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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质量通病防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输电线路部分相关内容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基建质量〔2010〕1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为进一步落实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公司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总结近年来公司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经验,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对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提出管理要求,并对输变电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从技术角度提出具体防治措施,以指导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质量通病防治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工作要求如下: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规范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果。2.认真研究、总结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3.执行遇到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基建部反馈。附件: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提高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效果,进一步提高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质量,制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三条本措施是结合公司系统大部分地区输变电工程质量状况,参照现行《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规程》(Q/GDW183-2008)、《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号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定》(Q/GDW248-200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基础上,针对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防水制作,架构组立、设备基础、防火墙、电缆沟及盖板、站区道路、围墙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以及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的一次设备安装调整、母线施工、屏柜安装、电缆敷设、接线与防火封堵、接地装置安装等方面的质量通病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定位、路径复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及线路防护等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通病,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第四条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造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二章基本措施第五条质量通病防治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措施。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编制前制定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八条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行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1.参建各方会签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件3)。2.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附件6)。3.监理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件9)。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责任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1.在施工图编制前下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并将其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的附件。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3.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5.应将质量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6.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十条设计单位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1.在变电站工程设计中应落实相应的通病防治设计措施。(在线路工程设计中应落实定位通病防治措施)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积极配合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1.认真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注:并应明确奖罚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2.必须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等不得用于工程施工。试验检测应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必须送达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检测或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并报质监机构备案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检测。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3.记录、收集和整理质量通病防治的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4.根据经批准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5.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分包单位编制,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6.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签证,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对输变电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整试验的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旁站监理,加强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工程完工后,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十三条设备监造单位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1.设备监造单位应根据建设管理单位下发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编制《×××工程设备(材料)制造质量通病防治监控措施》,并将其作为《监造大纲》的件。2.严格控制所监造设备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检验、过程检验和工艺流程控制、出厂试验。充油、充气设备的渗漏控制应作为监造重点。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二部分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部分第四章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设计和施工各1条)第五章墙体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六章楼地面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七章外墙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八章门窗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九章屋面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章楼梯、栏杆、台阶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一章构支架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二章主变、高抗、电容器、断路器等主设备基础、保护帽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三章主变、高抗防火墙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四章电缆沟及盖板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五章道路及散水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六章站区围墙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三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部分第十七章电气一次设备安装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八章母线施工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十九章屏、柜安装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二十章电缆敷设、接线与防火封堵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二十一章接地装置安装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四部分输电线路工程部分第二十二章定位、复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四十九条设计定位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路径经过的规划区、开发区、林区、矿区、泄洪区和重要跨越(如:河流、铁路、重要公路、通讯线路、文物及风景区等)必须取得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许可协议。2.重要跨越的杆(塔)位置的选择,应满足被跨越物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3.路径经过流沙、泥水、沼泽地时不宜采用插入角钢式基础,宜采用浅埋式基础。4.杆(塔)位置应考虑施工场地的需求,并方便维护运行。5.铁塔接地孔的位置应便于接地体的安装,并保证工艺美观。接地孔的位置应设在塔脚板或包铁上缘以上200mm处,水平位置应以便于引下线顺畅引下为宜;接地引下线连板上设两个螺栓孔,下孔为运行孔,上孔为备用孔。连板的形状可采用长方形或正方形两种。6.架空避雷线与变电架构连接处应加装绝缘子,引下线应有便于测量的断开点。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五十条路径复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杆(塔)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平、断面要求。复核重要跨越物间的安全距离,对新增加的跨越物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校核。2.线路方向桩、转角桩、杆塔中心桩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丢失和移动。3.线路途经山区时,应校核边导线在风偏状态下对山体的距离。(对地形复杂的塔位还应校核设计给定的施工基面和防护措施是否满足防洪、防坍塌及排水等要求,是否需要对塔腿采取防腐措施,检测塔位边坡是否满足基础上拔要求。发现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时应及时提请设计单位予以解决。)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二十三章基础施工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第五十一条基础分坑、开挖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遇特殊地质条件(如:流沙、泥水、稻田、山地等),开挖前应将杆塔中心桩引出。辅助桩应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基础浇制完成后,必须恢复塔位中心桩。2.拉线杆(塔)基础分坑时应以中心桩高程为准,其主杆、拉线坑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3.基坑开挖应(特殊土质基坑开挖应制定专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如挡土板、沉箱、井点排水等,预防安全质量问题发生)设专人检查基础坑的深度,及时测量,防止出现超深或欠挖现象。4.掏挖基础如需放炮时,应采用多点放小炮的方式,严禁放大炮爆破,避免破坏原地质结构。5.基坑开挖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当温度降至0℃以下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严禁坑底受冻。雨、雪天气后,必须把坑内积水(雪)和淤泥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后续施工。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五十二条基础位移、扭转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基坑开挖前要对基础中心桩进行二次复核,并设置稳固的辅助桩位,确认桩位及各个基础腿的方位准确。2.基础支模后、浇制前和浇制中要多次核对基础模板、地脚螺栓或插入角钢的方位,保证其准确性。3.当基坑有积水时,回填前应先将水排完,然后四周均匀填土、夯实,并随时检查基础是否位移。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五十三条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混凝土施工前应取得有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设计配合比(附有试配强度报告)。进入冬期施工或更换添加剂时,应根据规范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2.基础试块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养护条件基本相同。记录试块养护期的日平均温度,当等效养护龄期逐日温度累计达到600℃·d时送检(冬期施工如何实施本条?同条件养护达到临界强度后,转标养较为合理,达到600℃·d时进行试压)。3.基础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平整度,应对其支撑强度和稳定性进行计算。基础模板应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防止出现基础立柱几何变形;模板接缝处应采取粘贴胶带等措施,防止出现跑浆、漏浆现象。4.浇制中设专人控制混凝土的搅拌和振捣,现场质检人员要随时检查混凝土的搅拌和振捣过程,防止出现振捣不均匀或振捣过度造成的离析(应针对常见的蜂窝、麻面、露筋、露石、孔洞、缺楞掉角等通病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5.混凝土垂直自由下落高度不得超过2m,超过时应使用溜槽、串斗,防止混凝土离析。6.基础浇制时,应多方位均匀下料,防止地脚螺栓受力不均与基础立柱不同心。7.混凝土初凝前,采用多点控制的方法对基面高差进行测量,杜绝二次抹面。送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第五十四条接地沟埋设深度不够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接地网地沟开挖时要充分考虑敷设接地体时出现弯曲的情况,留出深度富裕量(施工图标示的为埋深尺寸,挖深应适当增加,遇岩石时考虑换土需要,坑深应增加100mm以上)。2.接地体敷设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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