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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店各职人员岗位细则一、岗位职责二、工作守则三、上岗规范四、柜台服务规范五、接待服务规范接待服务规范六、方单及帐表书写、盘点、对帐七、行为细则八、个人卫生、店堂卫生及设备卫生九、安全十、其它一、岗位职责一、营销员1.熟练掌握卖场商品款式,材质特点。2.关注流行趋势。3.常总结,交流每日工作心得,提出建设性意见。4.根据处方选择推荐适合患者的商品。观察分析患者的经济能力、性格、偏好。5.每日做销售日报表。6.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准确盘点。7.开据销售单交与顾客,待其交费后将各项单据准确分给顾客和加工师。二、加工人员1.根据销售单,到库房领取所需物品。2.按照国家加工标准制作合格眼镜。3.加工好的成品眼镜不允许出现返工情况。5.礼貌对待等待的患者。6.为患者免费调试,修理眼镜。三、库管1.每日盘点,总结原因。2.定期填写商品申购单,保证视光中心物流畅通。3.仓库货品要好生保管。4.根据销售单配片给磨片师。5.根据每日销售及时上,下帐,补货。6.每日打印并上交销售情况。7.分类统计每周报提情况,上报视光主任。四、收银员1.上岗先行核对款、账符合性。2.收银做到唱收唱付。认真鉴别各款项真伪,防止伪币流入本单位;3.核对每一单销售小票应收款金额,做到不漏收、不少收。填写建立台账;5.如有支出项目,须征得主管签字核准后方能放款。6.下班交接前,做好逐日销售表,详尽记录银行存款记录;公司实行过失赔偿制,各职人员要妥善保管自己保管的物品,因过失照成丢失、损毁、短缺须按价赔偿。1.验光师每月验光失误率不超过5%例。超过者按报损物品零售价30%赔偿。2.配镜师(营业员)每月过失报损率不超过3副。超过者按报损物品零售价30%赔偿。3.加工人员每月加工失误率不超过5%。超过者按报损物品零售价30%赔偿。4.库管因过失造成的库房缺货,扣罚10元/次。5.收银员应认真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履行职责,如有损失照实赔偿;二、工作守则原则:各职人员须服从管理、安排;要求绝对执行公司指派的任务;要求绝对履行公司有关管理条例;要求绝对服从上一级领导的管理和工作安排。1.准时上班,换上工作服后打卡。2.打卡后由店长主持做早间健身操。3.随时保持卖场清洁卫生。4.有事外出、请假必须提前给视光中心负责人打招呼。5.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不说同行,同事坏话。7.言谈礼貌有节。8.禁止代售私人物品,一经发现,立即辞退。9.禁止将公司内部文件资料传递给外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10.不能处理的事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严肃处理。11.禁止因个人差错以任何方式打扰患者及其家属。12.禁止泄漏公司秘密。三、上岗规范1.代人打卡或私自调班扣罚参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因公外出必须有店长签字认可。)2.上班应坚持先换装,再打卡;下班先打卡,再换装,即打卡时必须工装穿戴整齐。3.在打卡后不得吃零食(含早餐)4.店长、领班不允许离店购买午餐或晚餐,5.在店堂内不允许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或其他缺乏公共道德的行为,6.工作时间内在店堂内不得看书、报、杂志,包括专业书籍,笔记本,7.不允许带小孩上班,如有违规,8.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11.不准喝酒或带酒味上班,公司规定在无顾客在场的工作时间内未按公司规定区域站位服务,出现下面任意一种违规现象,扣罚20元/人次:1.串岗;2.打堆交谈;3.围堆吃零食(吃饭区域根据各店实际情况划定。)4.工作时间做私活四、柜台服务规范1.员工在收银时应做到唱收、唱付、唱找,收银机应放在收银台之上,2.隐形接待完后,员工应及时整理器具、清洁配戴台,为下次接待做好准备。3.各店应及时更换标价签,并要求整洁、有序摆放,4.各店应经常清理商品的有效期限,先销售期限近的商品,做到有序销售。5.严禁挪用营业款,否则辞退。6.严禁代售私人商品,否则辞退。7.顾客离店后,营业员不能因自己的工作差错,以任何方式去打扰顾客,否则辞退。五、接待服务规范1.面对顾客严禁使用否定式或生硬的语言,2.接待时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讲粗话,3.不坐着接待顾客,隐形验配员应先请顾客坐下后,自己方可坐下,4.不允许一边和员工交谈一边接待顾客,5.不因上、下班交接或点货而怠慢顾客,6.顾客有任何与本公司营业范围有关的服务要求,不准拒绝,7.员工在专业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设备,8.各店应严把质量关,做好产品质量自查工作,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出店,及时返工,9.顾客取镜时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应比配镜时的服务质量和态度更好,做到耐心的检查、调试、征询意见。如顾客不满意,应积极找原因,不能敷衍了事,让顾客带着遗憾离店。10.不准对免费服务的项目乱收费,11.对公司规定赠送的商品不得截留或挪用。六、方单及帐表书写、盘点、对帐1.方单、帐表书写参照方单帐表书写规范执行。2.不允许提前做日报表,3.各店盘点时按财务要求盘实物,4.各店不允许安排当班员工与库管人员对帐,5.严禁营业员伪造方单,否则辞退。七、行为细则1.员工裸眼视力不足0.8的必须戴镜上班,2.员工之间不得以不尊重的态度和言行侮辱同事,而影响团结,。3.不讲同行业的坏话,4.不在顾客面前讲同事的坏话及有损公司形象的话,八、个人卫生、店堂卫生及设备卫生1.个人卫生参照“一、仪容、仪表”之有关规定执行。2.店堂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应重做。3.日常检查不得发现不干净的卫生死角,4.设备按公司要求清洁和保养,九、安全1.早上开店,店堂内须留有营业员,其余人员轮流更换工作服,2.正确使用设备;下班后店堂所有设备应关闭并遮盖好,3.下班时,当班员工应等待值夜人员检查完店堂的角落安全,并将卷帘门关上后,方可集体离开,4.各店用电(店内、店外)、用水应及时关闭开头,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5、不允许占用和偷窃公司财物,将公司财物占为已用,6、严禁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消费者及同事的财物,十、其它1.店内坐凳一般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允许搬到柜台内,2.超声波清洗器、清洁液不得清洗眼镜以外的物品;清洗器应经常换水。3.员工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或停放在店门口,4.堆满的垃圾筐每天应倾倒,并及时装上干净的垃圾袋,5.各店应按公司规定时间统一开、关空调及风幕机;使用空调的同时,必须使用风幕机;空调、风幕机一经设置好,未经许可,严禁搬动扇页或调整运行参数,6.下班后店堂所有设备应遮盖好,本《细则》未尽条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有权随时进行修订。本《细则》自2008年10月执行,并将日臻完善。
本文标题:眼镜店各职人员岗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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