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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报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组织部门,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始终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抓实基层组织建设,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攻坚战。一、主要做法一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员发动是前提。一是抓好组织发动。成立了以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为组长的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设立扫黑办公室,确定1名干部专职负责办理日常业务。量身制定了《***区委组织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形成了高位推进、高效落实的良好态势。二是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逐个签订党员干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承诺书。4月25日主题党日,各级党组织以学习扫黑除恶精神为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讲和社情调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扫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抓好群众发动。坚持把全面摸排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步,先后制定印发了《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方案》、《关于全区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持续掀起了全面动员开展扫黑除恶的热潮。二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强组织是关键。一是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创新推行以“一册三单四制”为主要内容的134对标争创法,优化设置农村党支部15个,调整村级党组织书记11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235名,创建达标率达到98%,促使基层支部个个过硬、个个达标。二是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2018年,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10个,调整村“两委”成员5名,修缮村级活动场所3处,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文化活动等126场(次)。2019年,结合“六查三讲一强化”和“十问十推进”活动,摸排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10个,实行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副区长联系包抓制,已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名。肖金镇小寨村把“能人”高万宏选拔为村支书,带动全村工作跨越提升,申请入党人数达到了26个,村风民风全面得到好转。三是推进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办。摸排党员涉黑涉恶线索7条,其中5条线索核查失实,2条线索正在核查。针对省、市转办的三个信访案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入户等形式,逐项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处理。***未发现涉黑涉恶,因年龄超过60周岁已免职;***支书未发现涉黑涉恶,但有违纪行为,已作出了调整。**支书经核实因盗窃罪于1991年7月13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于4月初免职。三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选好干部是重点。打铁还需自身硬。村(社)干部作为各项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具体工作中实行“三个联审”:一是扎实开展村“两委”成员联审。7个乡镇和西街街道党委对416名村干部进行了联审,发现存在民事纠纷的6人、治安处罚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近期,将联审的范围扩展到所有的村“两委”成员,要求7个乡镇和西街街道对现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联审,对有前科劣迹的坚决清理出村“两委”队伍。二是全面实行新任村干部联审。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新任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会同公安、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查,确保把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人员挡在门外。目前,部门联审新任村干部8名。三是积极推行发展党员联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新发展的党员,由纪检、公安、卫计、信访等4个部门进行联审,防止涉黑涉恶和违法乱纪人员混入党员队伍。目前,全区已发展党员266名,纪检、公安、信访、计生联审266名,联审率达到了100%。四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弘扬正气是根本。坚持把推进基层民主协商作为防范黑恶势力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党务村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健全民主机制。探索建立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党群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一核三体”运行机制,在全区100个村均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级政权运行。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乡规民约》,充分发挥了其秩序维护、行为指导、法制教育、化解纠纷等积极作用。二是实行民主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重点对党务公开、村务决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有效防止了黑恶势力插手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等村级事务。三是推进民主监督。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按照“零接待、零白条、零新增负债”要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善勤廉双述、村“两委”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严格明责问责,先后查处了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了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廉洁自律。肖金镇左咀村支书左新郎从严要求自身,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带领群众实现整村脱贫,受到了党员和群众的高度认可,他的事迹被拍摄成《美村36计》。二、存在问题一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从上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摸排的线索质量不高,7条党员涉黑涉恶线索,基本都未查实。在摸排方向上,组织部门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和问题,主要为村干部和党员,而村干部是具体负责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上报的主要力量,给线索排查工作带来了阻力。二是缺乏专业办案力量。对市委组织部转办的一些案件,反映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区委组织部对办案流程、办案方法等都不熟悉,案件办理时间较长,尤其是对相关人员是否涉黑涉恶组织部无法准确界定,其他查办单位由于保密等原因也未移交相关办理情况,对上上报的口径不一致。三是沟通协调不够及时。根据前几个案子的办理情况,凡是省市转办的案子,涉及村干部的都同时向纪委、组织部门和扫黑除恶办进行了转交,现在是各办各的,时限、要求也都不一样,导致案件办理成了拉锯战,结论也不统一。四是部门联审配合不够。按照扫黑除恶的要求,村“两委”成员要进行公安、纪检、信访、计生、检察、法院、党建、银行等部门联审,目前需要联审的人数较多,据乡镇反映,到部分部门联审时,有的配合不够。五是组织处理难以把握。从去年开始,市上转办的3个案件中涉及的村支书都免去了职务,但是否涉黑涉恶至今未有定论。由于扫黑除恶案件均涉密,对涉黑涉恶人员是党员的,区扫黑办未向区委组织部移交,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无从谈起。同时,对相关人员如何处理、处理到什么程度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工作中难以把握。六是后续选配比较困难。对免职的村干部,上面要求3个月内必须配备到位,但选一个优秀村干部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多数有能力、有本事的人都不愿意担任村干部,造成了村干部选任难。从乡镇干部中选派的村干部一时难以抓起全盘工作,为村级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三、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甘肃省农村(城市社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认真落实党建基本制度、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党的基本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一村一策”“领导包抓”等方式,扎实开展农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对近5年来整顿提升成效进行“回头看”,杜绝整顿不彻底、不到位问题出现。坚持把宗族、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把持基层政权和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整顿重点,明确包抓领导、工作措施、完成时限,集中进行整顿。三是进一步开展资格联审情况“回头看”。对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情况开展“回头看”,紧盯矛盾纠纷多发、信访问题突出、民族宗教工作复杂的重点村(社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重点区域,逐村(社区)逐人排查。对“联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联审”台账,依法依规坚决清理,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两委”班子之外。四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因涉黑涉恶被查处,及时纠正违法乱纪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还受害群众公道,增强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获得感。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指导有关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通报案件处理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安抚群众情绪,最大限度消除黑恶势力负面影响,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斗争成果。
本文标题:关于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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