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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卫生局文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卫〔2011〕24号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业委员会、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工商局各直属分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2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为开展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卫生部等6部门共同制定的《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2010〕16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业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渝卫〔2011〕24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3月16日主题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知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3月16日印发3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为继续开展好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由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2010〕16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制定本监测方案。一、目的(一)按照《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二)开展我市已知重要食品污染物污染状况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获得2011年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了解和分析食品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三)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市的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四)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五)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机制。二、监测内容4(一)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常规监测;(二)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专项监测;(三)食源性致病菌常规监测;(四)食源性疾病监测。三、工作职责(一)重庆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并下发;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测方案的实施。(二)全市各级商业、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三)承担监测任务的区县卫生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四)承担监测任务的机构负责监测样品采集和检测,监测数据审核及上报;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汇总各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上报。(五)食源性疾病监测机构1、哨点医院:负责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报告;52、全市所有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报告。四、监测任务(一)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1、样品采集2011年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从渝中区等24个区县采集,覆盖人口2千余万。采集单位有:市疾病控制中心、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渝中区、万州区、永川区、江津区、南岸区、涪陵区、渝北区、沙坪坝区、长寿区、巴南区、九龙坡区、合川区、南川区、黔江区、璧山县、开县、忠县、巫山县、綦江县、巫溪县、武隆县、大足县、潼南县和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过程监测和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的采样和检测。2、监测项目(1)国家监测计划(含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监测项目87项,包括农药41项,元素6项,真菌毒素10项,违禁药物6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3项,过程监测2项,包装材料4项,食品中违禁添加物质15项;(2)我市新增地方特色专项监测:水发产品中甲醛1项;火锅底料苏丹红、大红粉、罗丹明b监测;调味品大红粉、罗丹明b监测;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苯并(a)芘监测。6(3)监测任务安排及监测项目分配详见附件1表1、表2。3、监测单位监测任务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万州区、渝中区、永川区、江津区、南岸区、涪陵区、渝北区、沙坪坝区、长寿区、巴南区、九龙坡区、璧山县、合川区、江北区、奉节县、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个单位承担。(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1、样品采集和检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的采样和检测由同一机构完成。承担单位有: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长寿区、万州区、合川区、璧山县、开县、酉阳县、丰都县、奉节县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监测项目监测涉及10大类食品,检验项目13项,共计1530份样品(详见附件2)。(三)食源性疾病监测1、监测单位(1)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在渝中区、沙坪坝区、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县、大足县和奉节县10个卫生行政部门选择的综合性医院开展监测工作(名单见附件3)。(2)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7全市各个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监测单位。2、监测内容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见附件3)。