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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次: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Q/JWL-QM-P09-A01-2010设备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分发号:发布日期:2010年月日实施日期:2010年月日2设备管理制度目录1、固定资产管理1.1.固定资产管理总则1.2.固定资产标准与分类1.3.管理机构及职责1.4.固定资产日常管理1.5.未使用及不需用固定资产管理1.6.固定资产报废管理2、设备分级管理制度2.1.总则2.2.分级管理2.3.归口负责管理内容2.4.归口管理要求3、设备前期管理3.1.设备的选型及采购3.2.设备到货接收3.3.设备的安装调试3.4.设备的验收移交3.5.新设备的入帐3.6.投产前准备3.7.重大工程设备的前期管理3.8.新设备质保期的管理4、设备后期管理4.1.设备台帐管理4.2.设备的移动4.3.设备的闲置4.4.设备的保管4.5.设备的报废4.6.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与增值5.生产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35.1.设备的运行管理5.2.生产设备的维护5.3.设备润滑管理6.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制度6.1.设备点检制6.2.点检作业分类6.3.设备的分类点检6.4.点检作业文件的编制6.5.设备点检的操作分工6.6.点检工作的实施程6.7.点检管理要求6.8.点检记录管理6.9.点检工作要求6.10.无泄露管理制度7.设备的维修管理7.1.维修人员的配置及工作范围7.2.维修任务来源7.3.维修策略7.4.设备检修分类7.5.检修计划的编制与检修计划的执行7.6.外协修理8.备件管理制度8.1.备件的申报原则8.2.备件申报时间8.3.备件申报要求8.4.备件的领用8.5.备件的再利用8.6.备件的再利用9.设备统计制度9.1.设备统计人员配置9.2.设备统计人员的基本职责49.3.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计人员职责9.4.分厂及有关部室设备统计人员职责9.5.统计工作项目10.设备事故管理制度10.1.设备事故定义和分类10.2.设备事故报告10.3.设备事故救援和抢修10.4.设备事故调查10.5.设备事故处理10.6.设备事故统计5设备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制度1.1.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总则1.1.1设备是企业实物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1.1.2设备管理必须坚持“实物形态管理与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国铝业下达的生产任务目标和发展规划,正确核定设备需用量,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并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管好、用好、修好、改造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投资效益,确保设备的安全完整有效和保值增值。1.1.3按规定计提设备折旧,合理补偿设备在生产中的耗费,以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1.2.固定资产设备标准与分类1.2.1设备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使用期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非生产经营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也比照设备实施管理。1.2.2按照设备的经济性质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设备可分类如下:1.2.2.1生产经营用设备: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类设备。包括:a.各种机、电、运输设备;b.传导设备;c.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等;d.大型工具、生产办公用具。1.2.2.2非生产经营设备: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设备。1.2.2.3未使用设备,包括:a.尚未使用的新增设备;b.调入尚待安装的设备。1.2.2.4不需用(闲置)设备,指已不再适合本企业使用,且闲置可以调出的设备。1.2.2.5租出设备:指经批准出租给外企业使用的设备。1.2.2.6融资租入设备:指以融资租赁形式租入的设备。1.2.3在计算设备机台时,凡自身能完成一定生产过程或构成一定独立工序者,计算为一台(套)设备,若干辅机应随同其主机共算一台(套)设备。1.3.管理机构及职责61.3.1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装备能源部是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中设备等的主管部门;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是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形态的主管部门;华泽铝电有限公司所属分厂及部室(简称“各单位”)等是固定资产中设备等的使用单位。1.3.2各级管理职责: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装备能源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中设备、仪表仪器、大型工具、办公用具等的日常管理,包括验收、建账、调拨、报废鉴定、投保的配合等日常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设备实物管理,设备台帐及卡片的建立,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等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资产增减变动,资产折旧及帐务处理各单位负责按有关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投资效益,确保设备的安全完整有效。1.4.固定资产设备的日常管理1.4.1无论以何种形式形成的设备,都要履行验收交接手续,确认工程质量及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正式转入固定资产。上述手续没有完备之前,按购进价格和建安费等暂估入账,待正式转固后,予以调整。1.4.1.1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技术开发项目,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技术鉴定手续,装备能源部参与、确认形成固定资产,方可办理转固手续。1.4.1.2非安装设备由装备能源部统一办理出库和移交转固手续。1.4.1.3以抵债形式形成的设备,必须按有关审批程序纳入更改计划,办理设备出库、移交转固手续。1.4.1.4大修结合改造形成的固定资产设备增值部分,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1.4.2设备验收、交接后,须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装备能源部进行统一编号,装备能源部、公司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凭《设备移交转固申请报批表》同时建帐建卡,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1.4.3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装备能源部与公司财务部结合盘点定期对帐,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出现差异要寻找原因,及时处理。1.4.4每年年底之前,公司财务部与装备能源部共同组织进行一次固定资产设备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一致。71.4.5各单位内部机构调整(包括解散、成建制分解或合并)时,装备能源部要及时组织办理固定资产设备内部调拨手续。1.5.未使用及不需用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1.5.1对未使用及不需用设备应及时清理,努力减少这两类设备存量。对不需用设备应积极组织对外调剂或租赁。1.5.2凡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和新购入两年以上不能投用或变更计划后不能投用,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设备,经装备能源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列为闲置设备。