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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万隆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公司资金做到合理分配及有效运用,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第三条公司会计年度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自然年度作为会计年度,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第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第八条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第九条以力行节约,有利工作,合理使用资金,规范行为为目标。第十条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第十一条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第三章财务工作岗位的职责第十二条财务总监职责(一)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核、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二)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三)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四)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五)制定、管理和调整税收政策执行方案及程序。第十三条财务经理职责(一)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三)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正常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四)完成直接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事项。第十四条会计职责(一)负责编制公司会计凭证,审核、装订及保管各类会计凭证,登记及保管各类账簿;(二)管理公司财产,并定期与有关部门对账,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三)按规定实行会计监督,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四)完成直接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五条出纳职责(一)资金的及时收付,认真执行资金的管理制度;(二)办理支、收手续和工资发放;(三)核对会计、银行账,填写日报表;(四)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事项。第十六条仓管职责(一)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整理与分类;4(二)负责各类物资的出、入库管理;(三)保证库管物资的质量、保持安全文明生产;(四)负责仓库辖区内的现场整理,协助做好退货工作;(五)定期库存盘点,做相关报表;(六)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四章财务档案管理第十七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加强财务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连续性,特制定本办法统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本规定财务档案指会计档案和各类经济合约。第十九条会计档案管理(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文件、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二)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经装订后由专人归档保存。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三)财务部指定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财务部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严肃处理。(四)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公司的相关人员提供便利,非相关人员不得查看会计档案。(五)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六)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类。(各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附表1)。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七)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填写《财务档案销毁审批表》(附表2),由财务总监签字后送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5批。财务总监组织部门内员工根据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的《财务档案销毁审批表》编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销毁会计档案时,财务部派专员进行销毁,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派专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财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应当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第二十条经济合约及标书管理(一)经济合约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往来时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二)财务部应负责公司业务往来经济合约的保管,对于重要经济合约的签订,财务总监有权负责监督、会签。(三)经济合约及标书应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部有权监督各类合约项目工作的进度,对于发现有违背合约相关规定的事项,有权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提出书面的违反说明及应对措施的执行方案。(四)财务部门保存的经济合约及标书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放置,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6附表1泉州市恒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二、会计账簿类3日记账15年4明细账25年5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6辅助账簿15年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三、会计报表类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10年度会计报表永久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13财务档案销毁清册25年7附表2泉州市恒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档案销毁审批表№档案文件名称档案文件编号份数页数财务总监意见:签名:日期: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意见:签名:日期:销毁执行人:日期:制表人:8附表3泉州市恒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年月序号类别名称档案文件编号所属年度规定保存期限实际保存年限份数页数备注销毁人签字:监销人签字:9
本文标题: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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