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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只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只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2)项目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砌筑、拌灰、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思索、信号指挥、塔司、架子、水暖、油漆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m2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m2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的管理1、目的:建立一个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2、范围:全公司职工23、责任者: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生产部、工程转化部、生产车间、QA4、程序:4.1入厂安全教育4.1.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1.2.员工在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都要履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4.1.3.入厂安全教育可结合员工进厂技术培训同时进行。4.1.4.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造部、安全科、安全部共同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安全技术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及劳动纪律,公司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4.1.5.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车间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6小时。4.1.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负责,岗位师傅进行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等,班组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8小时。4.1.7.接待部门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4.2特殊教育4.2.1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驾驶、电气、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4.2.2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必须由研究所、工程转化部依分工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2.3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制造部、工程转化部和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4.2.4对年度计划大修和重大危险性检修,工程部应对施工人员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检修。4.2.5对女工应有计划地安排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34.3日常安全教育4.3.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4.3.2公司安全部应配合工会及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如宣传橱窗、广播、黑板、展览会、事故模拟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4.3.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4.3.4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4.4安全技术考核4.4.1经公司安全教育后,应由安全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4.4.2安全部会同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中层以上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部组织,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制造部和车间组织。4.4.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如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4、程序:4.1安全检查内容4.1.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4.1.2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4.1.3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4.1.4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4.1.5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44.2安全检查形式4.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4.2.2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4.2.3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4.2.4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4.2.5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2.6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2.7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2.8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4.2.9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4.3检查后的整改4.3.1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4.3.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4.3.3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4﹑程序:4.1奖励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2奖励程序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3.1事故责任者。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4惩罚类型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5处罚程序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1﹑目的: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报告﹑奖励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4﹑程序:4.1事故隐患分类4.1.1.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4.1.2.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4.1.3.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4.1.4.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4.1.5.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4.1.6.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4.1.7.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74.2报告程序4.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职工报车间﹑部门领导,车间报部,职能部门报安全部。4.2.2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4.3报告形式4.3.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安全部备案,以供备查。4.3.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
本文标题:规章制度大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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