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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思佳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制度名称企业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一章目的和范围第1条目的通过对装饰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第2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装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第二章质量方针和目标第3条质量方针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不断改善施工工艺,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第4条工程质量目标分项工程100%达到优良,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市优工程。第三章质量保证第5条工程部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设计部人员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质检人员具体负责施工质量。第6条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日志》及检验批的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第7条各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第8条进行施工质量教育,坚持开展施工质量全员管理活动。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以及工程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明确质量标准。使全员在头脑中牢牢树立“精品”的质量观。第9条确立图纸“三交底”的施工准备工作。在区域操作前,施工负责人向施工工长做详细的图纸工艺要求、质量要求交底;工序开始前工长向班组长做详尽的图纸、施工方法、质量标准的交底;作业开始前班长向班组成员做具体的操作方法、工具使用、质量要求的详细交底,务求每位施工工人对其作业的工程项目了然于胸。第10条每天召开质量管理例会,明确当天的工程质量检查任务,交待下一工作日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动,必要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第11条每道工序在完工后都必须经质检人员的认可意见,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四章装饰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第12条装饰设计师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发生设计更正要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第13条装饰设计师须要求客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前期资料。第14条装饰设计师根据客户的要求要至少提供两套以上的设计方案。第15条设计师要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且技术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第五章装饰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第16条装饰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第17条对于材料的确定控制方面,采用材料看样定板的方法进行确定,所需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由监理人员和业主对材料质量进行确认。第18条装饰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应能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第19条装饰施工人员必须包括各工种人员,对各工种大工与小工的比例做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主要工作一定要由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把关。第20条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除精度、性能需满足工程要求外,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校验认可。第六章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第21条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第22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第23条工序专职检查对于各检验批,质检人员确定各检查要点,通过专用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对已完工序进行检查,落实到具体的点、线、面,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判定质量是否合格。第24条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第25条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的,亦应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第26条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第27条成品保护。施工人员应做好已完成装饰工程的保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第七章附则第28条本制度由豪思佳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本文标题:豪思佳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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