闲置设备由装备能源部统一管理,原使用单位进行日常保管和维护。长时间闲置或确定不用的设备,应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积极组织对外调剂,收回变卖收入。1.5.3未使用的闲置设备,设备保管单位必须做好防潮、防锈、防腐、防变形、防变质等工作,其零部件不得拆卸挪用,以确保完整无损。1.5.4改扩建等工程拆除的设备,必须及时回收利用,防止资产流失。1.5.5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装备能源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公司财务部按签定的合同及时收缴费用。1.6.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管理1.6.1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标准1.6.1.1已超过折旧年限,且失去了工作能力,大修后也不能恢复其技术性能,无修理价值者;1.6.1.2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重、特大事故,使之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1.6.1.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且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不经济者;1.6.1.4设备和装置,经生产验证或技术鉴定不能使用,无改造价值者;1.6.1.5能源消耗高,或属于国家淘汰机型者(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淘汰产品目录为准);1.6.1.6备件无来源,修复改造费用过高,修复后不能保证技术性能者;1.6.1.7技术落后且维修费和运行费过高者;1.6.1.8因改建、扩建或生产流程变动,拆除后无法利用且难以对外调剂者(包括拆除的设备部件);1.6.1.9汽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起重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报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6.2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81.6.2.1固定资产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技术鉴定,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公司装备能源部;1.6.2.2装备能源部组织牵头会同公司财务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鉴定小组,明确技术鉴定负责人,现场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依据本制度规定的报废标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并填写“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技术鉴定小组成员须签字认可。1.6.2.3装备能源部牵头,会同公司财务部审核技术鉴定小组的鉴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1.6.2.4在批复通过后,由营销中心根据批复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并由装备能源部、公司财务部会同设备使用单位办理有关固定资产设备的实物帐卡和财务帐卡的注销手续。1.6.2.5对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随意处理或再投入使用,须积极清理,按规定处置,收回残值。在处置之前,由原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管理。1.6.2.6报废汽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起重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处理,按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2.设备分级管理制度2.1.总则:公司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2.2.分级管理:公司设备管理分为三级,即公司级、厂和部室级、班组工段级。2.2.1公司级:对全公司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管副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对设备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主持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公司装备能源部作为主管副总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和管好全公司的设备;对全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检修、改造、移动、闲置、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2.2.2厂、中心和部门级:负责管理本单位所用的设备,贯彻公司有关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和规定,分析研究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故障停机率,减少运行和维护费用,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各厂及中心、部室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并负责贯彻设备管理制度,编制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台账,培训操作工人,组织设备事故分析,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活动,填写有关报表,监督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统计、考核以及参与、制定本单位设备改造方案、参与技术改造、验收,备件、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等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设备9管理或公司要求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设备综合管理,贯彻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账,填写有关报表等。2.2.3工段(班组)级:负责全工段(班组)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管好现场设备;工段长(班组长)作为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分厂搞好设备群众性管理工作,参加设备事故分析,并督促全体人员做好设备及附件的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2.3.归口负责管理内容:2.3.1总经办:负责空调(设备自带冷却用空调除外)、复印机、彩电配置计划的审定及其它新增办公设备配备标准的制定和审批工作(不含生产用微机、打印机);负责机关车辆配置计划的审定(不含厂内运输车辆),使用、维护、备件计划的申报、审定、机关车辆的维修,对外维修点的确定、车辆报废的鉴定、保险费、养路费、购置费等相关费用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炊事设备、洗衣设备、澡塘设施、绿化设备等公共福利设备配置计划的审报,使用、维护、检查、检修、备件计划的申报、设备报废申请及鉴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监控设备、厂区大门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备件计划的申报、改造方案的确定;负责厂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相关制度的制订。2.3.2化验计控中心:负责质量检查设备、微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机、通讯及网络等办公管理用设备(含生产用微机、打印机)的配置计划、备件计划的申报及使用、维护,改造、维修、方案的确定、外修项目管理、报废鉴定、以及审验、年检取证等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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