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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0606-2016版纳税筹划实习报告一、实训的目的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以及开始案例分析,以便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内容。二、实训的基本情况说明对实际例题的分析以及理解,并研究其基本情况、涉税法规以及筹划方法。三、实训的基本内容(一)案例一的分析1、案例基本情况介绍某一公总公司在国内有甲乙两家分支机构,当年甲盈利100万,乙亏损150万,总公司本部盈利1000万,所得税税率为25%,如何筹划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税负更低?2、涉税法规分析我国公司企业,既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本题按照总分公司征收的税负要低于按照母子公司的税负3、筹划方法如为总分公司:(1000+100-150)*25%=237.5万如为母子公司:母:1000*20%=250万甲:100*25%=25万乙:0集团公司总体税负275万,高出总分公司37.5万,所以选择总分公司。(二)案例二的分析SJ0603-2016版1、案例基本情况介绍北京某外贸总公司在和云南、贵州两地各设一家分支机构,当年总公司在本部盈利1000万,税率25%,云南和贵州的分支机构各实现盈利100万,税率15%,如何筹划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税负更低?2、涉税法规分析我国对于公司企业,既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子公司分别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3、筹划方法公司本部应纳税:1000*25%=250万云南:100*15%=15万贵州:100*15%=15万总体税负:280万若将上述两家改为分公司,则整体税收:(1000+100+100)*25%=300万在此案例中,设立成子公司时税负少20万,所以选择设立成子公司。(三)案例三的分析1、案例基本情况介绍某服装经销公司在2015年为庆祝建厂10周年,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现在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打8折,即按照现价折扣20%销售,原100元商品以80元售出;方案二,即销售100元商品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0元现金。(进货成本为70元/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不计。)2、涉税法规分析SJ0603-2016版买物赠物,对纳税人的该种销售行为,按其实际收到的货款申报缴纳增值税。3、筹划方法方案一:销售100元时:应纳增值税:[80/(1+17%)*17%]-[70/(1+17%)*17%]=1.45元企业利润额:[80/(1+17%)]-[70/(1+17%)]=8.55元应缴企业所得税:8.55*25%=2.14元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方案二:销售100元时应纳增值税为:[100/(1+17%)*17%]-[70/(1+17%)*17%]=4.36元企业向领取现金的顾客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0/(1-20%)*20%=5元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100/(1+17%)-70/(1+17%)]*25%=6.41元税后净利润为:100/(1+17%)-70/(1+17%)-20-5-6.41=-5.77元所以,方案二是不可取的。(四)案例四的分析1.案例基本情况介绍宏伟家具生产厂外购木材作为加工产品原材料。现有两个供应商甲与乙,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木材报价50万元,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具由其所在主管税务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木材报价46.5万元。轻微宏伟厂材料采购做建议。SJ0603-2016版2.涉税法规根据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所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发票上的税额计提进项税额,折扣率为3%,如果购货方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进行任何抵扣,因此,企业在选择购货对象时,要考虑上述差异。3.筹划方法从企业利润核算的角度来看,从甲处购进该批木材的净成本为:500000/(1+17%)-[500000/(1+17%)*17%*(7%+3%)=42085.43元从乙处购进该批木材的净成本为:465000/(1+3%)-[465000/(1+3%)*3%*(7%+3%)]=450101.94元所以,应该从甲处购买。四、实训的心得(300字以上)
本文标题:纳税筹划实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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