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浙江月立电器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的雇用、服务、奖罚、考核、合同、薪资、福利等方面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管理职责(一)总经理负责年度人事计划的审核批准。(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度归口管理。(三)其他相关部门具体执行或实施。第三条雇用(一)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填写《人员增补计划申请表》,经相关主管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招聘考选事宜。(二)新进人员试用期分:操作工7-30天,职员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试用时间。(三)试用人员有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含三日),不给工资。(四)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证件1.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2.最高学历证件原件。(高中以上学历者必须提供原件证明)3.相片二张。4.其他必要的证件。(五)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1.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2.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辑,尚未结案者。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4.品行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5.未满十八周岁者。6.本公司认为其他不得雇用者第四条服务(一)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知及公告。-2-(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2.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3.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及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会客的具体要求按《进出门管理制度》执行。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5.不得携带公物出厂。6.未经主管人员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7.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串岗离岗,如须离开应得到主管人员许始得离开。8.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的环境卫生。9.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及抽烟。10.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打卡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委托或受托他人打卡,否则以双方各罚款20元处理。(四)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1.迟到、早退;(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至三十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2)迟到每次扣5元(打卡员工按1元/分钟扣发);(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早退每次扣5元;(4)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及迟到超过三十分钟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人员同意除外(但卡上应有主管及门卫签名方可有效)。旷工半日扣20元。2.旷工-3-(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予以旷工论;(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领先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3)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六日或一年达十二日者,经予解雇,不发给培训费;(4)旷工满三日,则罚款当天工资数。第五条奖惩(一)员工惩罚分为五种1.警告:每次扣发10元。2.记过:每次扣发20元。3.记大过:每次扣发50元。4.开除:予以解雇。5.罚款:按公司各车间制订的处罚条例予以罚款。(二)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1.未经许可,擅带他人进厂,违反会客制度者。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安排,情节轻微者。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佩挂上岗证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伪造事端者。4.工作喝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5.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6.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4-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3.涂改、损毁重要文件或公物者。4.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不服从主管的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6.机器、车辆、仪器及技术性工具,非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损害则负赔偿责任)。7.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等)。(五)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1.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防害团体秩序者。2.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3.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4.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公物者。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6.煽动怠工或罢工者。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9.故意汇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10.参加非法组织者。11.其他重大违反法令者。第六条考核(一)员工考核分为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雇用。2.平时考核: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就其假勤、常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格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3.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加上目标考核,总结全年度考核成绩。(二)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5-(三)凡考核成绩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年终奖金上浮10%,列甲等者奖金上浮5%,列丁等者免职。第七条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新进职工在试用期结束,甲方同意录用后三天内,应签订劳动合同。