五、样品采集要求及检验方法(一)严格按照“工作手册”的要求,开展样品采集工作(二)按照国家相关检验规范和“工作手册”推荐的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六、数据报送与通报(一)数据报送1、数据报送制度及时限(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行月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时及时报送。(2)各监测机构按照“工作手册”的规定填写样品信息。(3)各监测机构在每月五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度、监测数据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后于每月十日前将分析报告报送市卫生局。(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统一汇总、分析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市卫生局。2、数据报送方式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使用二种报送方式:一是国家网络直报;二是按照工作手册数据报送要求报送。(二)信息通报81、各监测机构应及时将本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送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监测机构承担的其他区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检验的,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将监测数据通报样品采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相关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特定食品中污染物水平异常增高时,应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通报同级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同时上报市卫生局并抄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向市卫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建议。4、市卫生局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建议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七、质量控制(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质量考核控制措施和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我市质量控制措施和考核方案,组织监测机构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比对及考核。(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相应的培训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采样、监测和数据上报等技术培训。(三)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督导。9附件12011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表12011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常规监测食品种类、项目及样品分配序号监测类别监测项目食品年监测次数每类食品、每次监测的数量(份)监测单位样品总量(份)1元素部分铅、镉、汞蔬菜170①长寿区、万州区、江津区、南岸区、渝北区350铝膨化食品150璧山县50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B2、G1、G2,DON及其衍生物、NIV、ZEN,伏马菌素(FBI)粮食②2(春、秋季各一次)20市CDC40花生③2(春、秋季各一次)2040黄曲霉毒素M1乳制品④4(每季度一次)12合川区483农药残留有机磷农药:敌敌畏等25种蔬菜⑤3(夏秋各一次,冬季上市大棚蔬菜专门开展一次监测。)90市CDC270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克百威等8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氯氰菊酯等7种有机氯农药:三氯杀螨醇4违禁药物沙丁胺醇、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肉类⑥120市CDC20孔雀石绿、隐形孔雀石绿水产品⑦2(夏秋季各1次)20市CDC40氯丙嗪肉类⑧120市CDC20说明:除非有特别说明,同一监测项目为多家监测机构,样品数量为每家监测机构的监测样品量,各监测机构的监测数量之和为全市总的监测样品量(下同)。注:①:每个监测区县必须完成70份蔬菜监测,全市共计350份;监测品种为本地生产的主要时鲜蔬菜。②:粮食仅监测小麦粉、玉米及其制品;小麦粉监测除伏马菌素(FB1)之外的其他所有真菌10毒素、玉米及其制品监测黄曲霉毒素B1、B2、G1、G2和伏马菌素(FB1)。③:花生监测黄曲霉毒素B1、B2、G1、G2。④:指当地市场上销售的本市产液体奶。⑤:主要针对以豇豆为主的豆类蔬菜、芹菜、韭菜,每次监测90件,共270件。⑥:仅监测猪、牛肉和肝,其中应当包含1/3熟制品。⑦:仅监测活鱼。⑧:仅监测猪肉。11表22011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食品种类、项目及样品分配序号监测类别监测项目食品年监测次数每类食品、每次监测的数量(份)监测单位样品总量(份)1元素部分铅、镉、汞、铝、无机砷紫菜、海带、近海海鱼、鸡肝、猪肝125永川区、涪陵区50镉猪肾11530汞蘑菇1115永川区、涪陵区30铬乳制品2、食品添加剂明胶150渝中区502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生物胺葡萄酒3、啤酒、苹果汁190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90丙烯酰胺方便面413030苯并(a)芘食用植物油130303过程监测氨基甲酸乙酯黄酒515家企业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氯丙醇酱油615家企业4包装材料双酚A含涂层的0-6个月的灌装婴幼儿配方奶粉、PC奶瓶、塑料奶嘴7130渝中区----二氨基甲苯桶装方便面餐盒130市CDC30蒸发残渣一次性餐具125开县、江北区、50邻苯二甲酸酯类塑料桶装食用植物油8130市CDC30PVC瓶盖垫片(油脂类食品的包装瓶盖垫片)130305食品中违禁添加物质硫氰酸钠乳制品9160奉节县60L-羟脯氨酸乳制品9130开县、江北区、60三聚氰胺乳制品、婴儿配方乳粉、含乳食品(含乳冰激凌、含乳饮料)、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120巴南区12012富马酸二甲酯糕点10150九龙坡区50酸性橙、玫瑰精、碱性橙、碱性嫩黄、苏丹红Ⅰ-Ⅳ腐竹、即食非发酵性豆制品、辣椒制品150市CDC50呋喃类药物肉制品150市CDC50喹乙醇溴酸钾小麦面粉150沙坪坝区50甲醛水发产品11125沙坪坝区等16个区县疾控中心400大红粉罗丹明B调味品130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0苏丹红Ⅰ、Ⅱ、Ⅲ、Ⅳ、大红粉、罗丹明b火锅底料130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0注:1、干、鲜品各占50%。2、指当地市场上销售的本市产乳粉、婴儿配方奶粉、液体乳等。3、葡萄酒应当包含进口和国产的干红葡萄酒。4、仅指方便面面饼。5、该项监测属于黄酒生产中氨基甲酸乙酯产生过程的全面监测,选择5家黄酒生产单位通过每季度对发酵前的所有原料、粗酒、成品酒以及在保质期内进行连续跟踪以获得氨基甲酸乙酯的产生来源及控制措施。6、该项监测属于酱油生产中氯丙醇的产生状况监测,通过到我市5家主要酱油生产厂家采集生产线
本文标题:《201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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