卸、搬运业主和甲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并对装卸和搬运过程造成的损坏负责。8.12其他乙方应该完成的工作。三、工期第9条施工计划及安排9.1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指令之日为准。第10条工期延误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改进措施,或拒绝完成本分包工程的,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完成该部分工程的费用(外委费大于乙方应完成部分费用,按外委费计算;外委费小于乙方应完成部分费用,按乙方合同计算该部分价格)从乙方结算总价中予以扣除,而乙方对费用不得有异议。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第11条工期提前11.1因本工程业主或总包方书面通知甲方须提前工期,甲方可要求乙方工程提前工期,乙方不得拒绝,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若业主或总包给甲方赶工奖,甲方可适当补偿乙方。四、施工质量和检验第12条工程质量、隐蔽验收12.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甲方或监理或业主或质检部门核定的最终质量标准为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造价的10%处以违约金;12.2乙方对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检,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甲方验收。甲方及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可要求乙方返工,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五、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公共设施保护第13条安全施工与检查13.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1.5‰,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及总承包要求的其他规定。13.2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业主及总包关于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理方、总包单位及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危害职业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由乙方承担。13.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第14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公共设施保护及事故处理14.1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其它有关部门及总包、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或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14.2乙方在进行可能导致危险的工作之前,需提出安全保护措施,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经甲方审定;因乙方措施不力或操作错误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可以使用任何属于或由总包单位提供的尚未拆除的脚手架,若总包单位现有脚手架不能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时,乙方应按规范、标准自行搭设,人工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14.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做好施工防水、防火、成品保护、场地清洁及环境保护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人工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14.5乙方未能保持施工范围内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14.6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4.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公众免受伤害及死亡,公共财产及设施不受侵犯和损失,杜绝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共设施的损坏或公众的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14.8甲方对工程技术、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提出的具体要求、标准、做法,乙方要及时落实;甲方对乙方落实迟缓或落实不到位每次处以人民币200.00元处罚,乙方将无条件接受;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14.9乙方对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思想教育,杜绝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出现此类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制裁,直至清退;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4.10乙方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措施、手续及发生的费用,均以含在合同价中。14.11乙方为方便施工作业,需临时拆除其他单位的维护脚手架、围栏、盖板等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项目部,严禁擅自拆除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且乙方需无条件、及时、妥善恢复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六、合同价款与支付第15条合同价款的确定15.1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采用如下计价方式:15.1.1按实结算;15.1.2工程量按实结算,依据为中建认可的最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1)适用定额及费率:执行定额上海市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相关文件,计算人工工日数量。(2)综合人工单价:乙方以元包定额工日综合单价,此单价包含乙方实施和完成协议各项要求后每定额工日所需的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安装费、质检费、夜间施工费、超高费、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安全措施费、设备和材料的卸货、二次运输、垂直运输、返修设备及材料的装车、所有现场废料的清理、设备及人员进出场费、人员的教育培训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包含现场打扫卫生)、工程达标及创优费、小型工具费、配合试验/检测/调试费、缺陷修补及维护费、保修期内的保养维修费、工程移交和清理费用、管理费、利润及政策性调整等费用,也包含施工工序中管道、洞口、管井的预留预埋及其调整、修复、开槽补槽、墙面地面支模修复、防水的所有费用。不可因为工程量改变而要求改变该合同单价。(不论市场人工工资如何变化都不作调整,自愿承担协议价所带来的任何风险,直至协议履行结束)(3)支架制作安装:支架制作安装(包含除锈、刷油)元/T;其中制作费占%,安装费占%.(4)零星项目(点工):点工人民币60元/天,按实际工作内容确定签证;实物工程量必须套用定额,不可签点工。(5)脚手架搭拆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6)高层建筑增加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7)超高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8)业主及甲方采购的普通设备材料的场内搬运:场内搬运费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9)砖墙、轻质墙体的开洞和开槽:包含在综合单价里,不再单独计取第16条合同价款的支付16.1本工程无预付款;16.2工程进度款采用按月按人支付1000元/人生活费的方式支付。每人/月出勤工日需满25天才能计算。16.3每年春节前提供工程量的结算书报甲方审核后,累计付款至当年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审定价的85%,决算完毕支付至95%,余款5%待保修期满两年后支付乙方。16.4乙方必须提供所雇佣农民工的人员名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甲方有权利将乙方部分应付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结算时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第17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17.1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为中建提供的最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与中建的工程签证。17.2只有乙方已实际完成的有效工程量才能得到计量;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均不纳入计量范围。17.3乙方应按图施工,所完成工程的品质应符合合同、图纸、规范的有关要求。七、材料设备供应第18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8.1乙方对其施工范围内运至现场甲方或中建、业主
本文标题: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班组劳务分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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