2.原职工应在合同期满后半月内续签,凡合同期满十五天,未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则视作默认续签。3.合同续签后期限仍为一年,即从上一合同到期之日开始,往后顺推一年。4.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5.凡签合同连续工作期满五年者,则按无限期合同员工处理(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但可享受合同工人的各种待遇)。6.未签或拒签合同的员工,原则上作辞退或增加风险金处理。(二)劳动合同的要求1.合同的签订应本着双方意愿一致的要求。2.合同的内容应顾及甲、乙双方的利益。3.合同应满足合同法,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则按上级规定执行。(三)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1.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单位主管,由单位主管提出申请招聘替代人员,只有替代人员能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如在合同期满不足一月提出终止的,则应从提出之日顺延至一个月,再按前条办理终止合同手续。3.合同终止后,公司将无条件地算清全部工资及补贴。4.若在合同期间,因职工自动解除合同或职工违纪开除而解除合同,以及职工因患非工伤疾病而解除合同,则按合同内容要求执行。5.若职工请假到期满半月,而不续假,则按自己解除合同处理。6.由于公司责任不能履行合同的,如职工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必须无-6-条件地解除合同,全部算清职工的全部工资及津贴。(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2.因特殊原因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职工,除非有非常明确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确实不能继续工作的,则按规定须扣除技术培训费(确定为200元),作辞职处理。但对于无明确的证明的职工,公司不予受理辞职。对拒不上班的,按五位于工资额作经济赔偿。3.对在合同期间请假的,工资一律不得结算。第八条请假(一)员工请假分为六种1.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防碍业务者,主管不得准假,或缩短期或延缓准假。(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三日。外地员工则酌情而定。2.病假: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者。(1)请假超过二日者,须附缴医师诊断书,并经主管人员核准同意。(2)病假到期如无特殊理由不上班,则按旷工论处。(3)住院者,伤病假不得超过半年。3.婚假:本人结婚者。(1)员工婚礼给假一月,外地员工酌情给假。(2)系公司重要管理人员或其他重要技术人员,则要报总经理核准假期。4.丧假:家庭成员或亲属成员丧亡。(1)员工直系家庭成员丧亡,给假10天,外地员工酌情而定。(2)员工其他亲属成员丧亡,给假5天,外地员工酌情而定。5.产假:(1)本人分娩给假三个月,外地员工酌情而定。6.公伤假:在执行职务时受伤。-7-(1)所需日数依医生证明核给,超十日者须呈总经理核准。(2)原则上公伤时数超过六个月者,应作解职处理。(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室主管向副总经理请假,车间主任向本部部长请假。(三)请假须呈请假条及相关说明,经主管同意方可,否则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同公司主管联系,或其代理人依规定办妥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论处。第九条解职(一)本公司员工解职辞职、免职等二种。(二)凡员工因病、因事、合同到期或其它原因自请辞去职务者为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及证明材料,并报上级部门批准。(三)凡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者,予以免职。(四)本公司员工解职,其规定如下1.试用员工离职,由其直属单位主管批准。2.正式员工离职,须提前一月向主管申请,经同同意后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离职手续。第十条待遇(一)员工的待遇分为1.本薪。计时制员工本薪由总经理核定。计件制员工按定价和生产量核准。2.津贴。加班津贴和中、夜班补贴。3.奖金。目标奖金及年终奖金。(二)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按所任职务之繁简及责任之轻重分别规定,具体标准另订。-8-浙江月立电器有限公司关于违反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处罚办法一、总则1.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是公司员工生产、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则,每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2.公司将组织人员,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办法,对违反公司规章的员工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劝退或开除。二、处罚细则1.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罚款50元。2.乱扔糖果纸,乱倒垃极,罚款10元。3.工作时间吃零食(包括早点),罚款5元。4.不戴上岗证,罚款5元。5.损坏卫生设施、各种标志、绿化的,罚款20元。6.违反公司出入制度罚款20元。7.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罚款5元。8.上班迟到、早退,打卡员工除扣除迟到、早退工时工资外、月超过10次的加罚100元9.无故串岗,上班闲聊的罚款10元。10.工作时间内吵架、打闹,罚款20元。11.擅自更改工艺参数,致公司受损失的,罚款50元。12.损坏或偷窃公司财产,参与赌博,轻者罚300-500元;重者开除出厂并交公安部门处理。13.有事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旷工论,旷工一日罚40元。14.门卫值班人员无故离岗,监督不力的,罚款10元;情节严惩的开除处理。15.工作疏忽,致公司模具、机器设备等物受损失,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罚50元;特别严重的作开除处理。16.造谣惑众,搬弄是非,在公司内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17.不服从上级合理分配、指挥,无理取闹的,罚款20元;屡教不改的作开除处理。-9-18.泄露公司机密,私窃公司技术文件、资料的,罚款50元。19.其他相关严重错误的,也将按情节轻重予以10-100元罚款。-10-浙江月立电器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作息时间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严明考勤纪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考勤员工。第三条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8小时。常白班人员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30-11:00,12:00-16:30;5月1日至9月30日,7:00-11:00,13:00-17:00。四班制人员为:夜班0:00-6:00,上午班6:00-12:00,下午班12:00-18:00,中班18:00-24:00。第四条星期日休息、加班作息时间调整由公司总经办另行通知。第五条星期日、节假日加班,按正常上班打卡考勤。第六条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方能离开公司。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考勤卡请直属主管和值班门卫共同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有效,卡片放回原位。每月只允许一次,超出部分,每次罚款5元。第八条有关
本文标题:规章制度汇编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26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