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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事故的发生反映了设备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设备发生事故,将破坏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效地防范措施,杜绝特大重大和重复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才能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地运行。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1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维护规程、设备点检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对设备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设备事故发生。2加强对职工预防事故的思想教育,定期开展设备无事故安全运转活动,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3加强职工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教育,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活动,增强职工应变能力。4召开设备事故管理总结会,总结不断经验教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第三条我公司对设备事故实行全面管理。1对全公司设备事故实行管理,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特大、重大、一般设备事故及故障,都须纳入设备事故管理范围。2对设备事故实行全员管理,全体职工都必须参加设备事故管理,坚决克服和制止拼设备、无润滑、带病运转、冒险作业和检修马虎、凑和等不正常现象。3对设备事故实行全过程管理,设备科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工作,对事故从组织抢修、调查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第四条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由设备科负责。第二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第五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第六条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1特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损失在三十万元以上者。(2)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5万元以上者。(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72小时及以上者。(4)因设备事故直接引起的其它重大损失。如火灾、水灾、淹井、爆炸、建筑物倒塌或使人身中毒,重伤致残、死亡等。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损失费在5元以上,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者。(2)设备事故设备修复费在2万元以上者,15万元(不含15万元)以下者。(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者。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损失费在1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者。(2)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2千元以上,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下者。(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4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者。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足一般事故条件者,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机检查,调整者称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会使生产中断并发生设备修复费用,也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考核。第七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1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2生产线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因使用长久自然损坏危及生产或迫使停产者。3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4因生产工艺事故以及生产工具损坏使生产中断者。5生产消耗件的正常磨损使生产中断者。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7检修后的设备按规程进行试车、测试、检验引起的设备损坏。第三章设备事故处理第八条事故抢修1、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上报######。2、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必须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3、一般设备事故和故障,由车间负责组织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设备科协同车间组织抢修和处理,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抢修和处理。4、参加抢修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第九条事故分析1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2一般设备事故和故障,由车间组织调查分析会,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会,由设备科科长主持召开,事故单位及检修、生产、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第十条事故原因分类1使用操作不当2维护不周3设备失修4安装或检修质量不佳5材料、备件质量不良6设计、制造不合理7自然灾害8破坏性事故9其它原因第十一条设备事故防范措施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掌握本设备的性能和结构,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使用、点检、检修维护规程。3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4对主要设备要严格管理,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工作,做到正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5定期检测、调试设备的机电保护装置和防火、防洪防爆、防雷、防毒等设施的有效性。6健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和润滑卡、润滑五定图表,对润滑油脂的技术指标应严加管理和测定。7对设备事故应进行各种专题数据统计分析,从而摸清事故发生规律,找出设备在使用、管理和设备本身存在的薄弱环节。第十二条各单位要重视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发生设备事故,按不同情节和性质给予事故责任者和有关有员以教育或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职查看、开除厂藉等处理,并酌情扣除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2、对职工不规定进行有关规程教育,或职工未经培训和未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就上岗操作。3、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对设备存在隐患和缺陷不采取措施及时修复者。4、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以及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第十五条由于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没有操作证,擅自开车以及发现有发生事故的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从严处罚。1对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人者。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者。4重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以及损失特别重大的事故者。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管理和上报第十七条设备事故管理和上报1各单位必须健全设备事故和故障记录等原始资料,并将一般、重大和特大设备事故纳入设备技术档案。2各单位的设备故障每周五17点之前已故障周报的形式经车间主任确认后上报设备科。3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安技处设备科报告,并在修复两日日内向设备科报出“设备事故报告单”。4设备事故由设备科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设备事故损失费包括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和其它损失费。1设备修复费为修复所需的材料、备件(不包括事故修复中随同更换的正常磨损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若设备损失严重无法修复,则按固定资产净值计算。2减产损失费为因事故影响减少的产品、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般为单位产品(半成品)利润乘以减产量。3其他损失费包括原材料费、环保罚款、能源超耗罚款等。第十九条事故次数和时间1事故次数: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则应累计计算。2事故时间(1)一般按设备事故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其事故时间为设备从发生事故停机到设备开机所经历的时间。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所有科室、车间。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已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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